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成商集团 编号:临2015-025号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5元;扣税后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为0.0475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为0.045元;香港联交所投资者股东为0.045元。
●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2日
●除息日:2015年5月13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年5月13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5年3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5年3月18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利润分配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570,439,65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28,521,982.8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2014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发放年度:2014年度
(三)发放范围:截止2015年5月1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四)扣税情况
1、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有关规定,公司先按 5%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475元。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 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5%。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公司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45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对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A 股股票(“沪股通”),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45元。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5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一)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2日
(二)除息日:2015年5月13日
(三)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年5月13日
四、分派对象
截至2015年5月1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具体实施办法
(一)公司股东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二)除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以外,其他股东的红利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28)86665088
联系传真:(028)86652529
联系地址:成都市东御街19号
邮政编码:610016
七、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成商集团 编号:临2015-026号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筹划与本公司相关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4月14日起停牌。2015年4月15日,公司发布《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2015-014),本次股东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15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并已于2015年4月22日、2015年4月29日发布《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临2015-018号、临2015-023号)。
目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正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上述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的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