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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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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5-05-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32 证券简称:白云山 公告编号:2015-048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6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6月26日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45号本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6月26日

    至2015年6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H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本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
    2本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
    3本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
    4本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
    5本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派息方案
    6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72015年度本公司董事服务报酬总金额的议案
    82015年度本公司监事服务报酬总金额的议案
    9关于本公司向下属部分企业提供银行借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10关于本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本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间委托贷款业务的议案
    12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审计师,并建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
    13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内控审计师的议案,并建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
    14关于购买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15关于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6.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的关连交易的议案(注:第16.01项议案至第16.89项议案和附件3所用词汇的定义见附件4)
    16.01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1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02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2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03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3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04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4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05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5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06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6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07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7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08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8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09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9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10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10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11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11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12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12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13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13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14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14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15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15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16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16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17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17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18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18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19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19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20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20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21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21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22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22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23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23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24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24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25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25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26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26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27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27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28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28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29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29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30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30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31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31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32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32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33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33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34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34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35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35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36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36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37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37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38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38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39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39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40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40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41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41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42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42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43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43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44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44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45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45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46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46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47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47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48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48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49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49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50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50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51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51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52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52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53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53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54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54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55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55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56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56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57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57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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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67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67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68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68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69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69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70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70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71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71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72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72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73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73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74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74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75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75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76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76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77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77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78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78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79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79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80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80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81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81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82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82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83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83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84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84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85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85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86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86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87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87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88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88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6.89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89号的关连参与者在不超过关连参与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A股数上限的前提下,批准该关连参与。
    17关于本公司与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数的议案;
    18关于调整本公司与广州医药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2014年、2015年与2016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数的议案
    19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相关条款的议案
    20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增发公司H股股份一般授权的议案;
    2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获得2015年3月19日召开的本公司第六届第十次董事会会议和第六届第七次监事会会议、2015年4月17日召开的本公司第六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2015年4月27日召开的本公司第六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和第六届第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com.hk)。

    2、 特别决议议案:20、2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17、18、20、2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16项议案项下第16.01—16.89项、第17项、第18项的议案。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0332白云山2015/5/27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见证律师及监票员等其他相关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A股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出席本次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社会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2)凡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均可委任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为股东)作为其代表,代其出席本次会议及投票。委任超过一名代表的股东,其代表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代理委托书及经公证人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授权文件(如有)必须于本次会议或其任何续会举行24小时前送达本公司之办公地址,方为有效。

    (3)股东如拟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本次会议,务请将回执(见附件1)按其上印备的指示填妥,并于2015年6月5日(星期五)前以专人送递、邮递或传真方式,将回执交回。

    2、H股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请参阅本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发布的本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二)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15年6月5日(星期五)上午09:30-11:30,下午14:30-14:30

    登记地点:中国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45号二楼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地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45号二楼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10130

    联系人: 陈静、黄雪贞

    联系电话:(8620)6628 1217 / 6628 1220 / 6628 1218

    传 真:(8620)6628 1229

    公司邮箱:sec@gybys.com.cn /chenj@gybys.com.cn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地址:中国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

    (三)预计股东大会为期一天,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股东大会的记者须在股东登记时间事先进行登记。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3:定义

    附件4:关连参与表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6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本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   
    2本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   
    3本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   
    4本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   
    5本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派息方案   
    6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72015年度本公司董事服务报酬总金额的议案   

    82015年度本公司监事服务报酬总金额的议案   
    9关于本公司向下属部分企业提供银行借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10关于本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本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间委托贷款业务的议案   
    12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审计师,并建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   
    13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内控审计师的议案,并建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   
    14关于购买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15关于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的关连交易的议案   
    16.01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1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02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2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03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3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04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4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05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5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06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6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07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7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08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8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09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9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10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10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11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11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12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12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13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13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14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14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15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15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16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16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17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17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18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18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19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19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20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20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21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21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22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22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23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23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24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24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25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25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26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26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27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27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28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28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29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29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30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30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31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31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32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32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33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33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34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34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35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35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36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36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37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37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38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38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39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39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40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40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41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41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42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42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43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43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44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44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45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45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46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46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47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47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48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48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49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49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50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50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51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51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52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52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53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53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54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54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55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55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56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56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57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57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58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58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59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59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60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60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61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61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62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62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63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63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64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64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65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65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66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66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67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67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68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68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69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69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70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70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71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71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72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72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73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73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74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74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75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75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76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76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77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77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78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78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79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79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80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80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81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81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82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82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83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83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84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84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85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85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86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86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87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87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88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88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6.89关于关连参与表内第89号的关连参与者的关连参与的议案   
    17关于本公司与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数的议案   
    18关于调整本公司与广州医药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2014年、2015年与2016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数的议案   
    19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相关条款的议案   
    20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增发公司H股股份一般授权的议案   
    2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参加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所有欲参加本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本公司股东,需填写以下确认表:

