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临-2015-27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5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左海总部三楼第3号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张轩松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张经仪先生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关于调整上海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转让价格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4月17日通过《关于签订上海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的议案》,同意以3.92港元/股作价受让上海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联华超市”)不超过21.17%的股份(即237,029,400股)并由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正式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现根据有关监管部门要求,同意调整上述股权转让价格为4.01港元/股(即2014年百联股份以14%联华超市股份与百联集团进行资产置换时的价格),并签署有关补充合同(相应调整总转让金额及保证金金额等),其余股权转让条款含股权转让数量均保持不变;同时同意相应修改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正式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签订上海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部分议案修改提示性说明》)。该补充合同在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与2015年4月17日《关于上海百青投资有限公司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合同》同时生效。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