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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5-05-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5-026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5年4月13日,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5年5月6日(星期三)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具体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6日(星期三)9: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5日—2015年5月6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 2015年5月5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6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南环路88号,公司办公楼二楼一号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30日;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 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本次大会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3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14年度财务决算及2015年度预算报告》;

      4.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 《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 《关于2015年度银行融资审批权限授权的议案》;

      8. 《关于201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 《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

      12.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5年4月修改)》;

      13.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提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

      14. 《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5. 《关于申请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014年度在公司任职的独立董事石道金先生、阎孟昆先生、邹峻先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向全体股东作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其它相关规定的要求,上述第4、11、13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上述第10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二)登记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为: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南环路88号(万马股份董秘办)。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议案进行投票,多个议案须多笔委托。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代码:362276 投票简称:万马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 元表示总议案,1.00 元表示议案一,2.00 元表示议案二,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项)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所示: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万马股份”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2)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反对票,对议案二投弃权票,申报顺序如下:

      ■

      5、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果股东先对议案1至议案15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股东对议案1至议案15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再对议案1至议案15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5分钟即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11:30 前发出,当日下午 13:00 即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服务密码再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业务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 25918485 / 25918486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 / 83991101 / 83991192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5月5日下午15:00 至2015年5月6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三)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宜

      1. 联系方式

      联系人:屠国良、邵淑青

      电话:0571-63755256 63755192;传真:0571-63755256。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4日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形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