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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5-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客户及相关利益人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8名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万晓枫董事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陈世敏董事行使表决权;张广生、黄平董事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潘卫东董事行使表决权)。3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1.3本公司独立董事陈世敏、李宪明声明: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1.4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本公司董事长潘卫东、总经理陈兵、会计部门负责人朱红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概况

      2.1公司简介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1981年,注册资本金人民币25亿元。公司成立以来,始终坚持稳健经营、创新发展,在市场上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综合实力居全国信托公司前列。公司曾被国务院指定为全国对外融资十大窗口之一;获地方金融机构最高信用评级(穆迪Baa2、标普BBB-);被指定为非银行金融机构首家合规试点单位;被推举为中国会计学会信托分会会长单位;发起设立中国第一家信托登记机构——上海信托登记中心,并被推选为理事长单位;被一致推选为中国信托业协会常务理事和副会长单位。近年来,公司先后荣获权威媒体评选的多项行业大奖;公司资产配置、QDII、新一代信息系统、ABS等项目先后获得上海市政府金融创新奖(均为入围的唯一信托公司)。公司财富中心荣获上海金融系统五星级“优质服务网点”称号;公司还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获得行业内外的广泛好评。

      公司长期致力于产品创新,较早获得资产证券化、代客境外理财(QDII)业务受托人资格,并在全国率先推出“优先劣后”受益权结构性信托产品,在证券投资、不动产和股权投资等领域逐渐形成产品特色。近年来,公司加大创新力度,相继推出业内首个伞形配置自主管理信托产品、首个自主管理的PIPE基金、首个另类投资信托产品“香花石”艺术品投资信托、首个QDII产品及海外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并推出新虹桥健康产业股权投资信托、个人汽车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的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托主业和创新业务得到快速健康发展。2014年,公司继续加快业务转型,增强主动管理能力,在资产证券化、基金化业务转型、家族财富管理、医疗健康行业股权投资、信托产品标准化发展、公益信托等方面均取得重要突破,进一步满足了客户多样化、差异化的投资需求。

      2.1.1 基本信息

      2.1.1.1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缩写:上海信托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SHANGHAI INTERNATIONAL TRUST CORP., LTD.

      英文缩写:SHANGHAI TRUST

      2.1.1.2 法定代表人:潘卫东

      2.1.1.3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九江路111号

      邮政编码:200002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www.shanghaitrust.com

      电子信箱:info@shanghaitrust.com

      2.1.1.4 公司信息披露联系人:吴海波

      联系电话:021-23131111转

      传真:021-63235348

      电子信箱:info@shanghaitrust.com

      2.1.1.5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上海证券报》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上海市天津路155号名人商业大厦21楼

      2.1.1.6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18-19层

      联系电话:021-20300000

      2.1.1.7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14楼

      联系电话:021-61059000

      2.2组织结构

      图2.2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组织结构图

      ■

      3、公司治理

      3.1股东

      公司前三位股东的主要情况:

      表3.1

      ■

      注:表3.1股东名称一栏中★为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

      3.2董事

      表3.2.1(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

      ■

      表3.2.2(独立董事)

      ■

      3.3监事

      表3.3(监事会成员)

      ■

      本报告期公司监事会未设下属委员会。

      3.4高级管理人员

      表3.4

      ■

      3.5公司员工

      本报告期公司在岗员工221人,上年度公司在岗员工192人。

      表3.5

      ■

      注:信托业务人员是指按照岗位分工,专门或主要从事信托资金使用和信托资产管理各项业务的职工,涉及信托产品从业人员及财富管理人员,并对2013年的相关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4、经营管理

      4.1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4.1.1经营目标

      本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目标是以加快发展为主线,主动调整布局,推进业务结构优化,积极丰富产品收益风险结构;突出转型发展,强化对市场的前瞻性判断和对业务的准确把握,积极探索业务模式和产品创新方向,优化升级各类业务,全力培育主动管理能力;打造财富品牌,积极探索推进财富管理业务转型升级,家族信托初具雏形,财富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加强风险防范,强化风险排查,完善各类风险管理制度,内控建设提升到新水平。通过一系列主动、积极的举措,使公司继续保持快速、健康的发展态势,经营业绩实现新的跨越,公司全年争取实现受托资产规模2000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3.87亿元,实现信托业务收入10亿元。