    姓名: 持股情况: 股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地址:

    日期: 股东签名:

    附注:

    1.请用正楷填写此确认表,此表可复印使用。

    2.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请提供可证明阁下持股情况的文件副本。

    4.此表可采用专人送递、来函或传真的形式,于2015年6月5日(星期五)前送达本公司。

    5.(1)如此表采用专人送递或来函形式,请递送至下述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45号二楼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邮政编码:510130

    (2)如此表采用传真形式,请传真至: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传真号码:8620-6628 1229

    附件3:

    定义

    .「资产管理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中国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受本公司委托作为员工持股计划(2015)的管理机构
    .「关连参与者」为本公司关连人士之有意参与者
    .「关连参与」@关连参与者对员工持股计划(2015)之参与及有关参与其下拟进行之交易,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认购承诺书、认购承诺书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及与之有关的取得信托权益
    .「关连参与表」附件二所载的表格,其载有有关关连参与之若干资料
    .「员工计划认购」资产管理人(作为员工股票信托的受托人)根据员工计划认购协议认购最多21,189,000股新A股
    「员工计划认购协议」本公司与资产管理人(作为员工股票信托的受托人)就员工计划认购于2015年1月12日订立的有条件认购协议
    「员工持股计划(2015)」本公司设立的员工持股计划,让目标参与者可投资于股份
    .「员工股票信托」资产管理人就员工持股计划(2015)设立的名为「添富-定增盛世专户66号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管理信托
    .「本集团」本公司和附属公司
    .「有意参与者」.已作出参与意向书的目标参与者,包括关连参与者
    .「参与意向书」.目标参与者发出的参与员工持股计划(2015)的意向书
    .「建议认购款项」就各有意参与者而言,指其根据参与意向书将为资产管理人(担任员工股票信托之受托人)须向员工股份信托支付的建议款项,以作出员工计划认购
    「附属公司」本公司的附属公司
    「附属公司董事」附属公司的董事
    「附属公司监事」附属公司的监事
    「附属公司总经理」附属公司的总经理
    .「认购承诺书」各有意参与者就(其中包括)确认其对员工持股计划(2015)之参与而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建议承诺
    「目标参与者」员工持股计划(2015)之目标参与者,即本集团于2015年1月1日止之全体员工,包括本公司、其附属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公司之董事(不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及其他雇员
    「信托权益」员工股票信托中有意参与者由建议认购款项所反映的权益

    附件4:

    关连参与表

    序号关连参与者姓名于本集团之主要职位建议认购款项上限

    (人民币元)

    新A股数目上限

    (股)

    1李楚源本公司的董事长兼执行董事4,768,000.00200,000
    2陈矛本公司的副董事长兼执行董事4,768,000.00200,000
    3刘菊妍本公司的执行董事4,291,200.00180,000
    4程宁本公司的执行董事4,291,200.00180,000
    5倪依东本公司的执行董事4,529,600.00190,000
    6吴长海本公司的执行董事

    兼副总经理

    4,291,200.00180,000
    7王文楚本公司的执行董事

    兼副总经理

    4,291,200.00180,000
    8冼家雄本公司的监事会主席3,933,600.00165,000
    9吴权本公司的监事715,200.0030,000
    10张春波本公司的副总经理、附属公司董事长3,814,400.00160,000
    11苏碧茹附属公司董事238,400.0010,000
    12薛敏附属公司监事1,192,000.0050,000
    13李晶波附属公司监事238,400.0010,000
    14李光亮附属公司董事238,400.0010,000
    15徐科一附属公司董事3,099,200.00130,000
    16林辉照附属公司监事会主席119,200.005,000
    17陈昆南附属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357,600.0015,000
    18黄粤东附属公司董事119,200.005,000
    19张晓梅附属公司监事35,760.001,500
    20严志标附属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38,400.0010,000
    21陈志雄附属公司董事715,200.0030,000
    22彭红英附属公司董事119,200.005,000
    23苏广丰附属公司董事8,344,000.00350,000
    24陈伟平附属公司董事3,933,600.00165,000
    25王静文附属公司监事会主席119,200.005,000
    26石洪超附属公司董事长596,000.0025,000
    27梁铭基附属公司董事兼总经理119,200.005,000
    28欧阳强附属公司董事1,192,000.0050,000
    29陈进伟附属公司监事会主席357,600.0015,000
    30揭敏附属公司监事23,840.001,000
    31陈宇莲附属公司监事23,840.001,000
    32杨东升附属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596,000.0025,000
    33卢其福附属公司董事59,600.002,500
    34程宏辉附属公司董事1,430,400.0060,000
    35梁志平附属公司监事会主席95,360.004,000
    36徐文流附属公司董事兼总经理476,800.0020,000
    37方广宏附属公司副董事长4,768,000.00200,000
    38姚江雄附属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1,192,000.0050,000
    39许招懂附属公司董事59,600.002,500
    40朱伶附属公司董事119,200.005,000

