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特别提示
1、无锡先导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先导股份”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以下简称“《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2014年3月修订)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以下简称“《备案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以下简称“《配售细则》”)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4]158号)。
2、根据《办法》、《意见》、《业务规范》等规定要求,本次新股发行在网下投资者资格、限售期限、网上网下发行比例、配售机制、回拨机制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无锡先导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的投资: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分类代码为C35)。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T-3日),发布的专用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59.17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21.21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4年市盈率为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不涉及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本次公开发行新股为1,700万股。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32,904.26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21.21元/股、发行新股1,700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36,057.00万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3,152.74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32,904.26万元。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造成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先导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会证监许可[2015]727号文核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先导股份”,股票代码为“300450”,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兴业证券负责,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5年4月30日(T-3日)完成。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并综合参考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21元/股。本次发行的新股数量为1,7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不涉及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0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68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
4、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15年5月6日(T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应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之“4、有效报价投资者和发行价格确定过程”。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5、配售对象在申购和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法律责任。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以2015年4月28日(T-5日)中午12:00前已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的备案信息为准。
6、网下申购时间为2015年5月6日(T日)9:3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本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
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为2015年5月6日(T日)8:3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足额、及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款。对于在T日规定时间(8:30-15:00)以外时间划入的均为无效申购。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业协会备案。
7、初步询价结束后,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定价前已会同见证律师,对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包括对配售对象及其任一级出资方涉及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若在配售前有进一步资料显示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存在不符合初步询价公告要求的情形,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投资者如拒绝接受核查、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或不符合条件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发行网下配售。
8、在网下询价、申购和配售过程中,保荐人(主承销商)如发现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存在违法违规或违反《业务规范》和《备案细则》等规定的行为,将及时报告协会。协会按照规定将违规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列入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投资者不得参加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被列入黑名单期满后,应当重新在协会备案。
9、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按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21.21元/股进行申购,网上申购时间为2015年5月6日(T日)9:15-11:30、13:00-15:00。
10、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将于2015年5月6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并在2015年5月8日(T+2日)的《无锡先导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之“5、回拨机制”。
11、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申购日,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2)网上网下申购后,无法按照本公告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
(3)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4)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责令中止。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予以公告。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可择机重启发行。
12、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2015年4月24日(T-7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及发行人网站(www.leadchina.cn)的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13、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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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
1、初步询价申报情况
(1)总体申报情况
在2015年4月29日(T-4日,周三)至2015年4月30日(T-3日,周四)的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期间,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所列参与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参与了本次初步询价。截至2015年4月30日(T-3日,周四)15:00,通过深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共收到86家网下投资者所管理的185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申报总量为182,440万股。全部报价明细请见附表一。
(2)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本次询价中,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个配售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保荐人(主承销商)要求的资格核查材料原件;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个配售对象经保荐人(主承销商)核查后,确认属于《承销办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禁止配售的情形。因此,以上2个配售对象提交的报价已被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其余8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83个配售对象均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条件,不存在禁止配售的情形。
所有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中,涉及到私募投资基金的,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登记备案,并提交了私募基金备案证明文件。
(3)剔除无效报价后的整体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85家,配售对象为183个,报价区间为21.21元/股-21.21元/股,拟申购总量为180,400万股,整体申购倍数为176.86倍。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的中位数为21.21元/股,加权平均数为21.21元/股,公募基金报价的中位数为21.21元/股,公募基金报价的加权平均数为21.21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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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预先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在剔除的最低价对应的投资者中按照申购时间从晚到早依次剔除(注:报价时间以申购平台中的记录为准),如果申购时间相同则按申购数量从小到大依次剔除,如果申购时间和申购数量均相同则按等比例剔除,直至满足剔除的申购数量不低于拟申购总量的10%。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经过协商一致,决定将报价等于21.21元/股但提交时间晚于2015年4月29日13:48的配售对象的申购报价作为最高报价部分予以剔除,对应剔除的申购量为18,36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购总量的10.18%,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为21.21元/股,加权平均数为21.21元/股,公募基金报价的中位数为21.21元/股,公募基金报价的加权平均数为21.21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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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分析
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1.21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分类代码为C35)。截止2015年4月30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59.17倍。本次发行价格21.21元/股对应的2014年市盈率为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低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发行人是专业从事自动化成套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以及自动化整体解决方案的供应商,公司主要为薄膜电容器、锂电池、光伏电池/组件等节能环保及新能源产品的生产制造厂商提供设备及解决方案。A股中京山轻机(000821.SZ)收购的惠州三协从事锂电池的自动化生产线改造业务,与公司主营大体一致;而机器人(300024.SZ)主要为军工和家电行业提供自动化成套生产设备;楚天科技(300358.SZ)主要为水剂制药企业提供自动化成套生产设备,华昌达(300278.SZ)主要为汽车企业提供自动化成套生产设备。这些公司与发行人同是给下游装备制造业提供自动化生产设备,与发行人行业属性、从事业务性质、行业地位存在类似之处。以2015年4月30日(T-3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含4月30日)及最新股本摊薄的2014年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4年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计算)计算,可比上市公司2014年静态市盈率均值为102.07倍,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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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计算可比上市公司2014年静态市盈率均值时,已剔除市盈率为负数和超过200的异常值;
(2)华昌达(300278.SZ)已于2015年3月30日起停牌,因此取停牌前一交易日为基准日。
本次发行价格21.21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4年摊薄后市盈率为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低于上述可比上市公司2014年静态市盈率均值。
4、有效报价投资者和发行价格确定过程
(1)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及申购情况,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1.21元/股。
(2)有效报价对象确定过程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符合规定的申报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列,并且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所有符合规定的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具体比例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报价情况协商确定),被剔除的申购份额不得参与网下配售。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少于10家。本次网下发行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数量为77家,对应的配售对象为165个,有效申购数量之和为162,040万股,有效申购倍数为158.86倍。
有效报价对象均可且应按发行价格及其有效申购数量参与申购。有效报价对象名单及可申购数量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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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询价结束后,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定价前已会同见证律师,对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包括对配售对象及其任一级出资方涉及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若在配售前有进一步资料显示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存在不符合初步询价公告要求的情形,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投资者如拒绝接受核查、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或不符合条件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发行网下配售。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A股),每股面值1.00元。
2、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为1,700万股。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02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68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40%。
3、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1.21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及有效报价情况为:
(1)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3)初步询价中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且未被剔除的所有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为162,040万股。
4、发行方式及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下发行申购时间为2015年5月6日(T日)9:30-15:00;网下发行缴款时间为2015年5月6日(T日)8:3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足额、及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1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