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独立董事李钢、白重恩及戴波先生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暖先生、董事总经理郝雅军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亮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容、张琴女士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
2 公司概况
2.1公司简介
2.1.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始创于1979年。1986年5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成立中国工商银行重庆信托投资公司的批复》批准,成立中国工商银行重庆信托投资公司(银复[1986]113号)。1992年3月,经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和重庆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联合以《关于完善中国工商银行重庆信托投资公司股份制体制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重人行发〔92〕字第66号)。1998年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工商银行重庆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受让单位及更名等有关事宜的批复》批准,中国工商银行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给新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后公司更名为“重庆新华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银办函〔1998〕5号)。2001年10月,公司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首批完成重新登记,同时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公司增资扩股为5亿元(银复〔2001〕174号);同年12月,经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批准,更名为“新华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渝银复〔2001〕220号)。2007年9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批准,公司更名为“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银监复〔2007〕390号)。2008年8月,经中国银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巴克莱银行有限公司入股及股权结构调整有关事项的批复》批准,公司于2009年1月,增资扩股至6.2112亿元(银监复〔2008〕327号)。2012年8月,经中国银监会重庆监管局《关于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等有关事项的批复》(渝银监复[2012]70号)批准,公司于2012年12月,将部分未分配利润转增为注册资本,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为12亿元。
2.1.2公司法定中、英文名称及缩写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名简称:新华信托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NEW CHINA TRUST CO., LTD.
英文名缩写:NCT
2.1.3公司法定代表人
赵暖
2.1.4公司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国际互联网网址、电子信箱
公司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城一路6号
邮政编码:400023
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nct-china.com
电子信箱:service@nct-china.com
2.1.5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人员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姜志暤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联系人:刘莉薇
联系电话:(86)023 6379 9075
传 真:(86)023 6379 2460
电子信箱:board@nct-china.com
2.1.6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上海证券报》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北城一路6号
2.1.7公司其他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住所:中国上海市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50楼
邮政编码:200040
2.2公司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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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公司组织结构示意图
3 公司治理结构
3.1股东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为3名,新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产业”)、人和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和”)、巴克莱银行有限公司(Barclays Bank PLC,以下简称“巴克莱”)。
股东间关联关系情况:无。
表3-1 公司股东简要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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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10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董事任期为3年,连选可连任。
表3-2 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如下(独立董事基本情况见表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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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3 独立董事简要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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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员工监事2人。公司监事任期3年,连选可连任。
表3-4 监事会成员简要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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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高级管理人员
表3-5高级管理人员简要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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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公司员工
报告期末公司职工人数为526人(含外部董监事6人),公司平均年龄为33.67岁。博士17人(占3.23%),硕士189人(占35.93%),本科270人(占51.33%),专科36人(占6.84%),其他14人(占2.66%)。
4 经营管理
4.1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加强风险防范与化解能力,优化业务结构,最终形成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从而不断提高经营绩效,真正成长为金融资产管理机构。
公司秉承“珍视所托,专业理财”的经营理念,贯彻“信托为本、面向市场、勇于创新”的经营方针,以客户为中心,市场为导向,树立公司一流的品牌形象,确保公司能够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目标。
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公司治理,切实加强执行力建设,提升存续项目管理能力,审慎开展新业务,根据公司治理状况、风险管理水平、人才团队建设和软硬件支撑等情况,制定不同业务模式的发展规划,优化业务结构,强化责任意识,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4.2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4.2.1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表4-1合并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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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运用中,其他项为:固定资产22,566.05万元,无形资产345.08万元,长期待摊费用327.97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32,746.70万元。资产分布中,其他为除表中所列单项以外的其他资产,不归属于特定产业。
4.2.2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表4-2 信托资产运用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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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市场分析
2014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平稳,经济运行处于合理区间,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名列前茅。政府采取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实行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扩大“营改增”试点。央行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采取定向降准、定向再贷款、非对称降息等措施,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同时,监管部门完善金融监管,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2014年宏观经济环境、金融环境和监管政策更加严峻和复杂多变,但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可能性尚不存在,有助于信托公司抓紧时间,调整业务结构,转变业务发展方式,构建内涵式发展。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宏观经济增长由高速进入中高速阶段,新一届政府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不再采取强的货币刺激政策,不再依靠大规模的政府投资计划,拉动经济增长回升,而是在保持货币政策稳健的基础上,改革和完善宏观调控思路和方式,提出区间调控和定向调控的新经济政策,主要是从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和释放长期发展潜力上下功夫,依靠改革、补短板、兜底线、优化结构等办法稳增长。信托公司依赖的两大传统业务,房地产和政府平台业务,伴随着政府的调控,业务不再可持续。“127号文”的出台,意味着各部门在监管银行同业业务问题上已达成一致,信托公司的单一通道类业务受到了巨大影响。信托业现有发展模式面临“三个难以为继”的压力:一是信托产品“高收益、低风险”特性将难以为继;二是信托行业“冲规模、轻管理”的发展路径难以为继;三是以信贷类、通道类为主的业务结构难以为继。
从市场环境来看,各类金融机构纷纷大力开展资管业务,抢占市场份额,加剧了市场竞争。大资管时代已成为信托公司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信托业转型也势在必行。
4.4内部控制概况
公司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组成的“三会一层”法人治理结构。“三会一层”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制衡合理。董事会下设薪酬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信托委员会、关联交易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IT委员会。公司不断完善尽职管理、科学激励、约束监督的治理机制。
