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财经新闻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评论
  • 8:研究·宏观
  • 9:研究·市场
  • 10:研究·财富
  • 11:数据·图表
  • 12:书评
  • 13:股市行情
  • 14:市场数据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89:信息披露
  • 90:信息披露
  • 91:信息披露
  • 92:信息披露
  • 93:信息披露
  • 94:信息披露
  • 95:信息披露
  • 96:信息披露
  • 97:信息披露
  • 98:信息披露
  • 99:信息披露
  • 100:信息披露
  • 101:信息披露
  • 102:信息披露
  • 103:信息披露
  • 104:信息披露
  • 105:信息披露
  • 106:信息披露
  • 107:信息披露
  • 108:信息披露
  • 109:信息披露
  • 110:信息披露
  • 111:信息披露
  • 112:信息披露
  • 113:信息披露
  • 114:信息披露
  • 115:信息披露
  • 116:信息披露
  • 117:信息披露
  • 118:信息披露
  • 119:信息披露
  • 120:信息披露
  • 121:信息披露
  • 122:信息披露
  • 123:信息披露
  • 124:信息披露
  • 125:信息披露
  • 126:信息披露
  • 127:信息披露
  • 128:信息披露
  • 129:信息披露
  • 130:信息披露
  • 131:信息披露
  • 132:信息披露
  • 133:信息披露
  • 134:信息披露
  • 135:信息披露
  • 136:信息披露
  • 137:信息披露
  • 138:信息披露
  • 139:信息披露
  • 140:信息披露
  • 141:信息披露
  • 142:信息披露
  • 143:信息披露
  • 144:信息披露
  • 145:信息披露
  • 146:信息披露
  • 147:信息披露
  • 148:信息披露
  • 149:信息披露
  • 150:信息披露
  • 151:信息披露
  • 152:信息披露
  • 153:信息披露
  • 154:信息披露
  • 155:信息披露
  • 156:信息披露
  • 157:信息披露
  • 158:信息披露
  • 159:信息披露
  • 160:信息披露
  • 161:信息披露
  • 162:信息披露
  • 163:信息披露
  • 164:信息披露
  • 165:信息披露
  • 166:信息披露
  • 167:信息披露
  • 168:信息披露
  • 169:信息披露
  • 170:信息披露
  • 171:信息披露
  • 172:信息披露
  • 173:信息披露
  • 174:信息披露
  • 175:信息披露
  • 176:信息披露
  • 177:信息披露
  • 178:信息披露
  • 179:信息披露
  • 180:信息披露
  • 181:信息披露
  • 182:信息披露
  • 183:信息披露
  • 184:信息披露
  • 185:信息披露
  • 186:信息披露
  • 187:信息披露
  • 188:信息披露
  • 189:信息披露
  • 190:信息披露
  • 191:信息披露
  • 192:信息披露
  • 193:信息披露
  • 194:信息披露
  • 195:信息披露
  • 196:信息披露
  • 197:信息披露
  • 198:信息披露
  • 199:信息披露
  • 200:信息披露
  • 201:信息披露
  • 202:信息披露
  • 203:信息披露
  • 204:信息披露
  • 205:信息披露
  • 206:信息披露
  • 207:信息披露
  • 208:信息披露
  • 209:信息披露
  • 210:信息披露
  • 211:信息披露
  • 212:信息披露
  • 213:信息披露
  • 214:信息披露
  • 215:信息披露
  • 216:信息披露
  • 217:信息披露
  • 218:信息披露
  • 219:信息披露
  • 220:信息披露
  • 221:信息披露
  • 222:信息披露
  • 223:信息披露
  • 224:信息披露
  • 225:信息披露
  • 226:信息披露
  • 227:信息披露
  • 228:信息披露
  • 229:信息披露
  • 230:信息披露
  • 231:信息披露
  • 232:信息披露
  • 233:信息披露
  • 234:信息披露
  • 235:信息披露
  • 236:信息披露
  • 237:信息披露
  • 238:信息披露
  • 239:信息披露
  • 240:信息披露
  • 241:信息披露
  • 242:信息披露
  • 243:信息披露
  • 244:信息披露
  • 245:信息披露
  • 246:信息披露
  • 247:信息披露
  • 248:信息披露
  • 249:信息披露
  • 250:信息披露
  • 251:信息披露
  • 252:信息披露
  • 253:信息披露
  • 254:信息披露
  • 255:信息披露
  • 256:信息披露
  • 257:信息披露
  • 258:信息披露
  • 259:信息披露
  • 260:信息披露
  • 261:信息披露
  • 262:信息披露
  • 263:信息披露
  • 264:信息披露
  • 265:信息披露
  • 266:信息披露
  • 267:信息披露
  • 268:信息披露
  • 269:信息披露
  • 270:信息披露
  • 271:信息披露
  • 272:信息披露
  • 273:信息披露
  • 274:信息披露
  • 275:信息披露
  • 276:信息披露
  • 277:信息披露
  • 278:信息披露
  • 279:信息披露
  • 280:信息披露
  • 281:信息披露
  • 282:信息披露
  • 283:信息披露
  • 284:信息披露
  • 285:信息披露
  • 286:信息披露
  • 287:信息披露
  • 288:信息披露
  • 289:信息披露
  • 290:信息披露
  • 291:信息披露
  • 292:信息披露
  • 293:信息披露
  • 294:信息披露
  • 295:信息披露
  • 296:信息披露
  • 297:信息披露
  • 298:信息披露
  • 299:信息披露
  • 300:信息披露
  •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 (上接221版)
  •  
    2015年4月30日   按日期查找
    22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223版:信息披露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21版)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2015-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22版)

