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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并购基金的补充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14年年报事后审核意见函回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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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14年年报事后审核意见函回复的公告
    2015-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桂东电力 股票代码:600310 编号:临2015-048

      债券简称:11桂东01 债券代码:122138

      债券简称:11桂东02 债券代码:122145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14年年报事后审核意见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5]0386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现就各审核事项回复公告如下:

      审核事项一:关于公司行业经营模式及行业状况

      1、电力生产销售业务

      (1)主营业务情况

      ①发电与售电收入分析公司主营水力发电及售电业务,是目前上市公司中少数几家厂网合一、发供电一体化的企业。根据行业惯例,发电和售电是两块特征明显的独立业务。请说明你公司发电业务和售电业务在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情况,分析发电业务和售电业务的收入、成本及毛利情况。

      回复说明:

      ■

      注:1、本期公司控股子公司桂能电力下属昭平水电厂售电给母公司收入59,797,775.11元、桂江电力下属巴江口电厂售电给母公司收入107,202,044.71元、桂海电力下属下福电厂售电给母公司57,213,678.24元,在合并报表时予以抵销,以上三电厂按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上网电价,分别为0.26元/千瓦时、0.28元/千瓦时、0.28元/千瓦时;2、合面狮水电厂属母公司发电分支机构,其所发电量与公司外购电统一调度后直接售往终端用户,不单独核算收入成本。

      ■

      注:本期桂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购售电收入、成本分别抵消360,430,588.52元;母公司与民丰实业之间购售电收入、成本分别抵消46,355,490.29元;母公司售电给桂东电子,收入、成本分别抵消96,563,061.13元;抵消项目还包括电子本期末存货中电力成本增300,000.00元。

      ②电力成本增长远大于收入增长2014年,公司电力销售收入约12.2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3.82%,但对应电力销售成本约8.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2.51%。请详细分析近两年电力业务成本的构成变化及主要原因,并结合同行业相关数据变化说明电力业务成本增长远大于其收入增长的原因。

      回复说明:

      ■

      我们查阅了与本公司电力经营模式(厂网合一、发供电一体化)较为相似的上市公司文山电力和西昌电力2014年年报资料,上述两家公司同样存在电力业务成本增长与收入增长不一致的情况,主要是电力供应行业比较特殊,关系国计民生,需要综合考虑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14年度,桂东电力所处贺州地区的企业用电需求有所增加,而公司低成本自发电量同比减少6%,作为区域性电力供应商桂东电力需要承担社会责任,为全力确保贺州地区电力稳定供应,同比增加购买成本较高外购电量23.63%,购电成本同比增加17.58%,导致公司电力业务成本增长远大于收入增长幅度。

      (2)发电装机容量及发电量情况

      请补充2014年度公司发电装机容量、新投产机组的装机容量;根据公司2014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各水电厂流域全年来水和分布情况正常,但自发电量较去年同比减少,请补充2014年度公司发电量、上网电量及利用小时总体情况及其与上年度的差异情况。公司年报数据显示,2014年度虽供电区域内企业用电需求有所增加,但供电负荷中低电价用户占比较大,请列示公司前五名低电价用户和高电价用户名称及其销售电量、售电价格及销售额,并补充公司目前低电价用户与高电价用户占比情况及其对公司业绩的影响;请公司补充2014年度外购电量、外购电价格及外购电的营业收入,说明外购电量及其营业收入分别占公司所有售电量及发电业务收入占比情况。

      回复说明:

      1)公司2014年度无新投产机组,水电发电装机容量为31.31万千瓦,其中合面狮水电厂(全资)8万千瓦、桂能公司昭平水电厂(控股93%)6.3万千瓦、桂江公司巴江口水电厂(控股76%)9万千瓦、桂海公司下福水电厂(控股85.12%)4.95万千瓦、丹竹水电厂(全资)0.6万千瓦、民丰公司小水电(控股35.55%)合计2.095万千瓦、上程公司小水电(控股96.954%)合计0.365万千瓦。

      2)2014年,桂江流域的巴江口、昭平、下福水电厂来水与常年比偏多(多13%~18%),与2013年比来水减少(减少约2%~8%),贺江流域的合面狮水电厂来水与常年比略少(少2.2%),属正常年份,与2013年比来水减少较明显(减少22.7%)。2014年公司各水电厂流域来水虽比2013年有所减少,但总体上仍属于正常年份来水情况。

