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608 股票简称:*ST舜船 公告编号:2015-063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201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0)和《关于公司相关当事人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2)以及于同日在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检查,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公告中有部分日期有误,现更正如下:
一、关于201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更正前:落款日期为“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更正后:落款日期为“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二、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更正前:落款日期为“2014年4月27日”;
更正后:落款日期为“2015年4月27日”。
三、关于公司相关当事人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
更正前:正文第一段为“2014年4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舜天船舶”)相关当事人作出公开谴责的处分。”
更正后:正文第一段为“2015年4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舜天船舶”)相关当事人作出公开谴责的处分。”
除上述补充更正内容之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此次补充更正公告对公司已披露信息内容不产生实质性影响,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