      4.1.2经营方针

      本报告期公司的经营方针是:诚信、专业、稳健、创新。

      4.1.3战略规划

      公司的战略规划是:切实转变经营理念,探索信托发展有效路径;以自主创新为动力,勇于开拓市场,做大做强信托投行业务;以加强投研、优化配置为核心,提高运作效率,增强资产配置和自有资金投资收益;以深化理财理念为重点,大力发展直销业务,积极布局家族管理和海外信托业务,全力为合格投资者提供综合服务;以加强内控为保障,审慎规范运营流程,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以监管指引为导向,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理顺经营机制,突破发展瓶颈制约,努力把公司打造成为业内一流的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金融机构。

      4.2所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4.2.1 经营的主要业务及品种

      公司经营的主要业务为信托业务和自营业务。

      4.2.1.1 信托业务

      信托业务主要品种包括:(1)金融产品配置组合类信托。以高端客户的财富管理需求为出发点,凭借强大的投资管理能力和专业的资产配置能力,将投资者的资金在多种金融工具间进行组合投资,为投资者获取稳定安全的投资收益。(2)不动产金融类信托。选择房地产行业的优秀企业和优质项目,采用灵活多样的业务手段设计“风险适度、期限灵活、回报丰厚”的信托产品,让投资者分享房地产行业的成长收益。(3)证券投资类信托。汇聚全新产品设计理念和技术,投资于股票、基金及债券等金融产品,综合采用结构化设计、聘请投资顾问、应用CPPI投资策略与数量投资工具等多种方式,开创投资者在风险市场上获取稳定收益的业务新模式。(4)股权信托及并购信托。对于优质的成长性企业,通过股权受益权融资、股权投资、并购融资、受托股权管理、财务顾问等形式提供全面金融服务。(5)债权投资类信托。公司将募集的信托资金运用于购买各种债权,主要包括银行信贷资产、各类依法合规的受益权以及优秀工商企业的应收账款等,通过回收本息或转让等方式兑现信托财产,实现信托收益。(6)公司及项目金融类信托。通过信托贷款、债权融资以及股权投资等方式,协助优秀企业获取融资,推动基础设施类项目顺利开展。(7)国际理财类信托。以大类资产配置为基础理念,与境外金融机构开展深度合作,捕捉海外市场投资机遇,采用结构性票据、指数投资、各类现货和期货投资、外币贷款等灵活运用方式,实现投资者财富增值。(8)另类投资信托。运用结构化设计,有效结合金融资本与实业经济,将公司专业化投资优势和外部投资顾问专业能力相结合,投资于包括酒类、艺术品、茶类、古董以及贵金属在内的非传统投资领域,满足高净值财富群体的投资期望和艺术文化消费。(9)养老保障、福利计划等信托服务。利用公司在信托服务领域积累的宝贵经验,根据企业员工在养老保障、福利提升、激励促进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为企业员工量身定制持续优质的资产管理服务,实现企业改革发展及员工福利改善的有机结合。(10)资产证券化信托服务。充分利用信托公司资源配置、破产隔离的制度优势,充当各类资产证券化项目的资产受托机构,搭建协同平台,探索国内资产证券化的新路径和新模式,为各类优质资产提供流动性。(11)财产权信托服务。公司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其合法拥有并且交付给公司的财产权设立财产权信托,依据信托文件的约定忠实履行受托人职责,为受益人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或处分该财产权。(12)家族信托业务。公司接受委托,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对家族资产进行管理和处分,提供包括现金流规划、投资规划、风险管理、税务安排、利益协同、传承安排等一系列定制化的服务。

      4.2.1.2 自营业务

      自营业务主要包括:(1)固定收益业务。以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资产的流动性为原则,通过对固定收益市场和相关投资品种的深入研究,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动态调整和优化资产配置结构,构建稳健的投资组合,获取固定收益。目前,固定收益业务主要包括货币市场投资和债券市场投资。(2)股权投资业务。通过对股权投资结构、期限、规模的动态调整和优化,把握各类行业领域孕育的投资机会,开展具有战略意义的金融股权投资或与信托主业联动的直接股权投资,从客户资源、渠道资源、项目资源等方面为信托主业提供有力支持,同时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3)证券投资业务。追求适度风险条件下的绝对收益最大化,坚持稳健投资的原则,注重对宏观经济动向、重点行业发展趋势和相关个股的深入分析。公司已建立了专业化的证券投资管理团队,锤炼了与公司经营风格相适应的投资理念,形成了科学严谨的投资决策体系,提升了证券投资的主动管理能力和投资收益水平。

