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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2015-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15-036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3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公司将于2015年5月12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12日(星期二)14:30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2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1日15:00 至2015年5月12日15:00。

      (五)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500号华润时代广场30楼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5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所有股东均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等。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共同投资的提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3日刊登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5-030《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34《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登记方法

      法人股股东登记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还应提供委托书、出席人的身份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果委托代理人出席,则还应提供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500号华润时代广场30楼;

      (三)登记时间:截至2015年5月11日下午17: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08

      2、投票简称:“景峰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

      4、在投票当日,“景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需要投票的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具体情况如下: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份如下: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1)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2)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3)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500号华润时代广场30楼

      联 系 人:陈 敏 孙阳琴

      电话/传真:0731-88913276

      六、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会议的交通、食宿费自理。根据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不以任何形式发放礼品或者给予参加会议者任何额外利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7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注:

      1. 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中文或英文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 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上数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您登记的所有股份均做出授权。

      3.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