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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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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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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2015-05-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10 证券简称:华胜天成 公告编号:2015-019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25日 13 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8号科技财富中心A座11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25日

      至2015年5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仝允桓先生代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具体内容请参考于2015年5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15年4月28日在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了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00-1.1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0-1.1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5月2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00-6: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8号科技财富中心A座11层会议室

      3、登记方式:拟出席现场会议的公司股东可到本公司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通过电话、信函、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须提供有效手续原件。

      4、登记手续:

      法人持有股份,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委托,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个人持有股份,请提供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委托,还需提供股东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1。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8号科技财富中心A座11层

      邮编:100192

      联系人:张月英

      电话:(8610)8273 3988

      传真:(8610)8273 3666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410 股票简称:华胜天成 编号:临2015-020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仝允桓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2015年5月25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仝允桓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所审议的全部议案, 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报告书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表,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华胜天成

      股票代码:600410

      法定代表人:王维航

      董事会秘书:代双珠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8号科技财富中心A座10-11层

      邮政编码:100192

      联系电话:010-82733988

      传 真:010-82733666

      互联网地址:www.teamsun.com.cn

      电子信箱:securities@teamsun.com.cn

      2、 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的全部议案委托投票权。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请详见2015年5月9日公告的《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仝允桓,其基本情况如下:

      仝允桓,现年64岁,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创新、创业与战略系教授。曾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第一、二、三、四届全国工商管理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长。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并且对《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15年5月18日下午收市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5年5月20日、5月21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8号科技财富中心A座10-11层

      收件人: 张月英

      公司邮政编码: 100192

      公司电话: 010-82733988

      公司传真: 010-82733666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仝允桓

      2015年5月9日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仝允桓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证券账号: 持股数:

      被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股票代码:600410 股票简称:华胜天成 编号:临2015-021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结果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债券前度评级为AA,本次评级为AA,不存在调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要求,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委托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发行的 “12华天成” 公司债券(债券代码: 122197)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分析。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在对本公司2014年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出具了《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15)》,维持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本公司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15)》全文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查阅。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