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昆仑万维”等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以及2015 年5月5日《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2015 年4月8日《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2015 年4月24日《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2015 年4月28日《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2015 年4月29日《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2015 年4月17日《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2015 年4月29日《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2015 年5月7日《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2015 年5月11日《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2015 年4月23日《江西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5月11日起,对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昆仑万维”(代码:300418)、“银河电子”(代码:002519)、“如意集团”(代码:000626) 、“中源协和”(代码:600645)、 “国瓷材料”(代码:300285)、“天舟文化”(代码:300148) 、“天和防务”(代码:300397) 、“芭田股份”(代码:002170) 、 “智慧能源”(代码:600869) 、“博雅生物”(代码:300294)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