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八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5-05-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编号:临2015-012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于2015年5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13人,参加表决的董事1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热电厂的议案》,此议案获同意票12票,反对票1票,弃权票0票。董事张旭东是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单位——黑龙江辰能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总经理,认为哈热六期项目占用已投项目的公用系统,且资产权益划分还未确定,故投反对票。
为了落实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详见2015年4月29日公司公告),投资建设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六期扩建项目一台350MW超临界机组,公司决定设立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热电厂,作为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主体。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热电厂是公司的二级单位,为负责人制的内部核算企业,拟实施“一厂两制,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的管控模式,由公司控股的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在授权范围内进行日常管理。不单独设立领导班子,不重复设置职能部门,只配备生产人员。建立独立的财务管理体系,按照公司的有关管理规定,实施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