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晏志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璀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唐定乾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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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公司完成了同一控制下收购三亚天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交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对公司2014年度一季度的合并报表比较数据进行了重新列报,已包括被合并方三亚天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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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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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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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1、关于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与新邵晒谷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广州慧怡投资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被执行人新邵晒谷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已在2015年2月4日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868.00万元,余款将继续履行。
2、关于中水电融通租赁有限公司与河北汇源炼焦制气集团有限公司、唐山市燕南水泥有限公司、徐建国、郭淑凤之间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中水电融通租赁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1月23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关于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与贵阳金阳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之间的拖欠工程款纠纷,贵阳金阳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已履行完付款义务。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3.1 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
2015年4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5年第32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获得无条件审核通过。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
其他未纳入上市公司范围的电网辅业企业,正在推进前期准备工作,研究解决方案。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日期 2015-04-30
证券代码:601669 证券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15-032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6月4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人民币10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2014年6月9日至2015年6月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2014年6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4-045)。
截至2015年4月28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15-033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晏志勇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201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建设完成的情况下,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24,177.22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1)公司201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毕,共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10,176.84万元,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24,177.22万元(含利息收入)。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建设完成的情况下,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24,177.22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公司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董事会的召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以部分资本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以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将其注册资本从目前人民币9.02亿元增加至人民币16亿元。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15-034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首丽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并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将201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建设完成的情况下,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24,177.22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669 证券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15-035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部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1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9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30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4.50元。截至2011年9月30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3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60,306,462.1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239,693,537.87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依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了《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2年5月和2013年5月进行了两次修订。公司一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截至2015年4月28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见下表:
■
三、募投项目及其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4月28日,全部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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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4月28日,全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24,177.22万元(其中包括人民币10,384.71万元利息收入,下同),占募集资金净额(含利息收入)人民币1,334,354.07 万元的9.31%;占募集资金净额(不含利息收入)人民币1,323,969.35万元的9.38%。
四、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募集资金产生结余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制度及招投标方式,较好地控制了设备采购的成本。同时受近些年行业持续低迷,设备采购价格下降的影响,项目建设过程中设备采购的成本有所降低。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24,177.22万元(含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201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毕,共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10,176.84万元,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24,177.22万元(含利息收入)。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建设完成的情况下,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24,177.22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董事会的召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专门意见,认为: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公司IPO募投项目已经达到预定的使用情况,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公司以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14-036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工程中标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与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四川雅砻江两河口水电站大坝工程,中标金额约为人民币51.95亿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与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四川雅砻江两河口水电站引水发电系统工程,中标金额约为人民币23.26亿元。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公司代码:601669 公司简称:中国电建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