      4.2.2资产组合与分布

      4.2.2.1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表4.2.2.1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其他资产中主要项目包括抵债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固定资产。

      4.2.2.2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表4.2.2.2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3市场分析

      在宏观经济方面,2014年世界经济总体保持温和增长态势,但金融危机之后的结构调整并末结束,各国经济发展分化,美国经济复苏增长稳固,正式结束QE量化宽松。我国经济正式步入新常态,政府投资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国企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全面推进,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经济发展动力从过去的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型。具体来看,房地产投资增速显著放缓,监管政策采取让房地产回归市场的思路,限购限贷政策逐步退出,形成差异化的调控政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施行,标志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正式建立。基础设施投资方面,中央政府对外提出建设“一带一路”的战略构想,发起建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设立丝路基金,对于促进我国对外贸易升级、调整国内产业结构、消化过剩产能、保障能源安全等具有重要的作用;对内则推出预算法管理,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推行以PPP新模式来推动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在资本市场方面,受益于新国九条、沪港通、国企改革、IPO重启、券商创新、优先股试点、注册制、新三板制度改革、股权众筹破冰等一系列改革措施,A股市场指数走出大幅向上攀升趋势。从人民币国际化战略推进和资本账户开放到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都透露出资本市场将在中国金融转型发展中扮演重要角色。

      在信托行业发展环境方面,2014年中国资产管理行业正全面踏入变革时代。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进一步扩大在资产管理市场的业务范围,与信托公司形成正面竞争,信托业原有的制度红利逐渐消失,市场份额被逐渐蚕食。同时互联网金融等新势力继续崛起,且产品结构更加复杂、增值服务更加多样。从信托业发展来看,在监管措施不断加强、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业务风险持续增大等多重压力共同作用下,信托行业仍然保持平稳增长。截至2014年末,信托资产规模达13.98万亿,再创历史新高,但增速趋于缓和,从高速发展阶段进入稳步发展阶段,同时业务结构继续优化,在股权投资、土地流转、资产证券化业务等创新领域不断进行探索和尝试,转型态势良好。

      在信托行业政策方面,围绕“防风险”、“促转型”两大主题,从顶层制度到具体业务层面出台了一系列的监管政策,主要包括:一是《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和《关于99号文的执行细则》,对信托公司在防范化解风险、推动转型发展以及完善监管机制等方面提出若干意见,成为指导信托公司发展的新准则;二是《关于调整信托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信托公司通道类业务与投融资业务将按不同标准计提风险准备金;三是《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指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强创新、弱规模”的信托公司评级新标准;四是《信托登记试行办法》下发以及银监会原则批准全国信托登记中心落户上海自贸区,信托产品全国统一登记、流转平台雏形显现;五是《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信托行业风险防范的闭环式体系正式构建,将有效地防范个案信托项目风险及个别信托公司风险的系统传导,信托行业抵抗系统性风险能力进一步加强;六是在“八项机制”的基础上,提出信托业的“八大责任”——受托责任、经纪责任、维权责任、核算责任、机构责任、股东责任、行业责任、监管责任,强调信托公司要适应经济新常态,实现发展质量和效益同步提升,更好的服务经济社会大局。

      4.4内部控制

      4.4.1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重视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和内控文化建设,公司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分工明确、权责对应、合理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信托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紧密围绕战略转型和年度目标,持续调整传统业务布局,推进业务结构优化,并建立与之匹配的内部组织架构,强化和充实核心业务领导力量,进一步提高公司自主管理和资产管理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为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施,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队伍,公司加大市场化改革步伐,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体系,为战略转型进一步注入动能和活力。公司不断加强内部控制文化建设,践行“诚信合规、开拓创新、协作共赢、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把合规风控作为全局性工作来抓,将风控阵地前移到业务第一线,通过开展一系列围绕业务中心的合规培训、合规文化建设活动,激发员工诚信合规、奋发向上的信念和斗志,进一步强化了员工的职业操守与合规理念。

      4.4.2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内部控制职能部门为合规部、风险管理部和审计稽核部。

      公司内部控制遵循全面、审慎、有效、独立的原则。公司内部控制活动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业务流程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运营分析控制、信息系统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并建立业务预警、应急机制和净资本管理机制。

