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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4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15-05-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5-027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4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5第65号),函中就公司2014年年报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公司进行回复。

      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了回复,现公告如下:

      1、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05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3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为-243.08%,连续三年达到-50%以上,请详细说明原因。

      公司说明:

      (1)近三年公司房地产业务板块由于主要在建项目的经营开展,公司对外支付增加,致使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呈现流出状态。2014年,公司房地产业务板块实现净利润2,260.52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6,090.39万元;

      (2)近三年随着兰州深安大桥BT项目、武汉市黄陂区刘店立交桥BT项目、宁波市镇海大道BT项目的建设,公司对外支付增加,致使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呈现流出状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于为该等BT项目所提供的建造服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确认了相关收益。2014年,公司BT业务板块实现净利润3,023.92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32,924.95万元。

      2、报告期末,你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80.92%,连续两年超过80%,请详细说明你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的原因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说明:

      2014年期末负债总额112.54亿元,2013年期末负债总额100.31亿元,同比增加12.22亿元,增幅12.19%。2014年期末资产负债率80.92%,2013年期末资产负债率80.21%,同比增加0.71个百分点。

      其中:

      (1)金融机构刚性债务(包括银行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票据,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融资租赁)总额55.90亿元,同比增加6.98亿元。主要为:公司本报告期末长期借款(包括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0.58亿元,同比增加11.64亿元。主要为:报告期末新能源开发业务增加长期借款6.1亿元,BT业务板块增加长期借款4.1亿元,房地产业务增加长期借款1.89亿元,归还融资租赁款0.45亿元。

      (2)应付账款31.39亿元,同比增加4.6亿元。主要为:报告期末新能源开发业务增加0.94亿元,BT业务板块增加1.46亿元,房地产业务增加1.27亿元,建筑施工业务增加约1亿元。

      (3)预收账款14.13亿元,同比增加1.22亿元。主要为:报告期末房产业务预收售房款11.67亿元(上期末为11.08亿元)、建筑施工业务预收款2.43亿元(上期末为1.70亿元)。

      (4)其他应付款8.25亿元,同比略有减少。期末其他应付款余额中包含房产子公司少数股东投入的项目公司前期款5.26亿元。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的行业分类,公司的行业种类为土木工程建筑业。高资产负债率是土木工程建筑业企业的行业特性,和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从选取的样本来看,样本加权平均资产负债率为81.26%,公司自身的资产负债率为80.92%,公司资产负债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同行业A股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情况

      单位:万元

      ■■

      注:表中数据均来自于各上市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中公布的2014年度报告。

      当前公司整体债务风险可控,公司建筑主业以政府及大业主项目为主,资金回收的安全性较高,同时,公司保持较为充足的货币资金及金融机构授信存量,即期债务的偿还得到有效的保障。未来随公司在建项目销售的顺利进行及经营活动现金流的持续流入,资产负债率将逐渐下降,债务偿付能力将进一步得到加强。

      3、报告期末,你公司的存货余额为88.51亿元,最近三年存货余额持续上升且存货周转率持续下降,请详细说明原因。同时,请结合存货的子科目说明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说明:

      公司2012年—2014年存货、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单位:元

      ■

      从上表可以获悉,公司存货中:工程施工、完工开发产品、在建开发产品为主要组成部分,三者合计分别在2012-2014年比例为:97.22%、97.56%、97.98%。其中:存货—工程施工对应公司建筑施工主业,存货—完工开发产品、存货—在建开发产品、存货—拟开发土地对应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

      公司建筑施工主业在2012年—2014年期间内,整体保持了增长的态势。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经营规模的扩大,存货--工程施工的余额也相应增加。

      2012年以来,为强化公司在基础设施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地下空间等重点领域的技术施工能力,有效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将经营重心有意识地向上述领域倾向,承接了一批有代表性的重大项目。该等项目由于施工工艺的复杂性、政府规划的多变性、市政拆迁的不确定性,导致项目周期延长,一定程度上对存货周转率造成了不利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的有关规定,公司在每个报告期末对单个建造合同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建造合同的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时,则形成合同预计损失,并提取损失准备,确认为当期费用。2014年末未发现出现预计损失的建造合同。

