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22版)
3、自营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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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前五名的自营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主要经营活动及投资收益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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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前五名的自营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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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按照代理业务、担保业务和其他类型表外业务分别披露
本期末,无表外业务。
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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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均应为损益表中的一级科目,其中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营业外收入为未抵减掉相应支出的全年累计实现收入数。
(二)披露信托财产经营情况
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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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动管理型信托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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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动管理型信托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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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情况
(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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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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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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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年度新增信托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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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一)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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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关联交易”定义应以《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有关规定为准。上述关联交易金额系本年度固有、信托与关联方的发生额。
(二)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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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逐笔披露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1、固有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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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托资产与关联方未发生交易。
六、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公司以研发部为核心,全员参与行业和产品研发工作,推动了公司业务转型和创新。2014年,公司根据政策及监管导向,以合规管理为基础,重点研究新常态下金融同业合作、新型房地产业务、证券投资信托业务等业务发展方向,积极探索家族财富管理、资产证券化、消费信托、互联网金融等新型业务模式,不断丰富公司信托产品种类,带动公司资产管理能力和信托收入的双重提高。
研发部组织参与了多项创新业务课题的研究,发布了《影视剧产业信托可能性探索》、《关于农村土地流转信托盈利模式的思考》、《转型背景下家族信托业务发展建议》、《消费信托业务模式分析》等13期研发报告,报告内容覆盖了创新产品、实务指引与行业理论研究三大领域,推动公司业务创新升级。
理论的研究要切实落实到业务发展中,研发力量必须要转化为生产力。在2014年,四川信托陆续推出了嘉盛置业股权投资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锦绣前程专属财富账户系列单一资金信托计划、中国信托业·公益慈善定向捐赠信托计划等多项创新产品。另外,四川信托特别结合四川属地文化和公司文化,推出了“锦绣财富品牌”,致力于打造最专业的财富管理和金融咨询服务平台;以市场行情为基石,重点发力资本市场业务,为业务的转型升级进行了多项有益尝试和积极探索。
七、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信托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管理、运用及处分信托财产,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维护受益人的最大利益。
无因自身责任而导致信托资产损失的情况。
第七节 财务情况说明书
一、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报告期本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36,422.51万元,税后净利润102,499.47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分别按当年实现净利润的10%、5%提取法定公积金10,249.95万元、信托赔偿准备金5,124.97万元;根据《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规定,按当年年末风险资产余额的1.5%补提一般准备2,473.13万元,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4,699.17万元。
二、主要财务指标
本公司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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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没有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第八节 特别事项揭示
一、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股东变动情况。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一)2014年4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陈军辞去总裁职务,同时决定由刘景峰副总裁代理公司总裁职务;2014年10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刘景峰为公司总裁,其任职资格经监管机构核准后生效。
(二)2014年8月,因工作调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免去孔维文首席风控官职务,聘任公司常务副总裁陈洪亮兼任首席风控官、孔维文担任公司副总裁。
(三)2014年11月,经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接受原独立董事夏斌辞职申请,同意选举王元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任职资格经监管机构核准后生效。
三、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增加为25亿元人民币。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四、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事项。
五、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处罚。
六、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的情况
四川银监局于2014年6月24日至9月12日对公司截至2014年4月30日前存续项目的兑付风险及合规性进行了现场检查,提出了整改意见。根据要求,公司经过认真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确定整改进度,主动推进并实行限期达标责任制;紧抓合规建设,加强内控管制,全面做好合规文化建设、合规机制建设、合规监督检查和合规处罚问责;按月开展存续项目排查;清理非标资金池信托业务。
七、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版面
2015年1月5日,《证券时报》(B1版)刊登《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25亿元人民币。
八、银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第九节 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管理层认真履行职责,未发生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财务报告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