      2014年度公司全资及控股的四个主要发电厂全年共完成发电量13.71亿千瓦时,比上年减少0.88亿千瓦时,减少6%;上网电量约13.07亿千瓦时,比上年减少约0.89亿千瓦时,减少约6.39%;公司总装机容量2014年利用小时数为4801.8小时,比上年减少296.3小时,减少5.81%。

      3)公司前五名低电价用户和高电价用户情况

      2014年前五名低电价用户

      ■

      2014年前五名高电价用户

      ■

      公司对低电价用户销售额占公司2014年度电力销售额的62.91%,其销售毛利占公司2014年度电力销售毛利的49.54%;对高电价用户销售额占公司2014年度电力销售额的37.09%,其销售毛利占公司2014年度电力销售毛利的50.46%。

      4)公司外购电情况

      2014年外购电情况

      ■

      由于电力购销一体化的特性,公司自发电及外购电是统一调度供往终端用户,故无法区分外购电的营业收入。

      (3)资本性支出

      请说明报告期内实际资本性支出金额与计划的差异,下一年度分项目的资本性支出计划、资金来源安排等。

      回复说明:

      ■

      ■

      (4)新电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年报中表示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对公司短期不会造成重大影响,请公司说明国家发改委近期发布的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及工商业用电价格调整等通知可能对公司外购电、售电价格、发电业务收入及业绩等造成的影响。

      回复说明: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748号)文件精神,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也下发了《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桂价格〔2015〕35号),其中降低广西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平均降低 0.015元,因公司没有燃煤发电厂,所以对公司发电收入无影响,文件还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0.0634元,按2014年一般工商业用户用电量测算,公司将减少售电收入约2000万元,另依据桂价格〔2015〕35号文件将相应调整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的网间供电价格,具体标准另文下达,故目前尚无法预计该电价政策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5)经营计划

      公司计划2015年发电量为12亿千瓦时,比2014年减少1.71亿千瓦时。公司预计成本较高的外购电量增加的同时售电端低电价用户量占比较大,请公司说明以上成本结构下如何保证收益稳定增长。

      回复说明:

      公司预计2015年发电量比2014年减少1.71亿千瓦时,成本较高的外购电量增加,售电端低电价用户量仍然占比较大。根据上述情况,公司管理层将积极应对,一方面全力做好安全生产,科学调度,保证电力供应,最大限度使成本低的自有电厂多发、满发,尽可能减少外购电量;另一方面积极开拓用电市场,特别是努力发展高电价用户,提高高电价用户比例,降低购电成本,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

      2、贸易业务情况。

      (1)公司2014年实现贸易收入5.8亿,较2013年的7.18亿元、2012年的28.14亿元收入继续下降,但公司在经营计划中预计2015年贸易业务收入16.71亿元,将比2014年增长188%。请公司补充2015年及以后年度贸易业务的战略规划和2015年贸易业务收入预计的依据。

      回复说明:

      1)钦州永盛2015年及以后贸易业务战略规划

      ①经营重点:立足广西,发展广东,面向云贵川市场。以成品油及石油化工原料销售为主,以燃料油销售为辅,煤炭销售作为补充,择机开发建设加油站。

      ②构建竞争优势:通过与中化泉州、广东石化及芳烃进口等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构建上游供应资源的竞争优势,同时整合广东和广西相关成品油资源,建立市场竞争优势。

      2) 2015年贸易业务收入依据:

      ■

      (2)请详细列示2014年贸易业务销售客户和供应商的名称、贸易金额(包括已发生、已签署合同或已付款等的情形)、贸易产品、资产负债表日资金占用余额(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以及截止2015年4月20日的资金占用余额。

      回复说明:

      1)钦州永盛2014年贸易执行情况表(采购-预付账款)

      ■

      2)钦州永盛2014年贸易执行情况表(销售-应收账款)

      ■

      3、中高压电子铝箔业务电子铝箔业务2014年收入2.84亿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13.44%。主要负责铝箔生产及销售的子公司桂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实现净利润-7,02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亏损43.75%。请公司结合我国中高压电子铝箔市场需求变化及行业前景,说明子公司是否有扭亏的具体规划和措施、该业务是否会进一步拖累公司业绩。

      回复说明:

      中高压电极箔是铝电解电容器的关键性基础材料,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产品、通信产品、节能照明、电脑及周边产品、新能源、自动化控制、工业变频、汽车工业、光电产品、高速铁路、军工及航天航空等领域。据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信息中心预计,2015年中国阳极箔(化成箔)实际消费量将达7.92万吨,市场前景广阔,预计2015年电极箔市场将逐步复苏。根据公司的统一部署,桂东电子制定了2015年扭亏措施和规划:适当扩大产销量,分摊固定费用,降低生产成本;重组营销线组织架构,实现客户分级管理,抢占市场; 研发产品技术实现产品升级,开发高端市场,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推进标准化、精益化管理,强化考核,推进内控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1)适当扩大产销量,分摊固定费用,降低生产成本

      经过细化分析市场、成本、资金等因素,找准减亏扭亏的利润平衡点,适当增加产销量。

      (2)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提高产品质量,抢占高端市场,提高盈利能力

      研发推广低成本工艺,降低原辅材料等挖潜降耗。加大研发投入,调整技术提升方向,提高公司产品档次水平,对应提升中压高端订单和变频高端订单等级,抢抓高端市场,增加产品利润空间,提高盈利能力。

      (3)强化市场营销管理,执行客户分级、计划管控和考核激励

      通过对客户和产品进行分类评级,加大对A类客户和潜力客户的营销,提升销量。通过重组营销机构,实施销售计划的管理;制定营销考核方案和激励措施提高毛利率、保证货款回笼率。

      (4)加强内部管理,挖潜增效

      推进标准化、精益化管理,着力于加强客户订单管理,提升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和库存压力;强化考核,执行《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发挥全体员工积极性。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如2015年电极箔市场出现复苏,市场价格逐步提高以及上述扭亏措施能落实到位,则桂东电子经营有可能会出现好转,将有可能逐步减少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拖累。

      请补充公司在没有新的发电站建设等项目规划的基础上预计2015年借款及财务费用大幅增加的原因及用途。

      回复说明:

      公司预计2015年借款大幅增加主要用于公司本部及子公司项目投入,增加对子公司的资金支持,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等,导致财务费用增加。

      二、关于公司财务问题

      1、部分金额重大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你公司于2015年2月10日发布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钦州永盛”)对部分金额重大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公告。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钦州永盛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约3.14亿元,其中对柳州正菱集团合计约2.54亿元的应收帐款按50%计提比例计提约1.27亿元的坏账准备。该议案于2015年3月2日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柳州正菱集团目前因涉嫌非法集资导致公司无法正常经营。请你公司说明对柳州正菱集团公司的应收款项未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

      回复说明:

      公司对柳州正菱集团等公司的应收款项未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如下:

      (1)公司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聘请律师对柳州正菱集团进行了走访调查,根据调查了解到目前柳州正菱集团已被柳州市政府托管,为了配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党委政府和金融债权委员会全面推动正菱集团债务危机化解工作,正菱集团相应成立了“正菱集团危机化解委员会”,并设立了民间债务工作小组、金融债务工作小组、财务资产工作小组、实体工业工作小组等六个专业工作小组;已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正菱集团进行清产核资工作。

      (2)由于正菱集团已被政府托管,公司通过柳州市政府金融办对债权进行了确认,并于2015年1月22日取得了债权函证,确认金额为25,373.00万元。

      (3)根据祥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柳州正菱集团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汇总报告祥浩会事财字(2014)第212号中列示的正菱集团相关资产与负债情况,公司对可回收的金额进行了估算,根据估算结果预计可追偿比例为53.44%左右,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按债权总额的50%对应收正菱集团款项25,373.00万元计提坏账准备,合计计提坏账准备12,686.50万元。

      2、重大期后事项

      你公司于2015年2月17日发布以下两则公告:一、公司关于受让柳州正菱集团两家子公司福建凯鲍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鲍汽车”)、福建凯鲍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鲍重工”)债权的公告。公告称,公司拟以约6,035万元价格受让兴业银行龙岩分行、交通银行龙岩分行、何鸿金享有的债务人凯鲍汽车、凯鲍重工的债权;二、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受让柳州正菱集团两家子公司凯鲍汽车、凯鲍重工股权并抵消互负债务的公告。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拟受让柳州正菱集团及自然人廖昌瑾持有的凯鲍汽车72%股权、凯鲍重工72%股权,并同意钦州永盛以其对柳州正菱集团享有的债权合计人民币约2.53亿元抵消股权转让款,即柳州正菱集团与钦州永盛抵消互负债务。公告显示,截至2014年4月30日,凯鲍汽车、凯鲍重工净资产合计约3.79亿元,其中无法清查的资产合计约1.31亿元。请你公司就以下问题进行说明:

