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独立董事声明本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1.3公司董事长高福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荣生、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东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概况
2.1公司简介
2.1.1公司概况
公司前身为吉林省经济开发公司,成立于1985年,2002年3月1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银复[2002]47号《关于吉林省信托投资公司重新登记有关事项的批复》批准获得重新登记,更名为吉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2月18日,经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53号《关于吉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和业务范围的批复》,更名为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金融许可证》注册号K0016H22201000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营业执照220000000098284,《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12391664-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注册资本金15.96亿元(含外汇1,815万美元),吉林省财政厅代表吉林省政府持股97.496%,其余四名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持股0.626%。
2.1.2公司法定名称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中文名称缩写:吉林信托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JILIN PROVINCE TRUST CO.,LTD
英文名称缩写:JPTC
2.1.3法定代表人:高福波
2.1.4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889号
2.1.5邮政编码:130022
2.1.6国际互联网网址:www.jptic.com.cn
2.1.7电子信箱:jptic@jptic.com.cn
2.1.8负责信息披露事务人:张巍
联系电话:0431-88993572
传 真:0431-88993567
电子信箱:zhangwei@jptic.com.cn
2.1.9信息披露报纸:《上海证券报》
2.1.10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889号
2.1.11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5层F4东座929室
2.1.12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吉林义理律师事务所
住所: 长春市皓月大路739号
2.2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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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治理
3.1公司治理结构
3.1.1股东
3.1.1.1报告期末共有股东五位,最终控制人为吉林省财政厅,持股10%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如表3.1.1.1。
股东总数:5 表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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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公司前三位股东情况如表3.1.1.2。
表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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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董事、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
3.1.2.1董事会成员
表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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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2董事会人员变动
报告期内,董事会无重大人员变动情况。
3.1.2.3董事会下属委员会
表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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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监事、监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
3.1.3.1监事会成员
表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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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2监事会未设立下属委员会。
3.1.4主要高级管理人员
表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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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公司员工
表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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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在册人员197人;岗位分布人员统计为200人,含国资委派驻监事2名、独立董事1名。
4、经营概况
4.1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4.1.1经营目标
珍视所托,专业服务,铸就诚信,努力将自身打造成为极具核心竞争力的金融信托机构。通过各种金融创新,力求在政府层面理财、企业资产管理、个人财富保值增值等各方面达到业内最优,为社会和公众提供值得信赖的高质量的信托理财和财富管理服务。
4.1.2经营方针
遵循“面向市场、规模适度、资本充足、风险最小、效益最大、回报最高”的宗旨和“恪尽职守、诚信为本、客户至尊”的理念,始终以风险防范为主线,不断加强业务创新和产品研发的力度,根据客户对风险和收益的不同偏好,在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实业投资领域为客户提供金融信托、基金管理、证券投资、投资银行、风险投资、融资租赁、期货经纪等多样化、个性化、专业化的金融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的需求。
4.1.3战略规划
通过引进战略投资人增资扩股,壮大公司资本实力,提高管理水平,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明确公司发展的战略目标,在把信托主营业务做精、做细、做专、做好的基础上,构建集信托、基金、期货、证券、商行、保险于一体的在境内(外)上市的现代金融控股集团,打造前卫的市场化运营机制,打造稳定的盈利模式,打造一流的高端财富管理机构。
4.2所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4.2.1经营的业务和品种
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业务范围,公司开展的业务主要分为信托业务和固有资产管理业务两类。信托业务主要包括资金信托、财产信托等业务。资金信托包括单一资金信托和集合资金信托。按资金运用方式划分,包括投资类信托、融资类信托等。固有业务主要为金融企业股权投资、贷款、证券投资、资金市场业务、担保等。
4.3市场分析
4.3.1影响本公司业务发展的有利因素