      

      证券代码 600730 证券简称 中国高科 编号 临2015-011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授权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较小,对公司经营独立性无影响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5年4月27-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三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该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声明,独立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1、2015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在定价政策方面与非关联方交易保持一致,其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开价格和合理的税费确定。

      2、与公司可能发生交易的关联方为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企业,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中,双方签署相关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因此本次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3、本次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也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该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三、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方正集团由北京大学1986年投资创办,现拥有7家在上海、深圳、香港及马来西亚交易所上市的公众公司和遍布海内外的20多家独资、合资企业,员工3万人。名列国家首批6家技术创新试点企业之一,500家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之一,120家大型试点企业集团之一。方正集团法人代表为黄桂田,注册资金为10.5亿元人民币,主要业务涉及IT、医疗医药、金融、物产、房地产等产业板块。

      四、 履约能力分析

      与公司发生交易的关联方为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企业,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中,购销双方签署相关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五、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201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在定价政策方面与非关联方交易保持一致,其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开价格和合理的税费确定。

      六、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5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如下:

      2015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在定价政策方面与非关联方交易保持一致,其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开价格和合理的税费确定。

      与公司可能发生交易的关联方为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企业,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中,双方签署相关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因此本次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本次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也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七、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 600730 证券简称 中国高科 编号 临2015-012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金额:8亿元人民币,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货币基金、结构性存款等低风险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拟计划利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为自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1、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的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2、投资金额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理财产品的投资,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货币基金、结构性存款等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以短期为主,最长不超过一年。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4、委托理财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的期限为自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本。

      5、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

      6、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该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对公司影响

      在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

      三、风险控制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委托理财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平均操作周期短,并严格控制理财产品的风险,与业务合作方紧密沟通,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的议案》,并就有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购买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次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截至本报告日,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委托理财金额为人民币8亿元(不含本次理财投资金额),未到期理财金额3亿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 600730 证券简称 中国高科 编号 临2015-013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及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对外投资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出资6,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高科国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及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 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与北京高科国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共同设立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 本次投资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投资金额未超出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1、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业务拓展和战略发展的需求,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高科”)拟在北京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高科国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国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在上海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观臻”),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00万元。

      2、设立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为加快公司战略转型进度,充分发挥公司投资控股平台的作用,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观臻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与公司全资子公司高科国融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共同设立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观臻基金”),作为公司搭建股权投资与并购重组的平台。

      3、董事会审议情况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金额未超出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此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拟定公司名称:北京高科国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3层A30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技术咨询;经济贸易咨询;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建筑材料(最终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2、拟定公司名称: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注册资本:人民币5,5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福海路1011号3幢B区1315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资产管理,实业投资,财务咨询,会务服务(最终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股东结构及出资方式:

      ■

      三、合伙企业(观臻基金)情况

      拟定名称: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北京高科国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观臻”将担任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为本基金提供日常运营及投资管理服务。

      观臻基金期限:五年,可延长

      观臻基金注册资金:人民币1亿元

      观臻基金经营范围: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

      观臻基金决策机制/运营模式:基金将成立投资决策委员会,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基金的全部投资决策作出决定,基金的日常事务由基金管理团队负责。

      四、合伙企业(观臻基金)协议主要内容

      a) 合伙企业名称: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b) 经营范围: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

      c) 期限:五年,届满时可延长。

      d) 普通合伙人: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 有限合伙人:北京高科国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f) 出资:普通合伙人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认缴1,000万元,首期出资1,000万元,有限合伙人北京高科国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缴9,000万元,首期出资5,000万元。

      g) 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h)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及更换:均应当通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之后方可决定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及更换。

      i) 入伙: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j) 退伙责任承担: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可能面临政策风险、管理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市场风险等相关的风险。

      对外投资设立基金合伙企业可能面临未能募集到足够的资金以确保设立基金的风险;存在未能寻求到合适的投资标的的风险;存在因决策失误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后标的企业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六、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契合公司愿景,符合未来发展方向,有助于开拓新业务加速公司战略转型。

      投资设立观臻基金后,将逐步成立各类子基金,投资方向符合公司现有及未来业务发展方向,符合公司长远发展。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合伙企业协议。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 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30 证券简称:中国高科 公告编号:2015-014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20日13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北大博雅国际酒店第二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20日

      至201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15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在会议召开一周前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查阅。

      2、 特别决议议案:5、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2、社会法人股股东,请持单位介绍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与上述第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4、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方正大厦8层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秦庚立

      联系电话:010-82529555 传真:010-82524580

      5、登记时间:2015年5月14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5:00。

      6、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方正大厦8层,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不发礼品,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 600730 证券简称 中国高科 编号 临2015-015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4月27-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位,实到监事5位,符合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监事会全票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 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55,824,963.93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3,545,911.57元,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为111,648,671.83元,累计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8,769,960.16元。

      由于201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亏损,同时根据公司2015年度业务发展及流动资金需要,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业务再开展,因此2014年度拟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同时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 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五、 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 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上述第一、二、三、四项议案还将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