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221版)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2014年,财政部陆续颁布或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等一系列新会计准则,本集团在编制2014年度财务报表时,执行了这些新会计准则,并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4年比较报表已重新表述,相关报表项目的影响情况如下:(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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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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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此会计政策变更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说明2:在2014年以前,本公司对于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根据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对上述权益性投资应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本公司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4年比较报表已重新表述。
说明3、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当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预期在其确认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完全支付的,应当适用短期薪酬的相关规定;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应当适用本准则关于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因此本公司在职工薪酬准则修订以前在“应付职工薪酬”列报的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辞退福利调整在“长期应付职工薪酬”报表项目中列报。本公司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4年比较报表已重新表述。
4.2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年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5户,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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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张有喜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