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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5-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15-021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5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于2015年4月3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盛守青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盛守青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详情参见登载于2015年5月8日巨潮资讯网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登载于2015年5月8日巨潮资讯网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二)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薪酬的议案》。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15年度常务副总经理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薪酬标准

      ■

      2、其他规定

      ①、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分为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公司将根据行业状况及2015年度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考核发放。

      ②、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③、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登载于2015年5月8日巨潮资讯网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三)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冯长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冯长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详情参见登载于2015年5月8日巨潮资讯网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登载于2015年5月8日巨潮资讯网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四)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力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力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详情参见登载于2015年5月8日巨潮资讯网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登载于2015年5月8日巨潮资讯网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8日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15-022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及

      副总经理的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5月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盛守青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冯长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王力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盛守青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意聘任冯长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意聘任王力锋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8日

      盛守青先生简历

      盛守青,男,1971年生,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4年毕业于长春税务学院经济系,1997年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2001年至2003年在吉林大学商学院攻读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4年至2001年,先后任长春光机所科技总公司会计;长春光机所财务管理处助理会计师;长春光机所科技总公司会计师、总经理助理;2001年6月任长春光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02年10月起任本公司财务部经理;2010年3月至2015年5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5年5月起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盛守青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冯长有先生简历

      冯长有,男,1963年生,汉族,吉林省长春市人。200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工学学士学位,研究员。1981年9月至1985年7月在吉林工学院(现长春工业大学)机械工程系学习,毕业后到长春光机所工作。历任长春光机所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员、副处长。1999年4月至2005年12月任长春光机所光电传感室副主任;2005年12月至2015年5月任长春光机所科研二处副处长;2015年5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冯长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力锋先生简历

      王力锋,男,1968年生,汉族,吉林省集安市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士学位,研究员。1987年9月至1991年7月在长春理工大学光学精密机械系学习,后到长春光机所工作。历任长春光机所实习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室主任、研究员。2006年5月至2008年3月科研一处任职副处长。2008年3月至2009年9月光电传感技术研究室任职主任/研究员。2009年9月至2015年5月长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任职副总裁;2015年5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王力锋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