4.3.1.1 中国经济“新常态”下内生新动力的不断增强为信托业未来发展提供良好环境。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概念。在“新常态”下,中国经济增长结构在持续改善,增长质量有所提高,经济内生的新动力有所集聚,新经济成分在茁壮成长,中国经济正向好的预期发展。虽然我国经济增速有所放缓,但是城镇化建设、工业化建设、新农村建设、“一带一路”建设所带来的融资需求依然较为旺盛,加之目前融资渠道依然不是很畅通,信托融资依然大有可为。
4.3.1.2 信托制度的不断完善护航信托业持续稳健发展。2014年12月,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在信托业年会上明确提出信托行业的“八大责任”,即受托责任、经纪责任、维权责任、核算责任、机构责任、股东责任、行业责任和监管责任,不仅对信托公司的内部治理提出了新要求,更是对行业发展回归理性和信托本质的一种有力提醒。2014年12月银监会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同月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信托业保障基金正式启动。此举意在通过保障基金的介入,换取风险缓释和化解的“时间窗口”,将单体项目和单体机构的风险消化在行业内部,逐步释放存量风险、减少对金融市场乃至社会的冲击,将极大提振市场对信托机构的信心。《信托法》的修订和《信托机构管理条例》的制定已经提上日程,信托公司展业的法律基础会更加坚实。信托制度的不断完善为信托业的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石,信托业将在更加规范、更加稳健的行业环境中谋求持续成长。
4.3.1.3 中国正处于理财市场发展的成长期,信托业身处此大势中,展业前景依然广阔。伴随国内高净值人群的持续增长,财富管理需求随之增长,资产管理市场前景广阔,潜力无限。近几年的高速发展为信托业积累了丰富的资管经验和殷实的资本实力,在理财市场中具有较强的先发优势。
4.3.1.4 相关新政给信托公司开展某类业务带来机遇。2014年9月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43号文)出台,旨在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和预算管理,提出了一种新的业务模式,即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投资和运营”,随后财政部、发改委都发布了鼓励支持PPP模式的相关政策。这对信托公司来说是一个机会,可能成为未来政信信托的主流模式。2014年9月30日,央行、银监会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930政策),放松了与自住需求密切相关的房贷政策,还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积极稳妥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REITs有望成为未来信托公司继续参与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模式。
4.3.2影响本公司业务发展的不利因素
4.3.2.1 经济下行周期给信托业务开展带来挑战。
4.3.2.2 资产管理市场竞争加剧,挤压信托业传统业务盈利空间。
4.3.2.3 利率市场化改革挤压信托同业合作的套利空间。4.3.2.4 行业转型模式仍在探索,未见清晰。
4.3.2.5公司自身的体制机制仍然制约公司的快速发展。
4.4内部控制
4.4.1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4.4.1.1企业内控环境是有效实施内部控制的一项基本保障。2014年公司继续加大风险控制力度,公司不断优化内部控制环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通过建立权责明确、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和科学的决策系统,制定科学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公司治理机制运行合理、执行有效,切实保障了委托人、受益人和出资人合法利益的顺利实现。
4.4.1.2培育良好的内部控制文化,在全体员工中树立合规经营和风险控制第一的经营理念,并将其作为公司一贯遵循的原则。针对新的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公司创新业务的开展,及时梳理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捋顺操作流程,保证规章制度能覆盖关键风险点,促进公司内控管理的规范化、流程化和标准化。
通过制定并实施员工行为规范,加强员工法律法规培训,组织案例分析、实行全员考试等多种形式的内控文化建设,保证全体员工熟练掌握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各项规定,使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嵌入到各个操作岗位之中。良好的内部控制文化提高了公司员工防范风险和合规经营的意识,促进了公司各项业务的持续发展。
4.4.2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内部控制措施主要包括:授权审批控制、业务流程控制、会计系统控制、信息系统控制、绩效考评控制,以及重大事项预警、应急处置机制等。公司内部不同层次之间有明确的业务审批权限,每类业务都有相应的操作规程和风险管理措施。公司建立重大事项报告机制,设立风险化解领导小组,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公司实现信托业务系统和固有业务系统之间的部门分离、人员分离、财务分离,以防范风险传递。
4.4.3信息交流与反馈
公司已基本实现管理信息化,建立了清晰完整的报告路径,建立了有效的信息共享、信息交流和信息反馈机制,不断完善信息识别、收集、处理、交流、沟通、反馈、披露的渠道和方式,确保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时了解本公司的经营和风险状况,确保每一项信息均能传递给相关的员工,各部门和员工的有关信息均能够顺畅反馈。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运行有效。
公司通过门户网站、电子信息、书面通知等多种方式,对客户和社会公众依法进行信息披露,与委托人、受益人和社会公众实现信息共享。公司通过非现场监管报告、关联方交易事前报告,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推介后报告、临时事项报告等方式向监管部门报告相关信息。
4.4.4监督评价与纠正
公司已建立起一个立体的、全方位的监督制约体系:纵向监督体现为董事会、监事会对管理层的监督制约,管理层对业务部门的监督制约;横向监督主要体现为五个管理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信托委员会)对管理层的监督制约,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的相互监督制约。
4.5风险管理
4.5.1风险管理概况
4.5.1.1 公司经营活动中可能遇到的风险
主要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政策风险、其它风险。
4.5.1.2 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与政策
风险管理贯彻全面性、及时性、有效性、制约性、审慎性、独立性等原则,覆盖公司各项业务、所有机构、部门和岗位,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各个环节,成为业务流程、管理架构和公司整体体系及员工责任的有机组成部分,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促进公司规范经营、持续发展。
4.5.1.3 公司风险管理组织结构与职责划分
(1)公司董事会:对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
(2)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对重大投资决策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3)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制定风险控制制度,监督制度执行。对重大业务事项从风险管理角度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公司审计稽核制度的实施。
(5)管理层面的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业务事项进行整体评价,是业务审批的综合评议机构。
(6)管理层面的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拟开展项目进行风险分析和风险揭示并提出防控风险措施建议。