      公司业务流程严格按照前、中、后台划分:前台负责业务受理、初审及具体操作,完成项目审批前的尽职调查、信托方案设计和提交,项目审批后的合同签署、产品发售、投资交易、运作管理和客户服务等工作;中台贯穿业务决策程序和管理环节,负责信托项目的合法合规性审核、风险评估、议事决策、业务综合管理和过程控制,和前台部门共同完成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对系统性风险提出指导意见和改进措施,对个别性风险发出预警信号;后台负责对业务的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信息化支持、行政保障、人力资源管理和审计监督。

      公司建立危机事件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风险预警标准,规范处置程序,完善信息科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公司特别强调项目随访制度的执行,密切关注到期项目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违约风险,一旦发生预警信息,将及时进行业务预警和风险处置。

      公司根据银监会发布的《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对各项业务实行净资本管理,使公司业务协调、高效、有重点地运行,并符合监管及公司战略发展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发布信托业务档案资料管理指引,更新和制订资产证券化信托业务运营管理办法、房地产信托业务展业指引、通道业务展业指引、抵押物准入及管理指引,在推动业务高速发展的同时有效地防范业务风险。

      公司成功推出“上海信托赢通转让平台”,平台成功上线运行是公司战略转型的重要方面,将从过去主要集中于一级市场转向同时做好、做活二级市场,更好地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也为公司创造更多的盈利空间。

      4.4.3监督评价与纠正

      公司通过建立自控、互控、监控三位一体的机制,对内部控制活动进行检查、评价、监督和纠正。业务部门对各项业务跟踪管理,经常检查其经营状况,一旦发现存在问题,迅速予以自纠;风险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分别行使中后台监督职能和风险管理职能,相关部门、岗位之间互相制衡、监督,一旦发现问题,均要求限时纠正;审计稽核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再监督,对公司业务每年进行一次内部审计,对公司自营业务和信托业务进行专项审计,并将审计情况向董事会报告。

      4.5风险管理

      4.5.1信用风险状况及其管理

      信用风险主要指交易对手不履行义务的可能性,主要表现为:在贷款、资产回购、后续资金安排、担保、履约承诺、资金往来、证券投资等交易过程中,借款人、担保人、保管人(托管人)、证券投资开户券商、银行等交易对手不履行承诺,不能或不愿履行合约承诺而使信托财产或固有财产遭受潜在损失的可能性。公司信用风险资产按五级分为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2014年度期初及期末公司不良资产余额都为零;公司根据《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文)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修订信托公司年报披露格式规范信息披露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407号文)规定,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贷款损失计提指引》(银发[2002]98号文)规定,对年末信用风险资产按照关注类资产2%、次级类资产25%、可疑类资产50%、损失类资产100%的比例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坏账准备。

      在信用风险管理上,一是严格实行“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在贷前调查(项目立项)阶段,规范项目尽职调查的程序、重点和方法。在贷中审查(项目审批)阶段,合规部、风险管理部进行预审,项目评审委员会对业务进行项目可行性风险评估。报告期内,公司成立信托业务尽职调查专门团队,推进风险控制关口前移,实现风险管理的过程控制。在贷后检查(项目运营)阶段,严格执行“项目随访”制度,持续监控交易对手的履约能力。二是在产品交易结构设计上,通过引入金融机构信用、财产抵押、权利质押等担保方式,综合运用规避、预防、分散、转移、补偿等手段管理风险,分散、转移融资主体的信用风险,尽力降低信用风险敞口。三是按照银监会要求,定期对公司资产进行风险分类;四是严格按财政部和中国银监会的要求,提足包括呆账准备金、信托赔偿准备金在内的各项准备金。

      4.5.2市场风险状况及其管理

      市场风险主要指在金融市场等投资业务过程中,投资于有公开市场价值的金融产品或者其他产品时,金融产品或者其他产品的价格发生波动导致公司信托财产或固有财产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同时,市场风险还具有很强的传导效应,某些信用风险的根源可能也来自于交易对手的市场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密切关注各类市场风险,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市场风险可控。

