(上接114版)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2010年7月起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4月1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7,589,032.78元,其中2950万元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和700万元转7天通知存款,余1,089,032.78元分别存于下述募集资金专户中。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
注:经2014年8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继续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100万元(其中海宁合兴包装有限公司1500万元,天津世凯威包装有限公司16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已归还前期补充流动资金之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止2015年4月10日,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2950万元。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权机构审核通过后,公司将前归还前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后,再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截至2015年4月10日,公司两个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 万元
■
四、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主要原因
1、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
2、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采购环节,有效地控制了成本;同时在控制项目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地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全部完成,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公司财务费用,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公司计划将“海宁合兴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0万㎡纸箱新建项目”和“天津世凯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0万㎡纸箱新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023.18万元(含利息收入415.74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六、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专项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本次使用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包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认真审查,我们认为:本次使用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包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支撑公司业务发展,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包含利息收入)共计3,023.18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履行了规定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3,023.18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合兴包装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合兴包装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合兴包装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合兴包装同时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合兴包装以结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经营效率、降低成本,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合兴包装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合兴包装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28 股票简称:合兴包装 公告编号:2015-014号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摘要
(草案)
二零一五年四月
特别提示
1、《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审议通过。
2、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为4,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
3、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全额认购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兴证资管鑫众1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次级份额,鑫众1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由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兴证资管鑫众1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上限为1.2亿份,按照2: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和次级份额,兴证资管鑫众1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投资范围为购买和持有合兴包装股票。
4、鑫众1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内,优先级份额按照8.0%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实际预期年化收益率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确定的为准,下同)按实际存续天数优先获得收益。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兴汇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为鑫众15号集合计划优先级份额的权益实现提供担保。对于次级份额而言,通过份额分级,放大了次级份额的收益或损失,若市场面临下跌,次级份额的跌幅可能大于本公司股票跌幅。
5、兴证资管鑫众1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标的股票。股东大会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兴证资管鑫众1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
6、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员工持股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7、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一、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
本文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范围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符合标准的正式员工。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劳动合同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10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员工的出资比例具体如下:
■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公司正式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其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
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4,000万元,每份份额为1.00元。单个员工必须认购1万元的整数倍份额,且最低认购金额为1万元(即1万份),但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数以员工最后实际缴纳的出资额所对应的份数为准。持有人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持有人应当按照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员工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为合兴包装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至鑫众15号集合计划成立日之前。
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放弃相应的认购权利,其拟认购份额可以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参与对象申报认购,申报份额如多于弃购份额的,由管理委员会确定认购人选和份额。
(二)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全额认购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鑫众15号集合计划中的次级份额。鑫众15号集合计划份额上限为1.2亿份,按照2: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和次级份额,鑫众15号集合计划主要投资范围合兴包装股票。公司控股股东为鑫众15号集合计划优先级份额的权益实现提供担保。
鑫众15号集合计划以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标的股票。鑫众15号集合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鑫众15号集合计划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合法合规方式获得标的股票。
以鑫众15号集合计划的规模上限1.2亿元和公司2015年4月28日的收盘价21.97元测算,鑫众15号集合计划所能购买和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上限约为546万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1.47%。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1、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即为鑫众15号的锁定期。鑫众15号集合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得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鑫众15号集合计划名下时起算。
