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8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上午9点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5年4月16日以信息平台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共1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30,983,504.48元。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3,098,350.45元后,加上以前年度滚存利润201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7,813,211.33元。
公司以截止2014 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总额为13,000,000元。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15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5年度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5-019)。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规模、实际工作量及工作的复杂程度,并参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数据,现提议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年4万元(含税)调整至每人每年6万元(含税)。新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互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互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0)。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陶岳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陶岳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1)。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4年共支付281万元(含IPO费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2)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25)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9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47号文“关于核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发行价格11.7元/股。
截至2014年9月29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292,5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27,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65,500,000.00元,已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29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账号为1207021129200418806的人民币账户227,500,000.00元,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支行,账号为19930101040060858的人民币账户38,000,000.00元,减除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13,285,332.61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2,214,667.3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61042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金额情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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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本公司于2014年9月19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支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止目前,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14 年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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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未变更。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2014年10月9日,公司已利用银行贷款及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87,717,958.97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2014年10月置换出了先期投入的垫付资金187,717,958.97元。本次置换已经公司2014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610446号《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4年10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3,8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86.96万元,尚无使用安排。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2014年度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800万元,专户余额为24,152,086.68元(含利息收入)。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万盛股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294号),认为:万盛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万盛公司募集资金201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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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0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互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万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盛科技”)及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19,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万盛科技对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公司对万盛科技提供总额不超过11,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为了扩大融资渠道、调整贷款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公司与万盛科技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万盛科技对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公司对万盛科技提供总额不超过11,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签署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该额度内和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201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互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万盛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临海市古城街道两水村
法定代表人:周三昌
注册资本:人民币5,3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证经营项目:盐酸(副产)制造、甲苯(回收)(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6月20日)一般经营项目:阻燃剂研发、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 2014 年 12月 31 日,万盛科技资产总额173,801,428.86元,负债总额 86,194,300.27元,净资产87,607,128.59 元,实际营业收入300,626,182.50元,净利润12,110,652.68元。
截止 2015 年 3 月 31 日,万盛科技资产总额188,200,316.54 元,负债总额 89,076,789.95元,净资产 99,123,526.59 元,实际营业收入96,231,000.05元,净利润11,516,398.0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定稿)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融资事项签署担保协议。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担保协
议有关事宜。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确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互保额度,有利于充分利用及优化配置公司的担保资源,解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资金需求,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效率,促进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健康发展,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进行互保的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全资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决策全资子公司的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能够掌握与监控其资金流向和财务的变化情况,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0,8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21%;全资子公司对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0元。除此之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1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
陶岳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上午9点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陶岳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总经理周三昌先生提名,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聘任陶岳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陶岳铮先生简历:陶岳铮,男;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1995.6-2000.9中国工商银行临海市支行,历任:储蓄员、支行团总支书记、台州分行团委委员;2000.10-2006.12台州银行临海崇和支行,历任:客户经理、支行副行长;2007.2-2014.9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其中:2011.12-2013.4借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历任: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董事长助理;2014.11-至今在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2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董事会成员共11名,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未来发展以及产业布局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如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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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修订的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意见为准。《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作修订。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3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下午14点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5年4月16日以信息平台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克柏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①、《2014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②、《201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③、《201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状况;
④、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①、《2015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②、《2015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③、《2015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2015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
④、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15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5年度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4年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5-019)。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关于提名陶光撑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及选举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4)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4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监事会主席辞职及选举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克柏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克柏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办理退休手续,特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由于该辞职事项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王克柏先生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王克柏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期间,勤勉尽责,带领公司监事会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监事会对王克柏先生为公司及监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下午14点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陶光撑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任期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陶光撑先生简历:陶光撑,男,中国国籍,1975年4月出生,大专,工程师,无境外永久性居留权。1997年6月毕业于开封大学化工工艺专业,1997年8月至2008年3月在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从事产品技术、工艺等工作。2008年3月开始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总工办副经理,主要负责公司生产工艺的设计与改进。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5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26日 13 点 30分
召开地点:临海市双鸽和平国际酒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26日
至2015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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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15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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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① 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②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③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15年5月22日下午17:00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④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地点: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浙江省临海市两水开发区聚景路8号
邮编:317000
联系人:宋丽娟、阮丹丹
联系电话:0576-85322099 传真:0576-85322099
邮箱:zjwsfr@ws-chem.com
(三)登记时间:2015年5月21日-2015年5月22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6:00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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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