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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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杨海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荣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叶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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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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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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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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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货币资金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本期末持有银行理财产品增加。
2、预付账款增加的主要原因为玉龙矿业预付的工程款、材料采购款等增加。
3、其他流动资产增加的主要原因为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增加。
4、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少的主要原因为玉龙矿业预付的工程款、设备款等本期转入其他资产项目核算。
5、应付账款减少的主要原因为玉龙矿业本期结算了部分款项。
6、应交税费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本期缴纳所得税、增值税等税款。
7、营业成本增加主要原因为本期产品销售的品种不同所致。
8、投资收益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本期理财收益减少。
9、利润总额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本期销售品种不同,营业成本增加所致。
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期销售产品收到的现金增加。
1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期收回到期的理财产品增多。
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原因主要为去年同期进行现金分红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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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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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杨海飞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银泰资源 公告编号:2015-030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4月29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8日15:00至2015年4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601公司会议室
(五)会议主持人:杨海飞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594,547,0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7682%。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1,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1%。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594,547,0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7682%。
(三)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94,547,0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94,547,0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94,547,0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594,547,0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94,547,0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4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1,834,443.31元,计提10%法定盈余公积金21,183,444.33元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29,465,563.49 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0,116,562.47元。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4年度末总股本1,085,569,7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元(含税),派发金额为227,969,645.61元。
表决情况:同意594,547,0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为55万元(不含差旅费)。同时确定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年度的内控审计费用为12万元(不含差旅费)。
表决情况:同意594,547,0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江华、李一帆
(三)结论性意见:经验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银泰资源 公告编号:2015-029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