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能源 公告编号:2015-042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并于2015年5月8日上午10:00在北京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9号金隅大厦F15A一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6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6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田继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证券简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14年6月2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更名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更名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66)登载于2014年6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司全称拟由“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内蒙古亿利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现经过公司审慎考虑,为充分体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推动企业转型升级,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形象,本次公司全称拟由“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内蒙古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也拟做相应的变更。如果上述“内蒙古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名称完成变更,则申请将公司的证券简称由“亿利能源”变更为“亿利洁能”。
修订前: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INNER MONGOLIA YILI ENERGY COMPANY LIMITED”。
修订为: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内蒙古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INNER MONGOLIA ELION CLEAN ENERGY COMPANY LIMITED”。
修订前: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甘草、麻黄草等中药材的种植、收购、加工销售;建筑材料、化工产品(除专营)销售;经济林木种植、收购、加工销售;养殖业及其产品的收购、加工、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电石的生产和销售(分支机构经营);片剂、硬胶囊剂、口服溶液剂的生产(分支机构经营);PVC管材的销售;工程机械租赁;煤炭、化工技术咨询服务;煤矿机械设备及配件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修订为: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环保节能技术开发、转让、推广、咨询、服务、规划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片剂、硬胶囊剂、口服溶液剂等药品的生产与销售;甘草、麻黄草等中药材的种植、收购、加工销售;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来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煤炭、化工技术咨询服务;煤炭、化工机械设备及配件生产与销售;煤炭、电石、化工产品、管材、型材、建筑材料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际核定为准。工商登记变更后,公司将向上证所申请办理证券简称变更事宜。
此外,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要求,对《公司章程》其他部分条款也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证券简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3)于2015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 《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并增补董事、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总经理张素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董事会提名增补姜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聘任姜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并增补董事、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4)于2015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载。
本次增补董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将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45)于2015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载。
特此公告。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能源 公告编号:2015-043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4年6月2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更名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更名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66)登载于2014年6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司全称拟由“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内蒙古亿利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现经过公司审慎考虑,为充分体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推动企业转型升级,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形象,公司全称拟由“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内蒙古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也拟做相应的变更。如果上述“内蒙古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名称完成变更,则申请将公司的证券简称由“亿利能源”变更为“亿利洁能”。
此外,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要求,对《公司章程》其他部分条款也进行了修订。
公司于2015年5月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证券简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拟修订的内容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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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际核定为准。工商登记变更后,公司将向上证所申请办理证券简称变更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变更和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修改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和《公司章程》需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董事会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能源 公告编号:2015-044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并增补
董事、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张素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素伟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职务,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公司对张素伟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期间勤勉尽责、努力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其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2015年5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并增补董事、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同意张素伟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职务的申请,即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提名增补姜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聘任姜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及提名董事、总经理候选人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张素伟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日常工作及生产经营产生不良影响,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审核姜勇先生的提名、表决程序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候选人、总经理的条件,能够胜任岗位职责要求,本次选举和聘任合法有效。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总经理简历》
特此公告。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5月8日
附件: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总经理简历
姜勇,男,1968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先后担任亿利资源集团利欣分公司副总经理,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达拉特分公司总经理,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荣获内蒙古自治区“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能源 公告编号:2015- 045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29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9号金隅大厦F15A一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29日
至2015年5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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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3-8、11经2015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经2015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9、议案10经2015年5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5年4月14日、5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载的《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32)、《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33)、《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42)。
2、 特别决议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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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上述会议出席对象要求的股东请于2015年5月28日下午17:00之前持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代理出席会议的,应出具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可以采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9号金隅大厦F15A亿利能源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6632450 传真:010-56632585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9号金隅大厦F15A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人:王菁
2、会期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全部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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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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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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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能源 公告编号:2015-046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接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资源集团”)通知,亿利资源集团于2015年5月7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5,620,000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70%)质押给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5月7日。
截至目前,亿利资源集团持有公司1,239,616,34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9.32%,均为无限售流通股;此次办理完股份质解押登记手续后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117,2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47%,其中亿利资源集团通过国泰君安鄂尔多斯营业部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8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6%),其所有权未发生转移。
特此公告。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 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