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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5-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45 证券简称:中南重工 公告编号:2015-036

      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4月30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29日-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9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陈少忠董事长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6,409,6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5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509,400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3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5,900,216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5973%。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1、审议拟收购上海千易志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根据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重工”)发展战略以及双主业并行的情况,中南重工未来发展前景看好,为了扩大文化传媒业的发展,为增加公司利润,实现公司长远发展,中南重工拟与上海千易志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易志诚”)的股东常继红、吕威、江阴中南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南文化基金”)签订《关于上海千易志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交易各方同意,此次股权收购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基准日2014年12月31日的审计报告为基准。拟以26,000万元的价格收购千易志诚100%股权。

      本次交易对方中南文化基金的股东为江阴中南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重工集团”)、中南重工、中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资本”),中南重工集团是中南重工的控股股东,故本次股权收购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会议议案关联股东江阴中南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票6,409,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南重工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南重工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