      (1)公司此次受让柳州正菱集团两家子公司凯鲍汽车、凯鲍重工的债权的原因,判断此次受让是否导致公司产生新生债权的回收风险;

      回复说明:

      公司本次受让债权的目的是为了妥善解决公司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与柳州正菱集团之间的债权债务问题,避免凯鲍汽车、凯鲍重工两家公司资产被低价拍卖,有利于钦州永盛受让凯鲍汽车、凯鲍重工股权并抵销互负债务。根据祥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柳州正菱集团两家子公司凯鲍汽车、凯鲍重工的清产核资报告和现场的初步调查结果以及公司本次受让的债权为有土地和厂房作抵押物的债权等情况判断,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受让柳州正菱集团两家子公司的债权导致公司产生新生债权的回收风险较小,主要理由有:

      1)如钦州永盛能顺利受让两家公司股权,成为两家公司的控股股东,钦州永盛将通过两家公司股东大会要求两家公司向桂东电力清偿上述债务,而且柳州正菱集团也承诺同意由两家公司向桂东电力清偿相关债务,并承诺在两家公司股东大会上对相关提案投赞同票;

      2)如钦州永盛最终未能完成受让两家公司股权,因本次受让的债权为有土地和厂房作抵押物的债权,公司作为两家公司的债权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拍卖两家公司的资产,抵偿相应债务,从而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

      (2)公司受让柳州正菱集团两家子公司凯鲍汽车、凯鲍重工72%的股权,然而标的资产无法清查金额巨大,凯鲍汽车、凯鲍重工是否存在后续经营风险及潜在债务风险;本次股权转让中公司如何保障自身利益。

      回复说明:

      1)标的资产无法清查金额巨大主要是因为祥浩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凯鲍汽车公司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过程中未能取得截止2014年4月30日各银行保证金户的对账单,祥浩会计师事务所无法确认6946万元的汇票保证金,仅将该资产列示入无法清查值。钦州永盛拟受让两家公司股权商定交易价格所依据的净资产并未将相关无法清查的资产纳入其中。

      2)钦州永盛完成股权受让成为两家公司的控股股东后,考虑通过引进其他合作方进行合资经营或其他合作方式维持两家公司正常经营。

      3)根据祥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显示,除报告中披露的债务以外,两家公司并无潜在债务风险。钦州永盛后续也将对两家公司进行审计,如发现存在潜在债务,根据钦州永盛与柳州正菱集团签订的协议中特别条款的约定,柳州正菱集团将相应减少在两家公司中的股权及相应权益,钦州永盛将相应增加在两家公司中的股权及相应权益。

      4)在本次股权转让中,钦州永盛已派专门人员到两家公司现场考察相关资产状况,后续还将聘请中介机构对两家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审计,根据最终的审计结果确定钦州永盛在两家公司中的股权及相应权益。

      公司子公司钦州永盛对柳州正菱集团的债权原先属于未设定抵押物、不具有优先性的债权。钦州永盛通过本次股权转让得到上述两家公司股权,是基于减少钦州永盛债权损失的考虑,是钦州永盛为收回应收款项做出的一项努力,有利于解决与柳州正菱集团之间的债权债务问题,保护钦州永盛及公司的合法权益。目前钦州永盛受让两家公司股权能否过户还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公司2014年年报显示,公司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于2013年1月18日与广西铁投冠信事业有限公司交易形成应收账款12,633,232.79元,截至本年报披露日尚未收回。请补充说明上述应收账款原计划应于何时收回、公司是否有具体的收款计划,并说明是否计提坏账准备。

      回复说明:

      广西铁投冠信实业有限公司与钦州永盛于2013年开展贸易业务 194,640,000.97元,上下游贸易单位主要与南宁台协干公司相关,因此应收账款还款计划与南宁台协干公司一并编制。目前南宁台协干公司已经同意提交书面还款计划。另外由于广西铁投冠信实业有限公司是由广西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经自治区国资委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因此财务按照会计准则及母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按10%的比例计提了126.33万元的坏账准备。

      4、其他应收款回收风险大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共计约5.11亿元,其中有4.31亿元其他应收款由预付款转入,包括预付广西南宁台协干商贸有限公司1.5亿元转其他应收款、预付柳州正菱重型数控机床有限公司1.29亿元转入其他应收款、预付广州博材燃料有限公司6,481万元转入其他应收款、预付柳州正菱集团有限公司5,700万元转入其他应收款、以及预付广州生源能源发展有限公司3,000万元转入其他应收款。公司对上述期末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3,002万元、6,452万元、5,184万元、2,850万元、900万元,计提比例分别为20%、50%、80%、50%、以及30%。请公司年审会计师就以上预付账款转入其他应收款核算的原因以及减值测试的程序和坏账计提比例是否充分出具专项说明。

