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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5-05-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5-025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5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鉴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了便于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特别提示:

      1、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以及现场(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如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仅能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能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2、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5月15日下午2:30。

      3、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35层会议室。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4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第八届董事会。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开的时间:2015年5月15日下午2:30。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5月15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15:00,投票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15:00。

      5、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止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6、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35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提请审议经审计的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4、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5、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15年度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1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8、关于提请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9、关于提请审议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的议案;

      10、关于提请审议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提请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提请审议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其他事项:听取《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中,第二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余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需对上述第十一、十二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并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其他议案将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

      上述议案中,第九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第四、七、八、九、十项议案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5月13日-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35层。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投票流程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031。

      2、投票简称:“中粮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中粮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具体情况如下: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上述议案的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4)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应当使用持有该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且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通过身份认证后即可进行网络投票。

      目前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者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具体流程分别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

      请在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或者其他相关系统开设“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

      (2)申请数字证书

      可以向深交所认证中心(http://ca.szse.cn)申请数字证书的新办、补办、更新、冻结、解冻、解锁、注销等相关业务。

      股东拥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可以将多个账户注册到一个数字证书上。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者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即可进行网络投票。

      五、投票规则

      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35层;

      联系电话:0755-23999000、23999288、23999291;

      传真:0755-23999009;

      联系人:黄小东、罗骥;

      2、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三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对大会所有议案代为行使投票表决权。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

      备注:1、第九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2、请对每一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的栏中填写所持有的股份总数,

      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3、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