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43 证券简称:烟台万润 公告编号:2015-026
烟台万润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万润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于2015年5月4日发布了《烟台万润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4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烟台万润: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4)。
因上述事项仍在筹划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烟台万润,证券代码:002643)自 2015年5月1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尽快披露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万润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05月11日
证券代码:002643 证券简称:烟台万润 公告编号:2015-027
烟台万润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烟台万润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04月15日召开的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宜已刊登在2015年4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公司本次实施分配方案不存在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两个月以上实施的情形。现将本次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15年03月13日的公司总股本339,871,2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62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71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7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9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15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5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5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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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烟台开发区五指山路11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王焕杰、于书敏
联系电话:0535-6101017
传真电话:0535-6101018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烟台万润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