公司不断加强内部控制文化建设,重塑了风险和合规体系建设,在公司治理、财务、行政、合规法律、信息技术、人力资源和内部审计等方面,对相关流程、制度进行了较为全面的修订改造,并强化员工的风险合规意识和职业操守,提高内控人员的综合素质,改善内部控制环境。
公司内部控制措施的核心是实现以防范风险传递为目标的“三个分离”,即对信托业务系统和固有业务系统实施分离;信托业务的前、中、后台进行分离;信托财务和固有财务的部门、人员、账表、资产分离,对每项信托业务单独开户、单独核算、单独管理。另外,公司内部管理有明确的授权制度和报告路线,公司于本年度内对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进行了优化,明确了主办和协办部门的工作职责,实现了各部门和人员有明确的工作目标、职责和权限。公司通过部门职责重构、流程再造,在内部控制的环境、程序和措施上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事件的发生。
公司建立了制度后评价办法等内部制度,内审稽核部为公司审计监督检查和评价的执行部门,负责监督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收集与评价内部控制的反馈意见,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按照规定的程序建议公司或要求相关部门或责任人予以纠正。公司健全了涵盖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形成了较为规范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纠正的监督检查机制。2014年,内审稽核部对公司经营管理各方面进行了审计,并就审计报告向公司提出了意见或建议。
4.5风险管理概况
公司经营活动中可能遇到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等等。公司实行“分类管理、分级防范和控制”的风险管理政策,遵循独立性原则、全面控制原则、责任追究原则等风险管理基本原则。
报告期内,公司对组织架构和部门职能进行了调整,通过科学设置前中后台部门,确保公司对风险能够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形成内部约束机制和中后台对前台的反映和监督机制,实现风险隔离。
公司制订了信托项目排查制度,加大对存量信托项目的排查力度,做到信用风险早发现,早治理。对已经出现信用风险的项目,采取一个项目一个对策和市场化处置原则,探索抵押物处置、债务重组等审慎稳妥的市场化处置方式。同时,充分运用向担保人追偿、寻求司法解决等手段。对新增项目,提高交易对手入门门槛,强化项目准入,严格项目存续管理,做好信息披露。
公司加强了风险量化分析,通过对风险措施的跟踪测量,了解投资组合市值的变动趋势,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将市场风险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公司从健全组织架构、加强内部控制、优化业务流程等方面加强对操作风险的防范,并及时、充分、完整、准确地向信托当事人披露信息,勤勉尽职地履行受托人的管理义务,尽可能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风险事件的发生。
公司通过对宏观经济、行业政策、法律法规的研究,提高风险意识,控制政策风险。通过对关键行业和地区进行总量控制的政策,严格控制集中度风险。
5 报告期末及上一年度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自营资产
5.1.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论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和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经营成果及合并现金流量和现金流量。
5.1.2资产负债表
表5-1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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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2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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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利润表
表5-3 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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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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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表5-5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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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6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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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信托资产
5.2.1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表5-7 公司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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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表5-8 公司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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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会计报表附注
6.1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的变化
本集团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下述财政部新修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准则2号(2014)”)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以下简称“准则9号(2014)”)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以下简称“准则30号(2014)”)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下简称“准则33号(2014)”)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以下简称“准则39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以下简称“准则40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以下简称“准则41号”)
1、长期股权投资:采用准则2号 (2014) 之前,本集团将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作为其他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准则2号 (2014) 之后,本集团将这类投资改按金融工具的相关政策核算,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了调整。
2、财务报表列报:根据准则30号 (2014) 的要求,本集团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包括将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别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与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进行列报等。本集团对比较报表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
3、合并范围:准则33号 (2014) 引入了单一的控制模式,以确定是否对被投资方进行合并。有关控制判断的结果,主要取决于本集团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由于采用准则33号 (2014) ,本集团已对是否能够控制被投资方及是否将该被投资方纳入合并范围的会计政策进行了修改。
根据上述准则33号 (2014),本集团重新评估对被投资方是否拥有控制权。经重新评估,本集团改变了对本集团持有的部分信托项目 (以下简称“该部分项目”) 是否拥有控制权的结论,该部分项目原作为本集团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管理层认为考虑与该部分项目相关的实质性权利后,本集团对该部分项目拥有控制权,从而将该部分项目纳入合并范围,并进行了追溯调整。
6.2 或有事项说明
无。
6.3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无。
6.4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4.1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1、自有资产风险分类情况
表6-1 公司自有资产风险分类情况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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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2、自有资产损失准备情况
表6-2 公司自有资产损失准备情况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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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固有业务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等情况
表6-3 公司固有业务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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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前三名自营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情况
表6-4 公司自营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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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前三名自营贷款企业情况
表6-5 公司自营贷款企业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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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表外业务情况
表6-6 公司表外业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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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表6-7 合并当年收入结构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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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8 母公司当年收入结构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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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9 公司信托资产的期初数和期末数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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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动管理型信托资产