      2012年以来,国家针对房地产市场密集出台了多项旨在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打击投机性购房的调控措施,在房地产政策持续紧缩等因素影响下,国内房地产市场景气度已开始回落。为应付上述紧缩政策的控制,公司一方面放缓了普通商品房项目的开发节奏,另一方面转向受政策扶持的保障房业务。有鉴于此,公司房地产业务所属存货相应增加。受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节奏的影响,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实现的营业收入在各会计期间内呈现一定的波动性,房地产业务对应的存货周转率亦呈现相应波动。

      公司当前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主要分两类:保障房项目和普通商品房项目。保障房项目主要为政府搭桥销售为主,故该部分项目出现跌价损失的可能性很小。对于普通商品房项目,公司在每个报告期末,对各开发项目充分考虑自身销售均价(在售项目)、周边楼盘销售均价(在建项目)、项目总成本(或预计总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估计的相关税费,以测算各项目的可变现净值,2014年末各普通商品房项目经测算的可变现净值均大于项目账面成本,故相应存货不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你公司的子公司上海泰阳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泰阳”)2012年至2014年的亏损额分别为7,115.39万元、2,939.49万元和2,493.29万元,请详细说明上海泰阳连续亏损的原因。

      公司说明:

      上海泰阳最近三年连续亏损的原因:

      (1)市场环境的恶化

      受全球经济疲软和欧洲债务危机的影响,光伏产业2012年经历了巨大挑战。主要光伏市场国家纷纷下调补贴、美国和欧盟对中国采取贸易保护措施,海外传统市场需求规模相对缩小,导致光伏产品的价格逐年呈大幅下滑的态势,我国主要光伏企业普遍出现亏损,2012年度经营状况惨淡。

      (2)上海泰阳2012年的亏损原因

      上海泰阳2012年平均销售价格较上年度分别减少51.84%,销售数量较上年分别减少5.19%,2012年销售收入较上年度分别减少54.34%。同时,主要材料硅材料的价格并未出现大幅度下跌,而各项固定成本的支出不能随着销售收入的下降而同比缩减,致使毛利率及营业利润下降。以上是导致上海泰阳2012年出现较大亏损的重要原因。

      鉴于光伏行业市场环境的严峻,上海泰阳本着更加谨慎的态度筛选订单、消化以前年度存货、充分计提各类减值准备,这些措施都加剧了该公司2012年度的亏损。

      (3)上海泰阳2013年、2014年的亏损原因

      ①2013年由于欧洲双反政策的不确定性,公司暂缓接收欧洲订单,同时由于国内需求不足,承接订单数量较2012年出现较大减少;2014年公司进行业务转型、淘汰落后产能,经历一系列关停并转的企业内部整合后,订单承接较2013年持续减少。

      ②由于产品订单锐减,设备开工率不足导致单位固定成本上升,毛利率进一步下滑;同时上海泰阳公司前身为国有企业,成立时间较长,公司接手后虽不断淘汰落后生产线、精简人员机构,但人工费用、折旧等刚性费用仍然具有一定规模,刚性费用是造成2013年、2014年出现经营亏损的主要因素。

      5、报告期末,你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余额为2,413.78万元,同比增加717.26%,请详细说明长期待摊费用的性质及增幅较大的原因。

      公司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长期待摊费用为青海宏润并网发电光伏项目一期110千伏升压站分摊费用,报告期末余额为2,296万元。青海宏润并网发电光伏一期项目所产生的电能须通过110升压站转换成330KV方能并入国家电网,该110升压站由公司之子公司青海宏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青海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航天机电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成(建造支出按装机容量分摊),升压站产权归青海省电网公司及光伏园区管理委员会共同所有。公司按预计光伏电站寿命25年对此长期待摊费用进行摊销。

      6、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16、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中“(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中没有2015年度数据,请说明原因。

      公司说明:

      公司财务报告附注中披露有误,应将原表格中的“2013年度”更改为“2014年度”、应将原表格中的“2014年度”更改为“2015年度”。

      原公告内容:

      单位:元

      ■

      更正后内容:

      单位:元

      ■

      7、报告期末,你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90.51%为质押状态,请说明控股股东质押公司股票的资金用途。

      公司说明:

      截至2015年4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53,831,138股,质押股份244,000,000股,占比68.96%。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以质押宏润建设股份的方式取得贷款,资金用途主要是:购买用于出租的办公楼,宁波象山港国际大酒店的建设、装修、运营,以及子公司宁波宏鼎贸易有限公司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