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5-032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马鸿先生。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5日下午14:3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5月5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年5月4日下午15:00 至 2015 年5月5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73,838,3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2.1139%;其中: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73,800,0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2.106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8,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74%。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市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73,838,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73,838,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73,838,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98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4、审议通过《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73,838,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73,838,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73,838,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73,838,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98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3,838,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98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9、审议通过《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3,838,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98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0、审议通过《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3,838,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98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1、审议通过《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同意373,838,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审议通过《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3,838,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98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3,838,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3,838,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曹蓉律师、刘燕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