      在市场风险管理上,一是打造有竞争力的研究团队,加大对资本市场和股权投资市场的研究和分析,提高对国家政策出台的预判能力,个股选择以业绩成长性和合理估值为基础,行业配置上关注热点产业和新兴产业的比重,努力提高投资绩效。二是坚持稳健原则,在投资组合中配置足够的固定收益类等低风险投资品种;对证券投资组合的净值、仓位和投资集中度等指标事先设定预警点或止损点;通过投资分散化(组合对冲)降低非系统性风险。三是在业务决策和管理过程中,分别通过压力测试进行分析和评估,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尤其是面对经济下行、监管层对行业风险预警不断加强的市场形势下,公司持续调整传统业务布局,推进业务结构的优化,主动对房地产、政府平台业务战略性收缩和聚焦,大力开拓传统低风险受托业务,积极丰富产品收益风险结构,探索新业务模式和产品创新方向,全力提升主动管理能力。

      4.5.3操作风险状况及其管理

      操作风险表现为由于公司治理机制、内部控制失效或者有关责任人出现失误、欺诈等问题,公司没有充分及时地做好尽职调查、持续监控、信息披露等工作,未能及时做出应有的反应,或做出的反应明显有失专业和常理,甚至违规违约;公司没有履行勤勉尽职管理的义务,或者无法出具充分有效的证据和记录,证明自己已履行勤勉尽职管理的义务。报告期内,公司及时发现操作风险点,制定纠正措施,避免发生因操作风险造成的损失。

      在操作风险管理上,一是在立项审批环节,设立非常设机构项目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公司业务事前的可行性进行评估,提出应对风险的建议和措施,并作出相应决策;设立非常设机构信托投资决策委员会和自营证券投资决策小组,负责信托业务和自营证券投资事中的投资运作决策。二是在推介环节,严格按照新两规规范推介程序,认定合格投资者,禁止承诺“保本保息”或最低收益,禁止通过公开媒体进行营销宣传,禁止委托非金融机构推介信托计划。三是在信托财产运用和管理环节,制定《员工手册》,严禁通过信托项目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当利益;制定《信托贷款贷后运营管理操作指引(试行)》、《主动管理型金融产品投资类信托业务暂行管理办法》等规章,认真履行受托人职责,持续跟踪了解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并坚持做到信托财产之间、信托财产与固有财产之间分别管理、分别计帐;制定《资金信托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信托业务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对信托财产管理过程中的各项事务、数据和其他有关情况保留真实、完整记录;健全存续产品运营管理,对融资类项目实行定期随访制度。四是在信托终止清算环节,对信托产品的收益、费用、效益和信托财产的净值进行核算并出具到期清算报告,最后向信托受益人实施分配清算。五是加强内部防控责任制,制定《案件防控工作管理办法》、《违规经营行为实名举报奖励管理办法》,开展全员案防承诺制工作,增强公司全体员工的案件防控意识,建立案件防控工作长效机制。根据监管要求,贯彻落实银监会“七不准、四公开”(不准以贷转存、不准存贷挂钩、不准以贷收费、不准浮利分费、不准借贷搭售、不准一浮到顶、不准转嫁成本,以及收费项目公开、服务质价公开、优惠政策公开、效用功能公开)规定,对信托业务收费进行自查、排查,严格禁止信托资金、自有资金涉及非法集资和不规范融资担保,严防客户挪用贷款资金。

      4.5.4其他风险状况及其管理

      其它风险主要是指公司业务开展中的合规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誉风险、道德风险等。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其他风险所造成的损失。

      在其他风险管理上,一是加强合规风险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要求,对所有拟开展业务和拟签署信托文件进行合规性预审及法律审核,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和法律文本设计,确保公司业务开展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要求。公司业务整体合规合法,未因重大合规问题受到监管处罚、遭受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基本实现了合规风险的有效管理。二是加强对运作项目的现金流量管理,做好公司现金流量的预测和安排。同时,组合运用多种工具,有效保证公司流动性。三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规范职业行为,把职业道德、职业操守作为员工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员工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控制道德风险。

      5、报告期末及上一年度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 自营资产

      5.1.1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所作的审计意见如下: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审计报告的财务报表附注所述编制基础编制,公允反映了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5.1.2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法定代表人:潘卫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红

      5.1.3利润表

      利润表

      2014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法定代表人:潘卫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红

      5.1.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见附表)

      5.2 信托资产

      5.2.1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编制单位: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企业负责人:潘卫东 复核: 潘薇 制表:施未

      5.2.2 信托项目利润和利润分配汇总表

      信托项目利润和利润分配汇总表

      编制单位: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4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企业负责人: 潘卫东 复核: 潘薇 制表:施未

      附表: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4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法定代表人:潘卫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红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4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法定代表人:潘卫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红

      (下转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