      回复说明:

      具体回复详见会计师出具的专项说明,说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5、短期借款同比增加金额巨大

      2014年资产负债日公司短期借款金额19.7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8亿元左右,公司同期财务费用增加5,000万元,拖累公司经营业绩。请公司说明短期借款大幅增加的用途和必要性。并请补充公司在没有新的发电站建设等项目规划的基础上预计2015年借款及财务费用大幅增加的原因及用途。

      回复说明:

      1)2014年短期借款大幅增加的用途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性周转及对子公司钦州永盛和桂东电子的经营周转分别提供30,718万元和18,391万元的资金支持,是为了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的必要行为。

      2)2015年借款用途情况

      公司预计2015年借款大幅增加主要用于公司本部及子公司项目投入,增加对子公司的资金支持,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等,导致财务费用增加。

      6、存货余额较大

      公司2014年资产负债日库存商品余额7,600万元,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67万元,请说明截至资产负债日库存商品具体内容、计提跌价准备的原因,同时请公司年审会计师说明是否对上述存货进行了有效的盘点审计程序。

      回复说明:

      具体回复详见会计师出具的专项说明,说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7、销售费用和收入变动不匹配

      截至201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约21.14亿元、同比减少4.91%,销售费用约2677万元、同比增加48%,销售费用包含仓储费约414万(2013年度及以前年度未有仓储费用发生)。请补充说明销售费用与收入变动不匹配且大幅增加的原因,以及仓储费发生的原因和具体内容。

      回复说明:

      2014年销售费用比2013年大幅度增加869.50万元、同比增加48%,主要原因为:①公司孙公司广西黄姚红茶业有限公司和广西金德庄酒业有限公司2014年销售人员工资薪酬较2013年刚成立正常发放增加180多万元;②公司控股子公司桂东电子为了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抢占市场,稳住老顾客,开发新顾客,公司管理层及销售部门2014年加大了对新顾客拜访频率,故差旅费和业务招待费比去年增加了将近300万元;③公司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2014年下半年改变了石油化工产品的经销模式致销售费用增加:2013年该公司的贸易主要是在指定某个地点与供应商和客户完成采购及销售,一般不承担仓储费;而2014年下半年开始该公司先与独立的第三方仓储公司签订仓储合同,然后从供应商采购石油化工产品放入仓储公司的油罐,再在一定的周期内自行销售回款,因此承担了相应的仓储费410万元。

      仓储费的主要内容就是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2014年石油化工产品的仓储费用。

      三、其他问题

      担保事项合规性

      公司于2014年4月14日公告称将在2014年度内向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额度3亿元的担保,但公司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度合计7.49亿元。请说明以上实际发生担保额度是否及时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另外,公司子公司股东电子与工商银行贺州分行、农业银行富川支行、中信银行南宁分行签订合计金额为7,300万元的《借款合同》,以上借款均由公司担保,上述担保事项是否及时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说明:

      201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13年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同意分别为控股子公司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合计60,000万元、含已担保部分)的连带责任担保。

      2013年年末,公司分别为桂东电子、钦州永盛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1,154万元、13,842.86万元,此担保余额延续发生至2014年。由于为桂东电子、钦州永盛向金融机构贷款及申请开具应付票据所提供的担保为滚动发生,2014年全年为上述两家子公司提供担保发生额74,902万元(该数据包含了有效期内的上期余额),2014年4月18日至2015年4月17日为上述两家子公司提供担保发生额38,225.74万元。在时点金额上,每个时点的担保余额均未超过股东大会通过的60,000万元额度:2014年一季度末,担保余额合计为36,996.86万元;二季度末担保余额合计为15,300万元;三季度末担保余额合计为15,300万元;四季度末担保余额合计为29,256万元。

      以上单笔担保发生额及时点担保余额均属于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执行了经营班子内部审议程序。

      公司子公司桂东电子与工商银行贺州分行、农业银行富川支行、中信银行南宁分行签订合计7300万元的借款合同由公司担保,上述担保的单笔担保金额及时点担保余额均属于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执行了经营班子内部审议程序。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