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15-029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洲管道”或“公司”)于2015年5月11日收到控股股东金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洲集团”)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金洲集团减持公司股份6,24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其中:2015年5月8日减持公司股份5,787,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 ;2015年5月11日减持公司股份46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 。
本次减持后,金洲集团持有公司130,015,73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98% 。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引起公司控股股东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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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司上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止,金洲集团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24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0%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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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后,金洲集团持有公司130,015,73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98% 。
2、本次减持没有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3、本次减持没有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4、承诺履行情况
(1)金洲集团在金洲管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金洲管道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金洲管道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金洲管道回购该部分股份。此承诺已履行完毕。
(2)金洲集团关于追加股份锁定的承诺:
金洲集团承诺自愿追加锁定一年,追加锁定期为2013年7月8日至2014年7月7日,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上海金洲持有的金洲管道股份,也不要求金洲管道回购该部分股份。此承诺已履行完毕。
(3)金洲集团关于对认购贵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进行锁定的承诺:
金洲集团承诺认购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自2013年4月23日至2016年4月23日)不转让。
金洲集团均履行了上述所作承诺,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5、金洲集团未在相关文件中作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6、2014年12月9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自2014年12月11日至2015年6月10日(六个月内)金洲集团预计减持股份比例可能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00% ,上海金洲可能全部减持8,910,720 股公司股份。截止本公告日,金洲集团已减持金洲管道53,049,1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19% ;上海金洲已减持金洲管道5,283,1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1% 。
三、备查文件
1、金洲集团减持股份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