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5-030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5月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5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动力电池项目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子公司福建省福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福建冠城瑞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负责动力电池、电池组及充电技术等研发、生产、销售运营管理,该动力电池项目投资规模总额预计约人民币20亿元。福建冠城瑞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首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与福建省福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各出资2,500万元,分别持有项目公司50%股权。项目公司拟定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充电器、电动汽车电池模组、储能电池及电源管理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对废旧电池的回收开发利用(以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部门最后核准的为准)。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福抗药业提供人民币5,800万元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为福建省福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即将到期贷款5,800万元续贷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其中为其向中国工商银行福州五一支行借款2,000万元提供担保,为其向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南支行借款3,800万元提供担保。同时由福抗药业关联公司福建省海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该项担保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开始时间以相关合同为准,担保到期日不迟于2016年2月28日。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拟为相关单位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6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5-031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福建冠城瑞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
●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规模预计20亿元人民币,首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
● 注册地: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内。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为加快公司进军新能源产业步伐,抓住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的重大机遇,公司于2015年5月5日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投资集团”)下属子公司福建省福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投新能源公司”)签署了《关于共同投资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之投资合作协议书》。公司将与福投新能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福建冠城瑞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负责动力电池、电池组及充电技术等研发、生产、销售运营管理,该项目投资规模总额预计约人民币20亿元。项目公司首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与福投新能源公司各出资2,500万元,分别持有项目公司50%股权。
(二)公司出资设立福建冠城瑞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未来将根据项目公司实际投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审批及披露程序。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确认其具有签署与履行协议所需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且直至协议履行完成日仍将持续具有充分履行其在协议项下各项义务的能力。
(二)福投新能源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省福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湖东路268号兴业证券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李锦华
注册资本:壹亿圆整
经营范围:对能源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道路运输业、管道运输业、仓储业、建筑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电动汽车充电站的投资;矿产品、建材、化工产品。
2、最近三年主要业务:福投新能源公司着力于新能源、清洁能源等下游产业链市场的投资开发运营,与中海油气电集团成立了中海油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卫星站、船舶油改气、分布式能源、槽车运输、城市燃气等下游产业链的投资运营管理。
3、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福投新能源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4、交易对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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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福投新能源公司是省投资集团旗下专业从事清洁能源投资运营的控股子公司。
省投资集团系福建省省属大型国有独资公司,以建设福建、服务海西为宗旨,以实业与金融投资为主业,采用双轮互动、协调发展的经营模式,主要承担福建省政府赋予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金融及金融服务业的投资、股权管理和资本运作职能,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对电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铁路运输等行业或项目的投资、开发;对银行、证券、信托、担保、创业投资以及省政府确定的省内重点产业等行业的投资;对农业、林业、酒店业、采矿业的投资;房地产开发;资产管理等。
三、项目对外投资及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规模、首期投资金额及出资
本项目投资规模总额预计约为20亿元人民币,实际投资进度将根据项目公司发展目标的进展逐步投入。其中项目公司首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双方各以现金出资人民币2,500万元,分别持有项目公司50%的股权。双方同意注册资本金可以分期同步到位,但最迟应在2016年4月30日前全部到位。
(二)公司名称、住所及经营范围
项目公司名称:福建冠城瑞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具体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
住所:拟定在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范围内。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充电器、电动汽车电池模组、储能电池及电源管理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对废旧电池的回收开发利用(以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部门最后核准的为准)。
(三)组织机构
1、项目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冠城大通委派三名,福投新能源公司委派二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福投新能源公司推荐的当选董事担任;董事会设副董事长一名,由冠城大通推荐的当选董事担任。
2、项目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人组成。其中:双方各推荐一名,职工监事一名,经股东会选举后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福投新能源公司推荐的监事担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3、项目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冠城大通推荐人选担任;副总经理二名,由双方各推荐人选担任;财务负责人一名,由福投新能源公司推荐人选担任。总经理为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
(四)双方同意冠城大通为项目公司的财务合并报表方;项目公司接受冠城大通统一的业务及内控风险管理,按上市公司的财务会计管理规定编制月度、季度、中期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五)项目公司发展目标
项目公司将致力于通过先进的电池技术,为全球绿色能源应用,提供高效的能源存储解决方案。
1、第一阶段目标,成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专业提供商。
2、第二阶段目标,建立动力和储能电池领域电池组完整的研发、制造能力,同时投资自行生产电池电芯。
3、第三阶段目标,根据市场情况,进一步拓展电池上游材料行业、废旧电池回收利用。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锂电池行业是国家重点支持的新能源行业,根据国务院和相关部委出台的《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我国的新能源汽车在未来几年内将迎来快速发展。根据市场研究公司CCM的研究,2014年,我国共生产电动汽车78,499辆,较2013年增长逾250%,而2015年我国的电动汽车销量有望加速增长到25万辆。在这种高速成长的情况下,到2017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产业规模预计将爆增400%。目前动力电池约占纯电动汽车成本的近50%,因此新能源汽车销量的暴增,动力电池产业链最为受益。电动汽车市场预计将于2016年发展成为动力锂电池第一大细分市场,市场前景广阔。
2014年,福建省政府发布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八条措施,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福建省将在2014年至2015年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0,000辆。发展新能源汽车,是加快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和“弯道超车”的必然途径,也是培育福建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新的增长点的重要举措。
公司本次与福投新能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福建冠城瑞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基于对锂电池新能源行业发展前景良好的判断,并考虑到充分利用国家和福建省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政策,为公司快速切入汽车动力锂电池市场并赢得相应的市场份额而作出的选择。项目公司将借助福投新能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方省投资集团的背景,充分利用国家、福建省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政策优势和发展机遇及福建自贸区的政策,依托福建省汽车产业优势,以福建省各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配送、环保专用车等领域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供应为切入点,快速占据相应市场份额。
本次投资是公司向锂电池新能源领域转型的重要布局,也表明公司向新能源行业转型的战略正有序落地推进。该项目顺利实施后,将优化公司未来产业结构、收入结构及财务状况,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项目投产及运营可能存在未达目标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6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5-032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拟为相关单位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5年5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福抗药业提供人民币5,800万元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为福建省福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抗药业”)即将到期贷款5,800万元续贷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其中为其向中国工商银行福州五一支行借款2,000万元提供担保,为其向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南支行借款3,800万元提供担保。同时由福抗药业关联公司福建省海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该项担保提供反担保。
1、福抗药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省福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台江区祥坂路138号
法定代表人:施林勃
注册资本:105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粉针剂(头孢菌素类)、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片剂(含头孢菌素类)、颗粒剂(头孢菌素类)、原料药、无菌原料药;有机肥料;预混剂(饲用金霉素)的生产;销售化肥;药品研发;医药工程设计。
2、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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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福抗药业2014年度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为福抗药业提供担保开始时间以相关合同为准,担保到期日不迟于2016年2月28日。担保方式和担保金额将根据具体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与福抗药业为互保单位,上述担保系公司为福抗药业向中国工商银行福州五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南支行即将到期的借款申请续借提供续保,公司董事会已同意上述担保。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福抗药业已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5年4月30日,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113,651.08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55%;公司实际为福抗药业提供的担保总额5,8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5%。无逾期对外担保。
公司上述拟为福抗药业提供担保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5年度拟为相关控股公司提供担保如全部发生后,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将不超过212,460.00万元,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42%。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