(7)业务部:业务部指定专人负责识别和控制风险工作,负责人对本部门经营活动的风险负首要责任。
(8)合规部:负责对公司业务项目进行合规风险审查,提出防控风险意见。
(9)法律事务部: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与法律事务部共同负责日常法律咨询及公司业务法律风险防范、控制工作,并负责业务相关合同的审查工作。
(10)资产管理部:负责对风控、投决会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与业务部门共同对公司存量资产进行后期跟踪、监督管理。
(11)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4.5.2风险状况
4.5.2.1信用风险状况
公司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是在业务开展中交易对手或贷款类资产其贷款对象违约的风险,以及因其他信托公司的信用危机而引发的信托行业的信用风险。
4.5.2.2市场风险状况
市场风险主要指股价、汇率、利率变动所产生的风险。公司的市场风险主要是由于国家汇率政策变化及相应股票价格变动可能给公司带来的损失。
4.5.2.3操作风险状况
操作风险主要是由于内部业务流程、系统不完善或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可能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风险;公司外部因素如网络安全问题、通讯系统故障等原因也可能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4.5.2.4其他风险状况
其他风险主要政策风险、道德风险和声誉风险等。政策风险表现为政策变动可能对公司经营和发展产生的影响;道德风险主要由于公司内部人员主观原因不能诚信、合法、合规经营给公司带来的影响和损失;声誉风险是指由于公司违反有关规定、不能按期终止清算和管理不善等原因,对公司外部市场地位和声誉产生的消极和不良影响。
4.5.3风险管理
4.5.3.1信用风险管理。主要通过事前对交易对手信用状况详尽调查、设定担保、事前审查、资产风险分类、计提风险准备、聘请外部律师等措施防范信用风险。对贷款项目均要求设定担保,以抵押登记手续完备和可变现为抵押品确认原则,根据抵押品价值可能变动情况及可变现值分别确定抵押品与贷款本金的比例;对保证类贷款在《融资担保管理暂行办法》中不仅规定了借款人、担保人的条件、范围而且详细规定了对此类业务的审查标准。公司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发《关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全面推行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通知》文件规定实行以风险为基础的资产五级分类管理。公司按照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规定,计提各项准备,风险准备金余额原则上不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报告期公司不良资产期初数为0万元,期末数为8987万元。
4.5.3.2市场风险管理。通过科学选择、组合投资、分散投资规避股市风险;通过关注国家汇率政策变化并采取相应对策化解汇率风险;通过加强信息研发,关注金融运行状况,增强预见性,防范利率风险。2014年度公司密切关注经济发展的变化趋势,通过全面客观分析经济形势,科学选择、组合投资、分散投资,跟踪分析汇率、利率变动走势等方式把股价和利率变动造成的影响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确保资产安全。
4.5.3.3操作风险管理。公司建立信息化操作管理系统,减少手工操作可能导致的损失,同时采用明确岗位职责、完善业务流程、加大技术手段投入、强化业务过程监控、提高业务技能等一系列措施控制操作风险。
4.5.3.4其他风险管理。通过对宏观政策和行业政策的及时跟踪研究,把握和调整经营方向,规避政策风险。通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内控制度、激励和约束机制、员工行为规范,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合法合规经营意识,控制道德风险。通过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坚持依法合规稳健经营,高度重视自身声誉,防范声誉风险。
5、报告期末及上一年度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自营资产
5.1.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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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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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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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高福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荣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东生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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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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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高福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荣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东生
母公司利润表
编制单位: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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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高福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荣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东生
5.1.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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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编制单位: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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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高福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荣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东生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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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编制单位: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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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高福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荣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东生
(下转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