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鄂武商A 公告编号:2015-033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公司第七届六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获得湖北省国资委批准、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十次董事会和第七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15年4月29日。(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编号为2014-031号《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涉及的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15年4月29日。
2、授予价格:6.40元/股。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4、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人员名单及分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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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名单》。
5、解锁安排
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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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锁期,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未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按回购价格回购注销。
6、解锁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解锁业绩条件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日前一个财务年度,公司业绩达到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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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C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合格”,激励对象根据年度考核分数对应的个人可解锁比例进行解锁。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公司将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将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当期拟解锁份额回购注销。
二、首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4月28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15】010020号《验资报告》,认为: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7,248,590.00元,股本为人民币507,248,590.00元。根据公司于2015年4月9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武商集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以及2015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十次董事会决议,授予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业务技术骨干限制性股票。实际由214人申购共计2177.70万股的股份,因此贵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1,777,000.00元,由刘江超、王沅等214人一次缴足,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9,025,590.00元。限制性股票每股面值1元,每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6.40元,激励对象共计应缴人民币139,372,800.00元。经我们审验,截至2015年4月27日止,公司已收到刘江超、王沅等214人以货币缴纳的出资额139,372,800.00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21,777,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17,595,800.00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及股本均为人民币 507,248,590.00元,已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于2000年3月3日出具武众会(2000)228号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4月27日止,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以及股本均为人民币529,025,590.00元。
三、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5年4月29日,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5年5月13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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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第一大股东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前,公司总股本为507,248,590股。其中,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27,464,025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25.13%;其实际控制人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2,991,036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4.53%;其控股全资子公司武汉汉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9,310,211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1.84%。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合计持有公司159,765,272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31.5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529,025,590股。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27,464,025股,占授予后公司总股本的24.09%;其实际控制人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2,991,036股,占授予后公司总股本的4.35%;其控股全资子公司武汉汉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9,310,211股,占授予后公司总股本的1.76%。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合计持有公司159,765,272股,占授予后公司总股本的30.20%。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六、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529,025,590股摊薄计算,2014年度每股收益为1.25元/股。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