    41蔡志伟附属公司监事会主席476,800.0020,000
    42欧阳海战附属公司监事47,680.002,000
    43刘艳平附属公司监事536,400.0022,500
    44周路山附属公司董事长1,430,400.0060,000
    45孔箭附属公司董事兼总经理1,192,000.0050,000
    46郑坚雄附属公司董事59,600.002,500
    47贝旭辉附属公司监事会主席357,600.0015,000
    48郑浩珊附属公司监事4,172,000.00175,000
    49申莹附属公司监事23,840.001,000
    50冯耀文附属公司董事长178,800.007,500
    51陈松光附属公司董事兼总经理1,192,000.0050,000
    52欧广德附属公司监事会主席357,600.0015,000
    53梁少慧附属公司监事23,840.001,000
    54刘菲附属公司监事119,200.005,000
    55袁诚附属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894,000.0037,500
    56黄翔附属公司董事3,576,000.00150,000
    57张永涛附属公司董事119,200.005,000
    58严焕雄附属公司监事会主席119,200.005,000
    59姚智志附属公司监事2,384,000.00100,000
    60赖志坚附属公司监事596,000.0025,000
    61陈建农附属公司董事长2,384,000.00100,000
    62黄明附属公司董事兼总经理3,576,000.00150,000
    63张明森附属公司董事1,192,000.0050,000
    64应军附属公司董事476,800.0020,000
    65黎洪附属公司董事长4,291,200.00180,000
    66黄文业附属公司董事23,840.001,000
    67谯勇附属公司董事23,840.001,000
    68陈平附属公司监事会主席119,200.005,000
    69谭英锦附属公司监事23,840.001,000
    70邓卫燕附属公司监事11,920.00500
    71张伟祥附属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38,400.0010,000
    72范沙丹附属公司董事596,000.0025,000
    73司徒列附属公司董事119,200.005,000
    74陆建华附属公司监事23,840.001,000
    75刘广穗附属公司监事会主席119,200.005,000
    76李建伟附属公司监事11,920.00500
    77戴碧鑫附属公司董事119,200.005,000
    78肖荣明附属公司董事兼总经理357,600.0015,000
    79刘玉华附属公司董事23,840.001,000
    80刘汉明附属公司监事238,400.0010,000
    81庞健辉附属公司监事238,400.0010,000
    82裴泽建附属公司董事兼总经理596,000.0025,000
    83黄海文附属公司董事417,200.0017,500
    84陈志钊附属公司董事长1,430,400.0060,000
    85龚庆勋附属公司董事兼总经理178,800.007,500
    86赵敏附属公司董事1,430,400.0060,000
    87余良烁附属公司董事119,200.005,000
    88刘学斌附属公司董事119,200.005,000
    89陈静附属公司董事4,172,000.00175,000
    总计110,438,800.004,632,500

    证券代码:600332 股票简称:白云山 编号:2014-049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仲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已中止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为被申请人

    ●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1.3亿元(暂定数额,实际以委托的审计机构做出的专项审计数额为准)。此外,本公司于2015年3月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委”)随函寄来的申请人同兴药业有限公司(“同兴药业”)申请追加索赔金额的函显示,同兴药业已申请将损失赔偿金额变更为40亿元,但目前本公司尚没有收到明确证据表明该变更请求是否被受理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尚无法判断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贸仲委发来的《V20140834号股东合同争议案程序中止函》(【2015】中国贸仲京字第012946号),通知仲裁程序终止。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仲裁的相关情况及进展

    1、2014年9月,本公司收到贸仲委关于V20140834号股东合同争议案仲裁通知,申请人同兴药业有限公司(“同兴药业”)提出裁决本公司自2012年5月28日至2014年7月14日因违约行为给王老吉药业造成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3亿元(暂定数额 实际以委托的审计机构做出的专项审计数额为准)的仲裁请求,详见本公司已刊登的日期为2014年9月24日的《涉及仲裁公告》(编号:2014-050);

