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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公司担保的公告
    2015-05-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5-025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概述

      (一)本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含控股公司为其下属控股公司、下属控股公司之间)后续提供总计不超过54.1亿元担保(含到期续保和新增担保),公司对下属控股公司累计担保总额(含已发生的担保)不超过130亿元。

      (二)提请股东大会在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

      (三)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可以调整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

      (四)以上担保额度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对控股公司担保情况

      1、为嘉凯城集团城镇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镇化公司”)融资担保150,000万元。

      2、为潍坊国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国大”)融资担保5,000万元。

      3、为杭州嘉凯城滨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滨虹”)融资担保50,000万元。

      4、为杭州名城博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园置业”)融资担保50,000万元。

      5、为张家港嘉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公司”)融资担保30,000万元。

      6、为上海同轩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轩置业”)融资担保30,000万元。

      7、为武汉巴登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登城)”)融资担保12,000万元。

      8、为诸暨嘉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暨公司”)9,000万元。

      9、为嘉凯城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公司”)融资担保100,000万元。

      10、为嘉凯城集团名镇天下商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管理”)融资担保5,000万元。

      11、为浙江名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城实业”)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计100,000万元(含为浙江金凯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担保、嘉凯城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为其担保以及名城实业为其子公司担保),主要用于贸易经营业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担保的主要内容

      1、为城镇化公司担保150,000万元

      城镇化公司注册资金10亿元,一般经营项目:城镇规划设计,城镇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与投资,(不含房产开发),建筑与安装,物业管理,房屋租赁,酒店管理咨询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会展服务,设计、制作国内各类广告,企业管理、营销策划咨询服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财务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百货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2014年12月31日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2,039万元;总资产82,347万元,净资产42,603万元。主要用于城镇发展城市客厅新项目拓展和建设。城镇发展公司股权结构为嘉凯城集团持股99%,嘉凯城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持股1%。

      2、为潍坊国大担保5,000万元

      潍坊国大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2014年12月31日主营业务收入419万元,净利润-463万元;总资产31,237万元,净资产4,745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东方天韵项目。 潍坊国大股权结构为: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79%的股权、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4.8%的股权、浙商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2%的股权、浙江和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8%的股权、自然人郭大力持有5%的股权。该公司中小股东提供同比例的担保。

      3、为杭州滨虹担保50,000万元

      杭州嘉凯城滨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2014年12月31日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351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74,241万元,净资产9,642万元 。该资金主要用于滨虹长河项目开发建设。

      4、为博园置业担保50,000万元

      博园置业注册资本5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本公司间接持有其100%的股份。2014年12月31日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1,766万元;净资产46,836万元,总资产296,239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名城博园项目开发建设。

      5、为张家港公司担保30,000万元

      张家港嘉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64,087.13万元,净资产33,831.37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张家港嘉凯城项目。 张家港嘉凯城股权结构为:本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嘉凯城集团嘉业有限公司持股75%,华芳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5%,上海中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华芳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中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

      6、为同轩置业担保30,000万元

      上海同轩注册资本37,6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2014年12月31日主营业务收入273,711万元,净利润86908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298,145万元,净资产114,270万元 。该资金主要用于上海同轩项目工程尾款支付。

      7、为巴登城担保12,000万元

      武汉巴登城注册资本2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生态旅游业、酒店业投资等。2014年12月31日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1,113.71万元;总资产286,792万元,净资产11,475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巴登城项目。

      武汉巴登城股权结构为: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广东恒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9%,深圳启德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广东恒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启德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

      8、为诸暨公司担保9,000万元

      诸暨嘉凯城注册资本5,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2014年12月31日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183万元;总资产20,315万元,净资产4,817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诸暨嘉凯城项目。

      9、为上海公司担保100,000万元

      嘉凯城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2014年12月31日主营业务收入2.34万元,净利润5,289.32万元,净资产74,109.23万元,总资产660,357.76万。该资金主要用于区域内新增项目开发建设。

      10、为资产管理公司担保5,000万元。

      资产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营业务为 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商务咨询。嘉凯城集团持股100%,201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556万元,净利润-3,696.75万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8,802.59万元,净资产357.8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1、为名城实业及下属公司担保100,000万元。

      名城实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营业务为金属材料及制品、有色金属、铁矿砂、焦炭、建筑装饰材料、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五金交电、通信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轻纺产品、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饰品)、健身器材、体育用品、旅游用品、日用百货、服装的销售;机械设备的租赁,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除外)。名城实业2014年12月31日主营业务收入277,928万元,净利润34万元;总资产138,496万元,净资产10,584万元。主要用于名城实业及下属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名城实业股权结构为嘉凯城集团持股67%,杭州宝恒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恒投资”)持股33%。宝恒投资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均为公司下属的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开发和补充流动资金等,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形。公司将通过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情况、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强化担保管理,降低担保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1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4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比例为254%,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以上担保余额中预计有34.1亿元将于2016年5月前因借款到期而解除担保责任,预计到2016年5月担保总额累计不超过130亿元。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5-026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16),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5月8日下午2:4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5年5月7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8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于2015年5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教工路18号欧美中心B座19楼嘉凯城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转让上海凯祥房地产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见本公司2015年4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2、关于增选姜荣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见本公司2015年4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直接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5年5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教工路18号欧美中心B座19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办法:

      1、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说明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0918”。

      2.投票简称:“嘉凯投票”。

      3.投票时间: 2015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嘉凯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累计投票议案还需另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7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一) 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杭州市教工路18号欧美中心B座19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12

      联系电话:0571-87376620

      传 真:0571-87922209

      联 系 人:喻学斌

      (二)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

      附件:(本表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注:1.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〇”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

      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