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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5-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5-03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5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2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全体董事均行使表决权及签署相关文件。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了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决策职能,保证董事会决策在经营管理层得以有效执行,同时加强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对公司发展战略及重大事项的指导与研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董事会增补邓晖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关于公司参与上海长江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事项详情请见公司于2015年5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参与上海长江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关联交易公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杨泽柱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五日

      附件

      邓晖先生简历

      邓晖先生,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兼任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湖北省邮政储汇局职工,湖北证券公司综合人事部员工、上海业务部交易员、主管、深圳营业部副总经理、武汉汉口营业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兼上海总部总经理,公司副总裁兼经纪事业部总经理,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裁,湘财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总裁兼德邦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总裁,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

      邓晖先生未有受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亲属关系;未持有长江证券股票;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5-037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参与上海长江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增资扩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向上海长江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出资600万元,参股设立了上海长江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财富),持股比例30%。为更好地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增强资本实力,长江财富拟以原股东同比例增资的方式,以每股1.8元的价格扩股8,000万股,将注册资本从2,000万元增至1亿元,筹集资金14,400万元。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出资4,320万元参与本次长江财富增资扩股,保持30%持股比例。公司关联法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信基金)持有长江财富4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5年5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杨泽柱先生回避表决,且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此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报相关部门审批。

      二、长信基金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和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9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田丹

      税务登记证号码:310115750303537

      主营业务: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主要股东: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9%,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4.33%,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6.67%。

      长信基金成立于2003年5月9日,由公司出资人民币4,410万元(占股49%)、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090万元(占股34.33%)和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占股16.67%)共同组建,后经2004年、2007年两次增资扩股,长信基金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5,000万元。目前,长信基金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拥有类型齐全、品种丰富的公募基金与专户业务产品线,业绩良好。

      近三年,长信基金持续提升投资能力,积极探索业务转型,基金规模大幅增长,投资收益稳步提升。在《晨星中国公募基金综合量化评估报告(2014年4季度)》中,长信基金的资产管理能力跃居行业第一名,综合评分跻身前三。

      2014年,长信基金(合并数据)实现营业收入34,790.59万元,营业利润7,579.85万元,净利润5,982.95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长信基金总资产为71,434.75万元,净资产为43,472.84万元。

      2015年一季度,长信基金(合并数据)营业收入11,879.76万元,营业利润3,953.44万元,净利润3,049.00万元。截至2015年3月31日,总资产为78,046.44万元,净资产47,073.55万元。

      三、长江财富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指标

      长江财富成立于2013年8月。2013年,长江财富实现营业收入797.46万元,营业利润51.42万元,净利润109.82万元。截至2013年末,长江财富总资产2,785.25万元,净资产2,109.82万元。

      2014年,长江财富实现营业收入8,986.47万元,营业利润1,607.70万元,净利润1,305.95万元。截至2014年末,长江财富总资产9,083.77万元,净资产3,316.55万元。

      2015年,长江财富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2015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758.48万元,营业利润1,298.89万元,净利润974.17万元。截至2015年3月末,长江财富总资产9,236.14万元,净资产4,290.72万元。

      (二)主要资产状况

      长江财富在自有资金运用方面,主要是投资于信托公司发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该类产品流动性较高,风险较低。另有部分资金运用于本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风险较小。

      资产管理业务方面,截至2015年3月底,长江财富存续资产规模287亿元,承担管理责任的主动管理类业务合计约200亿元。其中,投资方向为政信类、金融机构资产类以及直接投资证券的项目合计约65亿元,这些项目或因政府信用,或因投向为标准化产品而使风险敞口较小,发生兑付风险的概率较小;其他约135亿元规模的项目大多为固定收益类融资项目,受利率变动等市场风险影响较小,且多有抵押物等信用风险管控措施,多数项目运行正常,实际面临的信用风险敞口较小,项目未来可能面临的主要是流动性风险。

      (三)各股东方简介

      1、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40%)

      该公司基本情况请见本公告“二、长信基金基本情况”。

      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0%)

      公司成立于1991年3月18日,注册资本4,742,467,678元,注册地武汉。主要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不含股票、上市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承销;证券自营;融资融券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3、上海和尔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30%)

      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27日,注册地上海。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实业投资。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以长江财富2015年3月净资产为基础,计划以1.8元/股的价格,扩股8000万股至1亿股,共筹集资金14,400万元。

      定价依据:截至2015年3月份,长江财富扣除2014年度分红600万元后每股净资产为1.848元,扣除前每股净资产为2.148元;如计入可实现的收入1,800万元(按照权责制2014年留存在2015年的可实现收入),扣除2014年度分红600万元后每股净资产为2.748元,扣除前每股净资产为3.048元。本次交易定价合理可行。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出资有利于保持与长江财富良好的业务互动,促进其快速发展,从而获得良好的投资收益。本次出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资产状况无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该关联交易的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关联董事杨泽柱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该关联交易公平合理,符合上市公司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