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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提示性公告
    2015-05-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5-47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于2015年4月11日及2015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增加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8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5月7日—5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7日下午3:00至2015年5月8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三) 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八楼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授权经营班子处理土地或项目竞买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9、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报告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与泰禾投资共同投资设立金控平台子公司的议案》;

      12、独立董事做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1、议案3至议案9均已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至议案6、议案8、议案9均已获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4月11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议案10、议案11已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2、2015年4月3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代理人。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5月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六楼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外地股东也可将上述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并注明参加股东大会。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360732;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

      (4)输入委托股数,表决意见;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具体情况如下: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5月7日下午3:00至2015年5月8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4、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次日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六楼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洪再春

      联系电话/传真:0591-87731557、87580732/87731800

      邮编:350003

      七、授权委托书(附后)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五日

      附: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审议事项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注:请对每一审议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审议事项做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签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五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5-48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红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红御”)与上海中诚年代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中诚联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以人民币3100万元共同出资设立上海中诚渝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红御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240万元,持股40%。

      上海中诚渝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拟通过股权投资的方式向深圳市吉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吉屋”)进行投资,投资金额500万美元,持股6.67%。

      深圳吉屋是国内较为知名的房地产交易导向型电商,主要为房地产开发商和一手房代理构建互联网化的房产交易平台,促进新房销售。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对外投资属总经理决策权限,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上海中诚渝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航路2号第4幢111室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投资总额:3100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信息咨询(除经纪)、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

      投资主体情况:

      普通合伙人:上海中诚年代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3.20%;有限合伙人:上海红御持股40%、上海中诚联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6.80%、其他持股40%。

      上海中诚渝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拟通过股权投资的方式向深圳吉屋进行投资,投资金额500万美元,持股6.67%。

      深圳吉屋是国内较为知名的房地产交易导向型电商,主要为房地产开发商和一手房代理构建互联网化的房产交易平台,并提供电商相关金融服务。目前,房地产市场互联网化运用还处于起步阶段,具有庞大的市场空间与发展潜力。深圳吉屋其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互联网运作团队,构建的房产交易平台访问流量领先于同行业,交易平台的成功运作将为其互联化业务转型奠定基础。

      深圳吉屋截至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3206.78万元,2014年实现房地产交易流水约150亿元,营业收入约1亿元,同比2013年增长约400%。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上海红御与上海中诚年代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中诚联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另一投资方等四家公司签署了《有限合伙协议》,各方以人民币合计3100万元共同出资设立上海中诚渝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中诚渝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将按有关规定与深圳吉屋及相关各方签订投资协议。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以房地产为核心,金融和投资为两翼的战略发展目标,本次对外投资为丰富公司投资业务,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快速稳定的发展。同时,深圳吉屋作为房地产互联网销售平台,公司与深圳吉屋存在合作互动机会,可促进与公司房地产主业的协同发展。

      上海中诚渝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本轮投资以跟投方式,领投基金为赛富基金。本次融资为深圳吉屋的A轮融资,深圳吉屋具备上市潜质,互联网运营模式对房地产业内大型公司会形成较大吸引力,未来在获得本轮投资后进行更快速拓展,具备高速增长潜质,按其发展计划在1-2年内完成B轮、C轮融资。公司预计将有较好的投资回报,同时公司将根据后续深圳吉屋的发展决定是否退出或加大投资。

      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经营管理风险、投资项目市场竞争激化风险;因本次对外股权投资比例较小,未直接参与被投资公司的经营管理;且被投资公司所属行业未来可能潜在具备实力的房地产代理商介入,加剧行业竞争。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