表6-10 公司主动管理型信托资产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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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动管理型信托资产
表6-11 公司被动管理型信托资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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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情况
(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情况
表6-12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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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情况
表6-1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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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情况
表6-14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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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年度新增信托项目情况
表6-15本年度新增信托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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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年新增信托项目指在本报告年度内累计新增的信托项目个数和金额。包含本年度新增并于本年度内结束的项目和本年度新增至报告期末仍在持续管理的信托项目。
4、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无。
6.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5.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表6-16 公司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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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关联交易”定义应以《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有关规定为准。
6.5.2关联交易方情况
表6-17 关联交易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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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1、固有财产与关联方关联交易
表6-18 公司固有财产与关联方关联交易情况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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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托财产与关联方关联交易
无。
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1)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相互交易情况
表6-19 公司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相互交易情况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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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托资产与信托财产相互交易情况
表6-20 公司信托资产与信托财产相互交易情况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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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逐笔披露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无。
6.6 会计制度的披露
公司固有业务执行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公司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下述财政部新修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7 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表7-1合并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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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2母公司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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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主要财务指标
表7-3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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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加权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平均值采取年初、年末余额简单平均法。
公式为:a(平均)=(年初数+年末数)/2
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无。
8 特别事项简要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中国银监会2014年4月23日下发《中国银监会关于新华信托股权变更及修订章程的批复》(银监复[2014]264号),同意人和受让新产业持有新华信托139208338股股份和中诚信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新华信托98977600股股份。转让完成后,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表7-1 公司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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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14年7月28日完成了股权变更及章程修订的工商登记变更工作。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8.2.1董事变动情况
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并作出决议,同意选举鲁钟男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重庆银监局2014年3月10日核准鲁钟男的副董事长任职资格。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作出决议,同意翁先定辞去董事长职务,选举赵暖担任董事长,翁先定不再担任董事长职务,赵暖不再担任副总经理职务。银监会2014年7月8日核准赵暖的董事长任职资格。公司2014年第十九次临时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赵暖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
8.2.2监事变动情况
无。
8.2.3高级管理层变动情况
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聘任胡立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重庆银监局2014年2月27日核准胡立新的副总经理任职资格。
许耀旂于2014年7月2日提交了辞职申请书,申请辞去首席运营官职务,并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8.3公司的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本年度重大未决诉讼共计7个。其中起诉案件5个,被诉案件2个。
表8-2 公司重大未决诉讼事项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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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就所涉及事项做出说明
无。
8.5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未发生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银监会或相关部门处罚的情况。
8.6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整改意见的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重庆银监局对公司信托业务兑付风险及合规情况进行了专项现场检查,并出具了现场检查意见书,公司已按照监管意见或问题逐笔开展整改工作。
8.7公司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
2014年7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第B5版刊登了《公告》,公告内容包括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股权及注册地变更等情况。
8.8 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2014年,公司始终将 “兼容并包、崇尚道德、负有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企业文化精神贯穿公司发展之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一是认真履行受托责任,秉承 “受人之托,专业理财”的专业理念,恪尽职守管理信托财产,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受托人义务,通过事前项目甄选、事中严格风险管理和事后按时兑付等措施,争取受益人(委托人)利益最大化。二是热心公益事业,公司一直坚持将公益事业纳入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立足社会、回馈社会是公司坚守的义务和责任。2014年通过公益信托,支持钟情教育事业。依托重庆慈善总会平台,捐助重庆小学生,帮助贫困留守儿童改善生活条件顺利完成学业;助力“‘为希望续航’—援助优秀贫困新生上大学大型慈善活动”等多项公益活动,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三是关心员工成长,注重员工培训,为员工提供完善的福利及良好的工作环境;注重员工的个人素质提升及职业发展,注重加强员工交流与培训;鼓励员工进行职业资格、学历学位类教育培训,并依培训管理办法予以奖励支持。四是严格履行纳税人职责,严格纳税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公司荣获“2013年度重庆市独立企业纳税50强”称号,获重庆市政府颁发的“2013年度支持重庆经济发展金融贡献优秀单位”,获重庆市金融学会“2013年度‘招标课题’三等奖”。五是重视金融知识的宣传普及,通过媒体宣传公司的社会责任理念和实践经验,并受到政府、学界、媒体、市场的积极评价。2014年度获得得《上海证券报》第八届中国诚信托奖—2013年度“诚信托”投资回报奖,获《中国证券报》“2013年度金牛集合信托公司奖”,获《证券时报》“2014中国优秀信托公司奖”,获《每日经济新闻》“2014最具影响力信托公司奖”,获《国际金融报》“2014最具竞争力财富管理奖”,获前程无忧“2014年人力资源管理杰出奖”。
8.9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9 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依法经营,决策程序基本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尚未发现有违法和故意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本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