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突出强调“推动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落实到产业发展方面就是大力发展绿色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生态农业、林产业等被重点提及
■在扶持政策方面,意见强调,要健全价格、财税、金融等政策,激励、引导各类主体投身生态文明建设;将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探索排污权抵押等融资模式
⊙记者 梁敏 ○编辑 谷子
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这是自党的十八大报告重点提及生态文明建设内容后,中央全面专题部署生态文明建设的第一个文件,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高度进一步凸显。
意见提出了未来发展目标。到2020年,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在全社会得到推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定量目标包括: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下降40%至45%,用水量力争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65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0%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23%以上,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达到56%,湿地面积不低于8亿亩,50%以上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治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
分析人士指出,这份意见的亮点之一是突出强调“推动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落实到产业发展方面就是大力发展绿色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生态农业、林产业成为三大被重点提及的产业。
意见明确,要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以推广节能环保产品拉动消费需求,以增强节能环保工程技术能力拉动投资增长,以完善政策机制释放市场潜在需求,推动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实施节能环保产业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工程,规划建设产业化示范基地,规范节能环保市场发展,多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形成新的支柱产业。
“能源结构调整”在意见中体现得非常明显。其中提到,加快核电、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等新材料、新装备的研发和推广,推进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能源、沼气、地热、浅层地温能、海洋能等应用,发展分布式能源,建设智能电网,完善运行管理体系。大力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提高创新能力和产业化水平,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推广普及力度。
此外,意见还提出,发展有机农业、生态农业,以及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林产业。
就扶持政策,意见强调,要健全价格、财税、金融等政策,激励、引导各类主体积极投身生态文明建设。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统筹有关资金,对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修复与建设、先进适用技术研发示范等给予支持。将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加快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清理取消相关收费基金,逐步将资源税征收范围扩展到占用各种自然生态空间。完善节能环保、新能源、生态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推广绿色信贷,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探索排污权抵押等融资模式。
专家认为,生态文明建设是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国家最高层对这一领域重视程度的提升,将开启2015年环保政策大年新局面。继“大气十条”、“水十条”相继出炉后,预计下半年“土壤十条”也将出台。
国泰君安证券解读称,生态文明建设将与三大行动计划既并行、又统一,将共同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新期待,环保板块已到投资时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