2、锁定期满后鑫众15号集合计划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3、鑫众15号集合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兴证资管在决定买卖公司股票时应及时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否处于股票买卖敏感期。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鑫众15号集合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四)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资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及资金解决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持有人会议是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所有持有人均有权利参加持有人会议。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其他持有人作为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
持有人的权利如下:(1)参加或委托其他持有人作为代理人参加持有人会议并表决;(2)按份额比例享有本持股计划的权益。
持有人的义务如下:(1)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本计划或《管理办法》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不得转让其持有本计划的份额;(2)按认购员工持股计划金额在约定期限内出资;(3)按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承担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4)遵守《管理办法》。
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负责,是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3)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做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鑫众1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发布的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规则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安全。
六、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权益的处置办法
(一)员工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办法
1、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本计划约定的特殊情况外,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转让、退出、用于抵押或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
2、出现下列几种情况时,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原则上不受影响,但管理委员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持有人份额是否变动:
(1)持有人在公司所任职务发生正常变动;
(2)持有人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3)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退休;
(4)持有人非因从事违法行为而死亡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原则上由其合法继承人继续享有。
3、出现下列几种情况时,持有人需提前退出本员工持股计划,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必须被强制转让:
(1)持有人因个人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
(2)持有人因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职务变更或者被公司解聘;
(3)持有人出现辞职、劳动合同期满而未续签;
(4)持有人因实施违法行为而死亡;
4、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转让的,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其份额的受让人。受让人按照持有人所持有份额的认购成本价与份额对应的累计净值孰低者向持有人支付转让款。
(二)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之后,鑫众15号集合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七、 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办法及收益分配
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为2015年、2016年、2017年三年公司经会计师审计的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
(一) 考核条件
业绩增长目标为:
2015年对比2014年,净利润增长超过50%;
2016年对比2015年,净利润增长超过50%;
2017年对比2016年,净利润增长超过50%。
净利润以经过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为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数据。
(二) 考核结果运用
锁定期内员工持股计划不进行收益分配,其所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内无法出售变现,或者锁定期满后尚未出售变现前,员工持股计划不进行收益分配,员工持股计划的浮盈或者浮亏不代表持有人实际收益或者实际损失。
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份额按如下规则退出:
(1)2016年12月31日前,员工持股计划退出其认购的鑫众15号资管计划成立期初次级份额总数的40%(退出价格对应的收益以分配日当日份额的净值为基准计算,下同);
(2)2017年12月31日前,员工持股计划退出其认购的鑫众15号资管计划成立期初次级份额总数的30%;
(3)2018年12月31日前,员工持股计划退出其认购的鑫众15号资管计划成立期初次级份额总数的30%。
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全部退出清算时,持有人的收益与公司考核结果挂钩,具体规则如下:
(1)公司达成规定的业绩目标的时,所有持有人本金余额在对应年份所获收益率不低于25%;
(2)公司未达成规定业绩指标时,所有持有人对应年份的收益止损点为其自出资金减去融资利息及其他费用的值;
(3)综上,在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全部退出清算时,假设员工实际获得总收益为Q,控股股东承诺员工获得的最低收益为E,则应满足:
Q>=E(若Q Q=S1+S2+S3-M; E=M*(100%*P1+60%*P2+30%*P3)*25%-Y1*(1-P1)-Y2*(1-P2)-Y3*(1-P3); 其中, Sn(S1、S2 、S3 )为每次减持分配时员工获得的本金及收益 M为初始时员工自出资金总额 Yn (Y1、Y2、Y3)为存续期内(指当期分配日距离上次分配日的存续期间)持有人所应承担的相应融资利息及其他费用总和。 Pn(P1、P2、P3)标识业绩考核达标的年份,即业绩考核达标的年份Pn=1,业绩考核不达标的年份Pn=0 八、员工持股计划的投资、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投资 1、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全额认购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兴证资管鑫众1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次级份额,鑫众1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由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 2、公司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与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兴证资管鑫众1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二)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 1、集合计划名称:兴证资管鑫众1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类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目标规模:本集合计划规模上限为1.2亿份,按照2:1的比例设置优先级份额和次级份额。 4、存续期限:本集合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可展期。本集合计划实际管理期限由本集合计划所投金融资产变现情况决定,具体情况由管理人在指定网站提前公告。在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当本集合计划参与投资的金融资产全部变现,即现金类资产占集合计划净值比例为100%时,管理人有权提前结束本集合计划。 5、封闭期与开放期:除开放期外,本集合计划封闭运作。本集合计划原则上不设置开放期,存续期内不办理投资者的参与、退出业务。当发生合同约定的情况时,管理人可在网站公告设置临时开放期,为集合计划相应份额委托人办理退出或强制退出业务。 6、投资理念:本集合计划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进行主动管理,力争实现委托人资产持续稳健增值。 7、特别风险提示:在本合同的存续期内的任何时间,按照本计划约定的本合同提前终止的情形下,优先级份额按照8.0%的预期年化收益率按实际存续天数优先获得收益。本计划的收益优先满足优先级份额的参考收益,超出优先级份额参考收益的剩余收益分配给次级份额持有人。本计划收益不足以支付优先级参考收益时,则由次级委托人的本金(含补仓资金)进行支付。如计划的净资产不足以支付优先级的本金和参考收益的,则清算后的计划净资产全部分配予优先级,且次级份额持有人或担保人须对差额部分进行补偿。本集合计划所投资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兴汇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为本计划优先级份额投资本金及收益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对于次级份额而言,通过份额分级,放大了次级份额的收益或损失,若市场面临下跌,次级份额的跌幅可能大于本公司股票跌幅。 (三)管理费用的计提及支付方式 1、参与费率:0 2、退出费率:0 3、管理费率:本集合计划的年管理费率为0.5% 4、托管费率:本集合计划的年托管费率为0.1% 5、业绩报酬:本集合计划不收取业绩报酬 九、其他重要事项 1、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1)公司负责拟定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通过民主程序征求员工意见。 (2)拟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于设立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之协议书》。 (3)董事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就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发表独立意见。 (4)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 (5)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批准员工持股计划后即可以实施。 (6)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管理办法》,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 (7)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在将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的2个交易日内,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获得标的股票的时间、数量、比例等情况。 (8)其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需要履行的程序。 