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618 证券简称:中国中冶 公告编号:2015-018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6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6月26日 14点正
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28号中冶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6月26日
至2015年6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情况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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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还将听取2014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15年3月28日、2015年4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另行刊载的《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关于中国中冶2015年度境内债券发行计划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三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关于中国中冶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中国中冶董事、监事2014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中国中冶201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三项议案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列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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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A股股东登记时间:拟出席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A股股东须于2015年6月5日或之前办理登记手续;
2、A股股东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28号中冶大厦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A股股东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的股东代表出席会议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1)、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和公司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回执(请见本通知附件2)进行登记;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回执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回执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时亦需携带上述登记文件原件或有效副本或有效复印件,以备验证;
本公司A股股东可通过邮寄、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28号中冶大厦(邮编:100028)
联系部门: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郭泽林 江樱
电话:010-59869286;010-59869164
传真:010-59868999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2小时,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1日
附件1: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参会回执
附件1: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6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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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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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