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临-2015-21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左海总部三楼第3号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张轩松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张经仪先生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 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 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和201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的年度审计,董事会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和2015年度财务预算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 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4年度公司合并范围内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1,560,411.19元,母公司净利润698,668,544.60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拟按以下方案对母公司的利润进行分配:
1、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69,866,854.46元;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剩余利润628,801,690.1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968,777,004.96元,扣除2013年度现金股利分配325,443,564元,201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72,135,131.10元;
3、以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254,435,640股为基数,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488,165,346元。本次拟分配的利润占当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7.33%。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783,969,785.10元转入下一年度;
4、2014年度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 关于公司2014年关联交易情况及2015年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董事会通过了该项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于2015年4月30日刊载的《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关联交易情况及2015年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根据《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关联董事张轩松先生、张轩宁先生回避了此项议案有关关联租赁事项的表决。
(以上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 关于批准报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编制了《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以及2014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认为上述报告及其摘要如实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整体经营运行情况。
上述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2015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 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出具了《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根据上述报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出具了致同专字(2015)第351ZA0033号《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 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公司聘任独立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后附的《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表》(下称“情况表”)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发表了专项说明报告。报告认为后附情况表所载资料与审计机构审计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 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相关要求,独立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出具了《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 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 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 关于公司2014年度授信、贷款情况及2015年度申请授信计划的议案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贷款余额14.17亿元(含子公司项目贷款余额0.75亿元)。全年共发生财务费用10,408.77万元,其中:利息支出7,521.32万元、利息收入及汇兑净收益1,505.31万元、金融手续费等4,392.76万元。
2015年公司计划新开门店逾60家,部分老店整改,建设物流等项目,预计2015年投资规模将达27.88亿元,为获取优质的商业物业及拓展新项目预留20亿元投资额度。预计2015年度公司自有资金及到位募集资金可基本满足经营需求。
为确保公司有足够的营运和投资建设资金,2015年度(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拟向八家商业银行申请共63亿的综合授信总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
公司提议授权董事长张轩松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在2015年度(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签署上述授信额度之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种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1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15年薪酬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拟定并经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核定的公司董事、监事201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15年薪酬预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15年薪酬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拟定并经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核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15年薪酬预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
(一) 续聘独立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所有子公司2015年度审计及其它常规审计的外部审计机构。2015年度审计费用为不含税人民币金额243万元,包含年度合并财务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各子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报告等审计报告。与上述审计有关的其他费用(如审计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由公司承担。
(二) 续聘独立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所有子公司201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为公司出具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15年度内部审计费用为不含税人民币金额80万元。与上述审计有关的其他费用(如审计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由公司承担。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年度履职工作报告》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 关于报废处置公司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无法继续使用且无修复价值,大部分为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同意处置的固定资产原值4226.73万元,累计折旧2918.19万元,折余价值1308.54万元。预计变卖收入仅够支付清理费用、运费等费用,处置损失大约在1300万元左右。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 关于公司第七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及有关节余募集资金安排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该次募集资金拟投向连锁超市发展项目、农产品加工配送中心项目、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企业培训中心项目,上述四个项目预计总投资189,388万元。
(一)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董事会同意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之一《连锁超市发展项目》中仅余的一个门店项目实施地点如下:
■
(二) 因上述调整获通过,该次募集资金投向的所有项目均已实施完毕,董事会同意履行程序后从募集专户资金中置换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连锁超市发展项目(即调整实施地点后的重庆腾龙大道店)自筹资金投入金额14,600,948.73元。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致同专字(2015)第351ZA0031号《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鉴证报告》。
(三) 鉴于该次募集资金投向的所有项目均已实施完毕,董事会同意履行程序后将募集账户节余资金及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金融手续费后的净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因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募投项目全部执行完毕后对节余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安排,该次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再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 关于补充委任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 同意补充委任关义霖(Graham Denis Allan)董事成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委员,任至上述委员会届满。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 关于关闭常州百盛店等七家门店的议案
同意关闭常州百盛店等七家门店,具体情况如下:
1、常州百盛店
子公司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常州百盛店,位于常州市钟楼区北大街东侧,租赁面积为6652平方米。该店面积偏小,物业出租方常州百盛商场闭店影响商圈客流,同意对该店提前终止营业并注销,并将该店的存货、可搬迁的固定资产等财产就近调往其他新开门店使用,员工调往其他门店的相关岗位安排。该门店终止营业的主要损失是装修费用和不可搬迁的固定资产无法收回,将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损失预计在800万元左右。
2、沈阳东中街店
子公司辽宁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沈阳东中街店,位于沈阳市大东区津桥路7号,租赁面积为16200平方米。该店因抓装修工程、房屋租赁合同与业主存在纠纷(2014年12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自2013年3月1日起暂停营业。为优化公司的管理资源,同意对该店提前终止营业并注销,并将该店的存货、可搬迁的固定资产等财产就近调往其他新开门店使用,员工调往其他门店的相关岗位安排。该门店终止营业的主要损失是装修费用和不可搬迁的固定资产无法收回,将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损失预计在1600万元左右。
