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337 证券简称:美克家居 编号:临2015-028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美克家居”)于2015年5月8日收到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知,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5年5月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60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09%。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增持前持有本公司股份31,797,056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92 %;增持后持有本公司股份32,397,056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01%。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相关规定就本次增持事项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一日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美克家居
股票代码:60033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路939号3幢129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515号27楼
权益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5年5月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年修订)》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年修订)》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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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公司名称: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路939号3幢129室
法定代表人:蒋锦志
注册资本:3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10115001977522
组织机构代码:598121869
税务登记证号码:31011559812186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资产管理,企业购并及资产重组策划,实业投资,企业管理,企业形象策划。
经营期限:不约定期限
主要股东情况:蒋锦志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515号27楼
邮政编码:20120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无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信息义务披露人看好美克家居未来的增长潜力,拟通过买入美克家居的股票实现投资资本的增值。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未来12月内视资本市场和股价的具体变动情况增加或减少美克家居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种类、数量和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美克家居A股流通股32,397,056股,占总股本的5.01%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1、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减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日期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5年5月8日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美克家居60万股A股股票,占比由5月7日的4.92%增至5.01% 。
2、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详细名称、种类、数量、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美克家居A股流通股32,397,056股,占总股本的5.01% 。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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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在美克家居中的权益变动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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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蒋锦志
日期: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