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44 证券简称:佛慈制药 公告编号:2015-028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没有股东提出质询或建议。
2、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会议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通知时间:2015年5月6日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5月6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5月5日—2015年5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5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佛慈大街6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云鹏先生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的股份总数125,53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1.46%。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125,53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1.4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本次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25,532,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25,532,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125,532,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25,532,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25,532,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125,532,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25,532,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125,532,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25,532,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25,532,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125,532,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宋华、赵元丽、石金星、王亚丽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进行述职。
《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15年4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关于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