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
景顺长城四季金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景顺长城四季金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015-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9版)
三、基金投资范围、投资策略调整后的投资可行性
(一)投资方面
基金管理人已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策略调整后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充分的分析,修改后本基金将与基金管理人同类产品的投资运作保持一致(如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鉴于基金管理人有丰富的二级债券基金的运作经验,投资方面具有较好的可行性。
(二)法律方面
《基金合同》约定,基金调整投资范围、投资策略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根据《基金合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属于一般决议,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即为有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基金投资范围、投资策略调整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本基金投资范围、投资策略调整方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在本基金投资范围、投资策略调整方案之前,基金管理人已对持有人进行了走访,认真听取了持有人意见,拟定议案综合考虑了持有人的要求。议案公告后,我们还将再次征询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持有人意见,对转型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预留出足够的时间,以做二次召开或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的充分准备。
如果本方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批准,基金管理人计划在30日内,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交本基金投资范围、投资策略调整方案议案。
附件:关于调整景顺长城四季金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附件
原《基金合同》与调整后《基金合同》前后条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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