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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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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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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5-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华菱星马 公告编号:2015-012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5月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第一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汉如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董事张亚莉女士、唐月红女士、独立董事席彦群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洪一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金方放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所得税优惠政策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 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5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商业银行开展相关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十六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所有议案均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军律师、裴振宇律师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4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华菱星马 编号:临2015-013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以电话及书面传真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候选人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5月4日下午4时整在公司办公楼四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

      本次会议由刘汉如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刘汉如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刘汉如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周学锋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周学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为进一步提升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选举产生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刘汉如先生、金方放先生、郭孔辉先生(独立董事)3名委员组成,其中刘汉如先生为主任委员。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郭孔辉先生(独立董事)、章铁生先生(独立董事)、李强先生3名委员组成,其中郭孔辉先生(独立董事)为主任委员。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章铁生先生(独立董事)、郑少华先生(独立董事)、张道祥先生3名委员组成,其中章铁生先生(独立董事)为主任委员。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郑少华先生(独立董事)、郭孔辉先生(独立董事)、周学锋先生3名委员组成,其中郑少华先生(独立董事)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刘汉如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任刘汉如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段超飞先生、金方放先生、邵键先生、王延安先生、夏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刘汉如先生的提名,聘任段超飞先生、金方放先生、邵键先生、王延安先生、夏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李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刘汉如先生的提名,聘任李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陈红友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刘汉如先生的提名,聘任陈红友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王物强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刘汉如先生的提名,聘任王物强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进行自查,认为提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符合现行有关规定的要求,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目前债券市场和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拟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期限为不超过5年,具体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公司债务,改善公司财务结构。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在取得交易场所同意挂牌的无异议函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挂牌转让场所

      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在取得交易场所同意挂牌的无异议函的前提下,本公司将尽快安排本次债券于《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交易场所挂牌转让,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交易场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挂牌转让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偿债保障措施

      根据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备案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须将申请材料报交易场所进行完备性核对后方可实施。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工作的需要,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的基础上,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及设置的具体内容、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评级安排、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挂牌转让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备案及挂牌转让事宜,以及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三)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四)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五)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挂牌转让事宜。

      (六)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发行。

      (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5年5月20日(星期三)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5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郭孔辉先生、郑少华先生、章铁生先生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4日

      附件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刘汉如,男,汉族,1966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1988年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动力机械系汽车专业。1988年7月至2008年3月在本公司工作。2008年3月至2012年4月在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工作。2012年4月至今在本公司、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工作。该同志是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全国劳动模范、马鞍山市市委委员。历任本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党委书记,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马鞍山华神建材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2、段超飞,男,汉族,1963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1983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3、金方放,男,汉族,1962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1981年9月至1996年3月在冶金部华东地勘局工作。1996年3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本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4、邵键,男,汉族,1962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1983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本公司技术部部长、副总工程师、董事、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5、王延安,男,汉族,1965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1988年7月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汽车设计专业。1988年7月至2002年1月在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工作。2002年1月至2015年4月在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工作。2015年4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设计员、技术处底盘室主任、技术处处长、供应处处长,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产品开发部部长、总工程师、营销总监、技术总监、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

      6、夏宏,男,汉族,1966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九三学社社员,高级工程师。1988年7月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汽车专业。1988年7月至2002年2月在东风汽车公司技术中心工作。2002年2月至2014年1月在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工作。2014年1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东风汽车公司技术中心技术员、主任工程师,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副总工程师、质量总监、副总经理,本公司营销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7、李峰,男,汉族,1979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2001年7月毕业于安徽经济管理学院金融证券专业。2001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2003年9月获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证书。历任本公司财务部科员、主任科员,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主任,证券部副部长、部长,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8、陈红友,男,汉族,1979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会计师。2002年7月毕业于安徽工业大学会计专业。2002年7 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本公司财务部科员、主任科员、副部长、部长,审计部部长。现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

      附件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王物强,男,汉族,1986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会计师。2008年毕业于铜陵学院财务管理专业。2008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2012年6月获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证书。历任本公司审计部科员,财务部科员,证券部主任科员。现任本公司证券部副部长、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华菱星马 编号:临2015-014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5月4日下午4时30分整在公司办公楼四楼第二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5人,实到5人。

      本次会议由羊明银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羊明银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羊明银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5月4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华菱星马 公告编号:2015-015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20日 14 点整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第一会议室(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旗南路)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20日

      至201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5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5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普通股和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同时持有多只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出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名称或姓名、并附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的复印件,来信或传真上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4)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

      2015年5月19日上午8:00—12:00和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

      公司证券部(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旗南路公司办公楼四楼)。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李峰、王物强

      联系电话:0555-8323038

      传真:0555-8323531

      电子邮件:xm600375@163.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4306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现场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5月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静安区铜仁路258号九安广场金座8A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50人,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份37,478,0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2%。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倞菲女士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法律顾问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1人,4名董事因公出差,无法出席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2名监事因公出差,无法出席股东大会;

      3、 公司总经理许锡先生列席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该项议案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尚韬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瑞良、周宁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详见公司披露的《江苏尚韬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国创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贵州国创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5日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股票代码:600312 编号:临2015—013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4月30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5年5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李永河、魏光林、李文海、史厚云、庞庆平、张建国、徐国政、王天也、李涛九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天津平高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平高”)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是经天津市发改委立项的“平高电气天津智能真空开关科技产业园”项目,总投资25亿元,一期项目投资计划12.77亿元。根据其2015年资金使用计划,预计2015年用于项目建设和生产周转尚有6.62亿元资金缺口。鉴于天津平高目前尚不具备信用融资条件,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由公司以委托贷款方式给予天津平高5亿元资金支持,贷款期限1年,贷款利率为银行同期基准利率,具体支付进度根据项目进展及生产情况分期安排。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5日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股票代码:600312 编号:临2015—014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天津平高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5亿元人民币

      ●委托贷款期限:1年

      ●委托贷款利率:银行同期基准利率

      一、委托贷款概述

      1、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天津平高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平高”)为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是经天津市发改委立项的“平高电气天津智能真空开关科技产业园”项目,总投资25亿元,一期项目投资计划12.77亿元。鉴于天津平高目前尚不具备信用融资条件,公司拟向天津平高提供人民币5亿元的委托贷款,期限1年,贷款利率为银行同期基准利率。

      2、上市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手续

      2015年5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天津平高提供人民币5亿元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1年,贷款利率为银行同期基准利率,具体支付进度根据项目进展及生产情况分期安排,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委托贷款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平高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天津市东丽区华明工业园区滨海企业总部B16-223

      法定代表人:李永河

      注册资本:玖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输变电设备、控制设备、电器元件及其配件的制造、研发、销售、维修及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经营的进出口业务;绝缘制品制造;金属表面的防腐处理;房屋及设备租赁。(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天津平高总资产 87752.35万元,净资产88527.66 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3万元,净利润-1322.95 万元。(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15年3月31日,天津平高总资产 88941.51万元,净资产88485.36 万元,第一季度尚未实现收入,净利润-42.31 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天津平高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其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四、截止本公告日,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对外提供委托贷款。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贷款委托贷款情况。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5日

      贵州国创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国创 公告编号:2015-042

      贵州国创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