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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5—045号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在公司五楼董事长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董事6人,分别为张志成先生、吕正刚先生、蒲鸿先生、唐小飞先生、逯东先生和王晶先生;杨铿先生、任东川先生和刘东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五)鉴于董事长杨铿先生因工作出差未能出席现场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副董事长张志成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蒋黎女士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王小英女士、常珩女士、雷鹏先生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及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6,092,486.12元,加上截止201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41,780,447.61元,减去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609,248.61元后,公司2014年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6,263,685.12元。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决定以2015年4月28日公司总股本2,117,018,0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10元(含税),共派送现金股利21,170,180.39元,占公司三年实现的母公司年均可分配利润的112.88%,余额35,093,504.73元予以结转并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股。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中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实施稳定、科学、透明的回报机制,能够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提取资产减值准备暨资产核销的议案》。

      2014年计提坏账准备使本期利润减少321,928.62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使本期利润减少337,036.20元,本期核销资产净损失0元,上述三项品迭后共计减少利润658,964.82元。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决定改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8号)。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董事会决定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1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审计费用。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已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已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已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2015年修订)》。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2015年修订)》已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3D生物打印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为尽快推进公司3D生物打印机相关核心技术和产品的开发和应用,增加公司未来在3D生物打印领域的核心竞争优势,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蓝光英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3D生物打印项目追加投资16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7号)。

      (十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新增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下属参股房地产公司项目融资需要,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为其下属参股公司重庆融创凯旋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6.37亿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司关于预计新增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9号)。

      (十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张亦农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张志成先生提名,同意公司聘任张亦农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简历附后)。

      (十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50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外担保及高管聘任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二)至(五)、(八)、(九)、(十二)、(十四)、(十七)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蓝光发展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30日

      附:张亦农先生简历

      张亦农先生,现年46岁,毕业于北京工业大学,本科学历;1991年至1994年任职联想集团市场部经理;1994年至2002年任职展望未来传播机构总裁;2003年至2009年历任联想集团品牌总监、大中国区整合营销总监、亚太区市场总监;2010年至2011年任职复星集团战略品牌总经理;2011年至2013年任职华夏幸福基业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4年任职天朗控股集团副总裁。现任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5—046号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监事会全体监事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在公司五楼董事长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监事2人,分别为王小英女士和常珩女士;雷鹏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小英女士召集和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关于董事2014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2014年度,公司全体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技能和经验,积极履行了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及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提取资产减值准备暨资产核销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从业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且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2、公司本次决定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地执行;公司建立的

      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文件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2014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4年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2014年年报编制和审计的过程中,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履行了相关职责;

      4、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

      上述议案(一)、(三)、(四)、(六)、(八)、(十)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5—047号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的项目名称:3D生物打印项目

      ●投资金额:项目首批投资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本次追加投资额人民币16500万元,至此,本项目的总投资额为人民币21500万元。

      ●投资风险提示:公司本次追加投资的项目存在一定风险,具体包括行业及政策风险、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带来的风险。

      一、项目追加投资概述

      (一)追加投资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2015年1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英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四川蓝光英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英诺”)拟投资3D生物打印项目,首期投资为5000万元。

      根据项目开发需要,公司拟追加投资16500万元,预计在未来1-3年内分步实施。

      (二)本次追加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项目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蓝光英诺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4年9月16日,是一家以开发、生产生物科技产品为主导方向的高新科技企业,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公司持有蓝光英诺70%的股权,公司下属孙公司成都迪康中科生物医学材料有限公司持有其30%的股权。

      三、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追加投资的原因分析

      目前全球3D生物打印技术应用发展迅速,在3D生物打印墨汁、3D生物打印机等终端设备和配套的软件系统的产业化发展前景广阔,在生物医疗领域的潜在市场规模已逐步呈现。

      鉴于蓝光英诺前期在生物墨汁、3D生物打印机和配套软件系统的三个研究开发应用领域上已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为了尽快推进相关核心技术和产品的开发和应用,增加公司未来在3D生物打印领域的核心竞争优势,公司拟增加投资。

      由于本项目尚处于前期研发阶段,后续的项目进展、项目建设期和项目收益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具体核算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进行信息披露。

      (二)追加投资金额及审批

      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全体参加表决的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3D生物打印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3D生物打印项目追加投资16500万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具体负责该项目的实施和推进。

      (三)追加投资的资金来源

      本次追加投资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不足部分向银行借款,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追加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追加投资金额是根据项目进展及研发实际需要核算后确定,新增加的投资将有利于推进项目的顺利实施,促进达成项目阶段性成果,为后续开发打下坚实基础;同时有利于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促进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

      (二)存在的风险

      1、行业及政策风险:目前3D生物打印技术正处于起步阶段,各类研究机构对打印技术的成熟性、适用性以及实现产业化的可行性等方面还在探索中,加之国家、行业还未建立健全相关的配套政策,因此3D生物打印未来应用空间和本项目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2、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带来的风险:由于3D打印技术很难在短期内出现一个革新性的产品,加之生物医药研发本身具有研发周期较长的特征,因此项目建设周期较长。目前,公司项目处于启动阶段,项目建设初期预计需1-5年。由于周期较长,可能导致实施过程中受到更多风险因素的影响,从而出现实际状况偏离目标和计划的情况,包括投资增加、研发不力、工期拖延、建设功能未达预定要求等情况,公司未能预测上述潜在风险对本次投资带来的具体影响。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5—048号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标的资产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和骏”)100%股权工商过户至公司名下,公司主营业务涉及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审计服务的机构,在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严谨、客观、独立、公允地履行各项责任和义务,同时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蓝光和骏常年审计服务机构,对地产行业有较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考虑到业务合作的连续性,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改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1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拟改聘财务审计机构的决定合理且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5年财务报告审计的工作要求;

      3、同意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5—049号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新增为参股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重庆融创凯旋置业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预计总金额不超过6.37亿。

      3、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5、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对重庆融创凯旋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预计新增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并非新增的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下属参股房地产公司项目融资需要,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新增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拟预计新增为参股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6.37亿元的担保。

      为有效提高融资效率,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参股公司的实际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决定和审批担保的具体事项,并签署担保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新增项目收购担保情况

      1、被担保公司:重庆融创凯旋置业有限公司

      2、提供担保公司: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和骏”)

      3、项目名称:融创?白象街

      4、融资机构:广发银行

      5、金额:6.37亿元

      6、拟担保情况: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对重庆融创凯旋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融创凯旋置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3日

      3、住所:重庆市渝中区中兴路138号新兴大厦15-1号

      4、法定代表人:商羽

      5、注册资本:54000万元

      6、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以上经营范围凭资质证执业)。

      7、与本公司关系:重庆融创凯旋置业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全资子公司蓝光和骏下属子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46.55%的股权。

      8、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91,867万元,总负债179,270万元,净资产为112,59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为-1,410万元。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1、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是在综合考量了参股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因素后,经慎重研究作出的决定。

      2、担保贷款用于参股公司项目开发及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其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3、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5]120号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

      3、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5年4月28日,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444,1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47.04%,占总资产的28.93%。公司对控股子(孙)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34,335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2015-050号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20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成都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20日

      至201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披露时间:2015年4月30日

      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议案9-议案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

      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二)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9号公司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15年4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登记方式:公司股东可以到本公司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能通过电话、信函、传真方式报送,但出席会议时需提供有效手续原件。

      六、 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3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蓝光发展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5—051号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3月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2015 年一季度房地产开发项目情况如下:

      ■

      二、公司2015 年一季度房屋出租情况如下:

      ■

      注:由于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因此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仅供参考。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30日

      (上接8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