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5-27
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协议签署情况
近日,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洋电子”或“公司”)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软公司”)本着认真、务实的合作精神,经双方友好协商,共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基于东软光伏电站监控系统进行光伏电站监控的研究和提升,合作研发光伏电站运维平台,并努力合作开拓在光伏电站运维及能源互联运营方面有关的商业机会。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双方同意共同努力,真诚开展与光伏电站监控系统、运维平台以及光伏电站运维、能源互联运营业务有关的讨论和活动。
2、双方同意在本战略合作协议期限之内,林洋电子开发的光伏电站运营、运维业务优先使用东软公司的光伏电站监控系统及共同研发的光伏电站运维平台;东软公司若涉及光伏电站运营运维业务同样优先采用与林洋电子共同研发的光伏电站运维平台及相关服务。
3、东软公司免费提供已有的光伏电站监控系统产品,林洋电子提供试点电站,双方在试点电站合作实施,并在此基础上共同研究、提升东软公司监控系统产品,使之更符合实际工作要求。未来林洋电子自身开发建设的电站以及引入的第三方客户电站均可免费使用。
4、此战略合作协议自生效日起36个月,对于已经合作发生了的对外合作事项,双方均有责任和义务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三、协议履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光伏电站监控系统、光伏电站运维平台以及能源互联运营等方面合作,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利于加强并提升公司光伏电站的运维能力,促进公司光伏业务的健康发展,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四、风险提示
本协议仅是双方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尚需合作双方进一步沟通和落实,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