2、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继续在公司或子公司服务的权利,不构成公司或子公司对员工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内持续聘用的承诺,公司或子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或子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3、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所产生的税负按有关税务制度规定执行,由持有人自行承担。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28 股票简称:合兴包装 公告编号:2015-015号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福建长信纸业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长信”)、重庆合信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合信”)和福州福瑞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福瑞”)2015年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推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施,加快主业发展并控制担保风险,公司就福建长信、重庆合信和福州福瑞2015年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事宜具体安排如下: 1、原为福建长信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9,000万元整)的银行融资担保,现新年度拟调整为福建长信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整)的银行融资担保。 2、继续向重庆合信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2,000万元整)的银行融资担保。 3、继续向福州福瑞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整)的银行融资担保。 上述担保期限自公司与银行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同时授权总经理许晓光先生在上述授信业务相关的法律文本上签章。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福建长信纸业包装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2月4日 注册地点:长泰县兴泰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吕秀英 注册资本:3600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直接持有其75%的股权,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各类工业用纸、中、高档瓦楞纸板、纸箱、纸盒,纸、塑等各种彩色包装印刷制品;开发设计制造各种新型包装制品;销售自产产品并对销售后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 财务及经营状况: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16,734.49万元;净资产9,450.74万元;资产负债率:43.53%;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13,436.18万元;营业利润540.02万元;净利润381.69万元。 2、重庆合信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08月26日 注册地点: 重庆市江北区港城南路1号海尔工业园6号厂房壹层 法定代表人:康春华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中高档瓦楞纸箱、纸板及纸、塑包装制品;包装品(不含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新型环保包装物的研制和开发;货物进出口。 财务及经营状况: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8,090.69万元;净资产4,728.14万元;资产负债率:41.56%;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15,486.89万元;营业利润1,645.59万元;净利润1,362.35万元。 3、福州福瑞包装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8月28日 注册地点: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店前村(福建福包纸业有限公司厂区内) 法定代表人:蔡丽容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纸箱、纸板的生产;研究和开发新型彩色印刷产品;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 财务及经营状况: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3,999.80万元;净资产1,699.42万元;资产负债率:57.51%;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10,316.02万元;营业利润317.17万元;净利润237.96万元。 三、担保目的及风险评估 1、公司下属子公司,正处于规模扩张及产能迅速扩大时期,因此对资金需求量大,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需加大公司融资能力。 2、公司本次拟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各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可控,具有良好的实际偿债能力。 四、对外担保总额 截至2015年4月28日,包含本次拟担保事项在内,公司及子公司合计对外担保总额合计人民币24,000万元,该担保总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就银行授信一事进行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目前无逾期担保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合计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014年12月31日)的比例为9.8%,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4年12月31日)的比例为22.05%。 截至2015年4月28日,以上担保额度实际发生余额为人民币11,550 万元。该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014年12月31日)的比例为4.72%,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4年12月31日)的比例为10.61%。 公司除以上对子公司就银行授信一事进行担保外,无其他任何对外担保的行为。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财务报表; 3、福建长信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财务报表; 4、重庆合信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财务报表; 5、福州福瑞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财务报表。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28 股票简称:合兴包装 公告编号:2015-017号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5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15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点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2015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下午15:00 至2015年5月20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5日(星期五) 6、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15日(星期五),截止2015年5月15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厦门市同安工业集中区梧侣路19号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8、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9、审议《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审议《关于董事会申请相关授权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相关规定要求,上述议案 4、5、6、7、9、12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人员之外的股东: 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5 年 4 月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三、出席现场会议及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15年5月19日(星期二)上午8:00-11:00时,下午13:00-16:00时。 3、会议登记地点: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三楼董秘办。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28 2、投票简称:合兴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合兴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如下: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如下: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如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康春华、王萍萍 公司地址:厦门市同安工业集中区梧侣路19号 邮编:361100 联系电话:0592-7896162 传 真 号:0592-7896162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5年5月20日召开的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同我单位(本人)承担。 (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该议案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同意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228 股票简称:合兴包装 公告编号:2015-018号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年度报告网上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5年5月8日(星期五)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许晓光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严希阔先生、独立董事许其专先生、董事会秘书康春华女士、保荐代表人胡涛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28 股票简称:合兴包装 公告编号:2015-019号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兴汇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新疆兴汇聚”)的通知,新疆兴汇聚将其所持本公司股权107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29%)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4月27日,回购交易日为2016年4月26日。该笔质押已在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 上述手续办理完毕之后,截止本公告日,新疆兴汇聚质押股数余额为5261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4.12%。 特此公告。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