    2、2015年3月,本公司收到贸仲委寄来的《关于V20140834号股东合同争议案》(【2015】中国贸仲京字第006303号)及随函转来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寄至贸仲委的“(2014)深中法涉外仲字第291号公函”的复印件及同兴药业申请追加索赔金额的函。根据贸仲委寄来文件,深圳中院通知贸仲委中止对该仲裁案件的仲裁;同兴药业提出变更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为40亿元及中止该仲裁案的请求,详见本公司已刊登的日期为2015年3月31日的《涉及仲裁进展公告》(编号:2015-033);

    3、本公司于近日收到的贸仲委发来的《V20140834号股东合同争议案程序中止函》(【2015】中国贸仲京字第012946号)的内容为:

    “关于题述争议仲裁案,仲裁庭根据《仲裁规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的规定,决定本案仲裁程序中止。根据《仲裁规则》第四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本案仲裁程序中止的期间不计入本案裁限。”

    二、本次公告的仲裁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目前,该仲裁程序已中止,本公司尚无法估计本次公告的仲裁事项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6日

    证券代码:600332 股票简称:白云山 编号:2015-050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兹提述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刊登日期为2014年5月7日和2015年2月27日的《关于“王老吉”商标的相关公告》(编号:2014-025、2015-019),提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广药集团”)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高院”)提起的要求判令被告因侵害广药集团“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0亿元的民事诉讼已获受理以及请求将原10亿元赔偿金额变更为29.9亿元的变更诉讼请求已获受理的相关情况。

    本公司获悉,广药集团于近日收到广东高院“(2014)粤高法民三初字第1-1号”《民事裁定书》。根据裁定书,对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提出的反诉,广东高院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相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广药集团诉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杭州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及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六加多宝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广东高院依法受理后,六加多宝公司于2015年2月15日向上广东高院提起反诉,请求广东高院判令:1、广药集团赔偿六加多宝公司经济损失10亿元;2、反诉诉讼费由广药集团负担。

    六加多宝公司于2015年3月19日向广东高院递交《追加第三人申请书》,申请追加鸿道(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反诉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二、法院裁定情况

    根据《民事裁定书》,广东省高院裁定如下:

    对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杭州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及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的反诉,本院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6日

    证券代码:600332 股票简称:白云山 编号:2015-051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获悉,本公司持有48.0465%股权的合营公司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王老吉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中院”)“(2015)穗中法民清字第3号”的《民事裁定书》。根据裁定书,广州中院裁定不予受理申请人同兴药业有限公司(“同兴药业”)对被申请人王老吉药业的强制清算申请。相关情况如下:

    一、涉及王老吉药业合营企业届满的相关法律纠纷

    王老吉药业为本公司合营企业,本公司及同兴药业分别持有其48.0465%股权,王老吉药业合营期限于2015年1月25日届满。2014年7月,同兴药业向广州中院提起解散王老吉药业的诉讼(【2014】穗中法民四初字第57号)。详见本公司日期为2014年7月11日(编号:2014-036)的公告。

    根据《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合同》,本公司向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同兴公司转让其在王老吉公司48.0465%的股权(SHEN T2014811号)。2015年1月,广州中院以需要等待SHEN T2014811号案件的审理结果为由,裁定中止“【2014】穗中法民四初字第57号”案件的审理。详见本公司日期为2015年1月14日(编号:2015-012)的公告。

    二、法院裁定情况

    2015年2月,同兴药业向广州中院申请对被申请人王老吉药业进行强制清算。

    根据广州中院“(2015)穗中法民清字第3号”《民事裁定书》,广东中院认为:在同兴药业已经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且案件尚未审结的情况下,同兴药业申请对王老吉药业进行强制清算,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中关于“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的相关规定,裁定如下:

    不予受理申请人同兴药业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6日

    证券代码:600332 股票简称:白云山 编号:2015-052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及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4年6月26日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拟执行<净收益补偿协议>的议案》。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如下:

    1、回购股份的方式

    定向回购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广药集团”)持有的应补偿的本公司A股股份。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总价1元人民币。

    3、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

    回购数量及比例:261,4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02%。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1元人民币。

    回购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回购股份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实施完毕。

    二、回购实施情况

    2015年5月5日,本公司对补偿A股股份261,400股予以回购,转入本公司设立的证券账户,回购股份占回购前本公司总股本的0.02%,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1.00元。

    本次回购不会对本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本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本公司披露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至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注销安排

    经本公司申请,公司将于2015年5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并及时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五、股份变动报告

    股份类别回购前本次回购股份总数回购完成后
    股份数(股)比例(%)股份数(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广药集团34,839,6452.70034,839,6452.7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A股1,036,601,00580.27261,4001,036,339,60580.27
    其中:广药集团持股549,388,39142.54261,400549,126,99142.53
    2、H股219,900,00017.030219,900,00017.03
    总股本1,291,340,650100.00261,4001,291,079,250100.00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 月6日

    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