3、福州三木店
公司福州三木店位于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国货东路三木花园D区7-8号楼,租赁面积为2012平方米。2005年 4月开业,该店面积偏小,租赁物业到期,经研究分析,同意在该租赁物业到期后不再续租,对该门店终止营业并注销,并将该店的存货、可搬迁的固定资产等财产就近调往其他门店使用,员工调往其他门店的相关岗位安排。该门店终止营业的主要损失是装修费用和不可搬迁的固定资产无法收回,将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损失预计在30万元以内。
4、福州君临闽江店
公司福州君临闽江店位于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瀛洲街道江滨中大道116号,租赁面积为1716平方米。该店面积偏小,租赁期剩余时间不长,周边有公司的其他大店分流客源。为优化公司的管理资源,经研究同意对该店提前终止营业并注销,并将该店的存货、可搬迁的固定资产等财产就近调往其他门店使用,员工调往其他门店的相关岗位安排。该门店终止营业的主要损失是不可搬迁的固定资产无法收回,将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损失预计在13.7万元以内。
5、常州茂业店
子公司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常州茂业店,位于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花园街176号,租赁面积为9300平方米。该店面积中等,周边客流不足,自2012年01月开业以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经深入分析,该店培育潜力不大,为优化公司的管理资源,经研究拟对该店提前终止营业并注销。
财产处置及人员安置方案:拟将该店的存货、可搬迁的固定资产等财产就近调往其他新开门店使用。员工调往其他门店的相关岗位安排。该门店终止营业的主要损失是装修费用和不可搬迁的固定资产无法收回,将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损失预计在890万元左右。提请审议注销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常州茂业店。
6、沈阳碧塘公园店
子公司辽宁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沈阳碧塘公园店,位于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碧塘公园负一层,租赁面积为19100平方米。2014年4月起,该店因周边拆迁施工造成客流不足,与业主存在纠纷。为优化公司的管理资源,经研究同意该店提前终止营业并注销,并将该店的存货、可搬迁的固定资产等财产就近调往其他新开门店使用,员工调往其他门店的相关岗位安排。该门店终止营业的主要损失是装修费用和不可搬迁的固定资产无法收回,将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损失预计在1,184.46万元左右。
7、蚌埠胜利路店
子公司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蚌埠胜利路店,位于蚌埠市胜利路(中山街口)商之都,租赁面积为6817平方米。经研究,该店培育潜力不大,为优化公司的管理资源,同意对该店提前终止营业并注销,并将该店的存货、可搬迁的固定资产等财产就近调往其他新开门店使用。该门店终止营业的主要损失是装修费用和不可搬迁的固定资产无法收回,以及员工赔偿和物业租金赔偿将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损失预计约在976万元左右。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一、 关于批准报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编制了《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报告从重大事项及201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等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第一季度的经营运行情况。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报出上述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二、 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现提议于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下午两点整在公司左海总部三楼第3会议室A召开二〇一四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题如下:
1、 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 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和201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5、 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 关于公司2014年关联交易情况及2015年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7、 关于公司2014年银行授信、贷款计划执行情况及201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贷款计划的议案
8、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1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15年薪酬预案》的议案
9、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相关审计费用的议案
10、 关于签订上海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的议案
11、 听取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决议中第一、三、四、五、六、十二、十三、十五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临-2015-22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4月27日在公司左海总部三楼第3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五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五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振铭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张经仪先生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经全体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 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工作报告回顾并总结了公司监事会2014年度的工作情况。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编制了《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报告从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公司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工作情况及监事会关注事项,公司重大事项,2014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经审计)等各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整体经营运行情况。其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2014年财务报表及附注,认为该报表及附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本公司201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并按照有关上市规则的要求作了恰当披露,因此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上述报告及其摘要如实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整体经营运行情况。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 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 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 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 关于第三期调整IPO募集资金项目之一《连锁超市发展项目》一家门店实施地点、第七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及有关节余募集资金安排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 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 关于批准报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编制了《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从重大事项及201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等方面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第一季度的经营运行情况。
本监事会认为该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的整体运行情况。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临-2015-23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20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头街光荣路5号院永辉左海总部三楼第3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20日至201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分别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参见 2015 年 4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张轩松、张轩宁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15年5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 登记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头街光荣路5号院左海总部四楼办公室
(三) 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方式(联系方式见后)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注: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联系方式见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并在参会时请携带上述规定的登记文件交与会务人员。
六、 其他事项
(一)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凭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登记文件原件入场。
(二)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日,出席会议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三) 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乐峰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头街光荣路5号院
联系电话:0591-83787308
传真:0591-83787308
邮编:350002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1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临-2015-24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关联交易情况
及2015年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公司福建轩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三处物业用于门店经营及总部办公,租金共计5,642,820元;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或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交易金额共计119,839,737.33元。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说明
福建轩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轩松和张轩宁,与公司属同一控制下的关联公司。
(下转23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