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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开通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2015-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鹏华证券,基金代码:160633,场内简称:券商指基)基金合同于2015年5月6日正式生效。在本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通过场内、场外两种方式进行了认购。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本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将自2015年5月15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自2015年5月15日起,通过场内、场外方式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认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phfund.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788-999、 0755-82353668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2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

      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38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规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发布了《鹏华关于进一步规范旗下基金估值业务的公告》,说明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净值影响超过0.25%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2015年4月7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劲胜精密”(股票代码300083)停牌,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5年5月11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所持有的该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劲胜精密” 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或查阅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2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

      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38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规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发布了《鹏华关于进一步规范旗下基金估值业务的公告》,说明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净值影响超过0.25%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2015年5月5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新天科技”(股票代码300259)停牌,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5年5月11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所持有的该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新天科技” 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或查阅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2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

      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38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规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发布了《鹏华关于进一步规范旗下基金估值业务的公告》,说明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净值影响超过0.25%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2015年3月26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远望谷”(股票代码002161)停牌,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5年5月11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所持有的该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远望谷” 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或查阅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2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

      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38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规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发布了《鹏华关于进一步规范旗下基金估值业务的公告》,说明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净值影响超过0.25%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2015年4月7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长电科技”(股票代码600584)停牌,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5年5月11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所持有的该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长电科技” 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或查阅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2日

      关于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开通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5月15日起,开通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份额配对转换是指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场内简称:券商指基,基金代码:160633)与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场内简称:券商A级,基金代码:150235)、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场内简称:券商B级,基金代码:150236)之间的场内配对转换,包括分拆和合并两个方面。

      分拆: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场内鹏华券商指基份额按照2份场内鹏华券商指基份额对应1份券商A级份额与1份券商B级份额的比例进行转换的行为;基金份额的合并,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券商A级份额与券商B级份额按照1份券商A级份额与1份券商B级份额对应2份场内鹏华券商指基份额的比例进行转换的行为。

      鹏华券商A级份额与鹏华券商B级份额的配比始终保持1:1的比率不变。

      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场内份额可以直接申请分拆与合并,场外份额通过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内后方可申请分拆与合并。

      二、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有关规定获得业务办理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具有配对转换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为: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财富里昂、财通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高华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源证券、宏信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合、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开源证券、联讯证券、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齐鲁证券、日信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银万国、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天风证券、天源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西部证券、西藏同信、西南证券、厦门证券、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投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浙江、中信山东、中信证券、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太平洋证券(排名不分先后)。中登将对具备基金分拆转换及合并转换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名单进行更新,投资者可登陆中登网站(www.chinaclear.cn)查询最新名单,本公司对该名单的更新不再另行公告。

      三、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本公司公告暂停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时除外)。

      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本公司将对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

      四、份额配对转换业务规则

      1、份额配对转换以份额申请。

      2、申请进行分拆的鹏华券商指基份额的场内份额必须是偶数。

      3、申请合并为鹏华券商指基的券商A级份额和券商B级份额必须同时配对申请,且基金份额数必须同为整数且相等。

      4、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场外份额如需申请进行分拆,须跨系统转托管为鹏华券商指基的场内份额方可进行。

      5、份额配对转换应遵循届时相关机构发布的相关业务规则。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视情况对上述规定作出调整,并在正式实施前2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五、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费用

      投资者申请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时,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办理机构暂不收取业务办理费用。

      六、重要提示

      1、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规则,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告。

      2、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配对转换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免长途费)或0755-82353668。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