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528 证券简称:中铁二局 公告编号:2015-033
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本公司2015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公司定于2015年5月15日召开2015年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发布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2015年4月2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5月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详见公司2015年5月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为确保公司股东充分了解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信息,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15日 09:00:00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马家花园路10号中铁二局大厦8楼视频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15日
至2015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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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5年4月2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5月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详见公司2015年5月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第2项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3项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1、3项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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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信函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5年5月12日9:00-12:00。
(三)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马家花园路10号中铁二局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6444890
联系传真:(028)87670263
邮政编码:610031
联系人:黄勇、钟杰
联系地址:成都市马家花园路10号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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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