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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2015-05-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33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王永武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原因,王永武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王永武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自董事会收到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王永武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五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34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5月5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30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0名,董事王化民先生、安亚人先生分别委托董事孙晓峰先生、李俊江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现金全额认购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配股可配股份的议案: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为提高净资本,扩大业务规模,提高盈利水平,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配售不超过2股的比例进行配股,以东北证券截至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1,957,166,032股为基数测算,本次配售股份总数量将不超过391,433,206股。鉴于东北证券良好的发展前景,公司决定以现金全额认购东北证券本次配股可配股份,具体如下:

      1、拟认购配售股票的种类

      本次拟认购配售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拟认购配售股票的面值

      本次拟认购配售股票的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3、拟认购配售股票的基数、比例

      目前,公司持有东北证券600,973,954股,占东北证券总股本的30.71%,公司按每10股配售不超过2股的比例全额认购。

      4、拟认购配售股票的价格和定价原则

      拟认购配售股票的价格:以东北证券刊登配股发行公告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算术平均数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拟认购配售股票的价格。

      拟认购配售股票的定价原则:

      (1)不低于发行前东北证券最近一期经审计后的每股净资产值;

      (2)参照东北证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市盈率状况及东北证券发展需要;

      (3)遵循东北证券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的原则;

      (4)综合考虑东北证券的发展前景和本次募集资金计划的资金需求量。

      为了保证本次认购东北证券配售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次认购东北证券配售股票的有关具体事宜,具体如下:

      1、签署与本次认购东北证券配售股票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2、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它足以使本次认购东北证券配售股票计划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延迟实施认购东北证券配售股票计划;

      3、办理与本次认购东北证券配售股票相关的其它事宜;

      4、本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认购东北证券配售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董事会提名王广基先生、谢地先生、柳红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王广基先生、谢地先生、柳红女士均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王广基先生、谢地先生、柳红女士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其提名及增补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增补王广基先生、谢地先生、柳红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并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公司借款及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为南京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申请的项目借款11,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继续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140,735万元,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4.35%,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五月六日

      附:简历

      王广基,男,1953年4月出生,博士,博士生导师,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药学会应用药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药理学会制药工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江苏省药理学会理事长,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获得者。曾任中国药科大学副校长,现任中国药科大学学术委员会主席,江苏省药物代谢动力学重点实验室主任、国家科技部临床前药代动力学研究平台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整体药代动力学重点研究室主任。

      谢地,1963年12月出生,博士,博士生导师,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东北财经大学产业组织与企业组织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吉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曾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系副主任、副院长,现任辽宁大学经济学院院长。

      柳红,女,1970年4月出生,博士,博士生导师,民盟成员,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第八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基金获得者,中国药学会药物化学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药学会药物化学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女科学家协会会员,"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获得者。现任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上海科技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沈阳药科大学外聘教授、博士生导师。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35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于2015年5月5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监事会主席姜余民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到监事6名,实到监事5名,监事韩冬阳先生委托监事于来富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需要,监事会提名仇健先生、陈国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仇健先生、陈国栋先生均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五年五月六日

      附:简历

      仇健,男,1968年7月出生,硕士学位,讲师,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长春市南关区人大代表,长春市劳动模范。曾任吉林工业大学机械学院讲师、吉林亚泰万联医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网络部主任、医药产业部副总经理、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亚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吉林亚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国栋,男,1975年4月生人,本科学历,曾任顶新国际集团天津顶园国际食品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财务主管、顶新国际集团天津顶园国际食品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沈阳)财务主管、长春莲花山滑雪场财务总监,现任长春市农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长春市东城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长春二道工业集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36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

      ●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为南京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申请的项目借款11,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继续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140,735万元,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4.35%,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为南京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申请的项目借款11,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继续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140,735万元,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4.35%,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南京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南京市沿江工业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陈继忠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南京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为892,296,703.68元,总负债为685,011,374.35元,净资产为207,285,329.33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457,360,311.00元,净利润36,687,567.69(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5年3月31日,南京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013,047,601.19元,总负债为803,723,837.30元,净资产为209,323,763.89元,201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57,380,852.00元,净利润1,777,747.9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磐石市

      法定代表人:徐德复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制品、石灰石购销、水泥混凝土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961,439,889.74元,总负债为1,764,406,939.17元,净资产为1,197,032,950.57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654,105,321.69元,净利润31,346,018.39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5年3月31日,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048,297,885.46元,总负债为1,873,008,564.28元,净资产为1,175,289,321.18元,201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5,569,823.93元,净利润-21,743,629.3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在审批程序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的所属公司,具备偿还债务能力。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140,735万元,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4.35%,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五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37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2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亚泰集团总部七楼多功能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21日

      至2015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15年5月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股东大会文件将于会议召开前的5个工作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15年5月19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1801号亚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1801号亚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4956688 传真:0431-84951400

      邮政编码:130031 联系人:秦音、张绍冬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决议、201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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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