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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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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15-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5-039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化集团”)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10,000万元,此外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5月6日,公司签署《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嘉化集团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办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期限为一年的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15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4月17日和29日刊发的相关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0年3月15日

      法定代表人:管建忠

      注册资本: 24,8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海盐经济开发区杭州湾大桥新区滨海大道1号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及化学试剂的生产(凭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农药的生产(凭有效的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范围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业投资;农副产品收购(国家禁止或限制收购的除外);农药的技术开发;高分子树脂、塑料制品、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技术开发;磷酸钙、氯化铵的生产;化工技术的咨询服务;化工设备的加工、制造、安装;经营进出口业务。

      关联关系:嘉化集团持有公司569,244,992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3.58%,为公司控股股东。

      嘉化集团股权关系图:■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1,397,865,947.40元,负债总额596,550,176.89元,净资产801,315,770.51元,2014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39,211,879.03元,净利润133,470,900.20元,资产负债率为42.6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2、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按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两年止。

      同时,公司与嘉化集团全资子公司浙江嘉化进出口有限公司签订了《反向担保合同》,浙江嘉化进出口有限公司就上述担保事项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本次担保目的是为嘉化集团申请银行贷款,是嘉化集团正常经营所需。多年以来,嘉化集团为公司发展给予了大力支持,包括长期为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截止 2014年 12 月 31 日,嘉化集团为公司提供担保为人民币 99,256 万元。本着互保互助的原则,公司本次为嘉化集团提供担保。嘉化集团业务广泛、经营稳定、资产安全性高,具有较强抗风险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此外,公司为嘉化集团提供担保的同时,要求嘉化集团提供反担保,保障了上市公司的利益。

      独立董事意见:

      被担保方嘉化集团业务广泛、经营稳定、资产安全性高,具有较强抗风险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公司为嘉化集团提供担保的同时,要求嘉化集团提供反担保,保障了上市公司的利益。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除本公告所述的为嘉化集团申请银行授信提供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六、上网公告附件

      1、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七、报备文件

      1、《保证合同》

      2、公司第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3、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4、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