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
折算的提示公告
根据《长盛同辉深证1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长盛同辉份额(代码:160809)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2.000元(含2.000元)时,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5年5月13日,长盛同辉深证1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基础份额长盛同辉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阀值2. 000元,在此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长盛同辉份额近期净值的波动情况。
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之同辉100A份额(代码:150108)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当发生合同规定的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时,同辉100A份额基金份额数将不发生变化,但同辉100A份额参考净值超过1.000元部分将会折算为长盛同辉份额,同辉100A份额份额参考净值将变为1.000元,即原同辉100A份额的持有人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将持有同辉100A份额和长盛同辉份额。因此,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的变化,由持有单一的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的情况。
二、本基金之同辉100B份额(代码:150109)表现为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高的特征,当发生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时,同辉100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过1.000元的部分将会折算为长盛同辉份额,同辉100B份额参考净值将变为1.000元。即原同辉100B份额的持有人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将持有同辉100B份额和长盛同辉份额。因此,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的变化,由持有单一的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的情况。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同辉100B份额将恢复到初始2倍杠杆水平,将比折算前有所提高。
三、同辉100A份额、同辉100B份额在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四、根据合同规定,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长盛同辉份额的净值可能与触发折算的阀值2.000元有一定差异。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若本基金发生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同辉100A份额与同辉100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长盛同辉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基金合同及《长盛同辉深证1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2666(免长途话费)或010-62350088。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敬请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4日
长盛同庆中证8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到期转换的提示性公告
《长盛同庆中证8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2年5月12日生效,并于2012年5月22日进入为期三年的分级运作期。
长盛同庆中证8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分级运作期内,场内与场外的长盛同庆份额(基金代码:160806)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同庆800A份额(基金代码:150098)和同庆800B份额(基金代码:150099)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场内的长盛同庆份额、同庆800A份额和同庆800B份额开放配对转换业务。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三年分级运作期将于2015年5月21日到期。
一、分级运作期届满后基金的存续形式
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到期后,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存续条件,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契约型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将变更为“长盛同庆中证8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基金在分级运作期到期后,按照本基金合同参考净值计算规则分别对同庆800A份额和同庆800B份额计算分级运作期期末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并按照各自的份额参考净值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即长盛同庆(LOF)份额,转换后的长盛同庆(LOF)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与交易。场内的长盛同庆份额直接转换为长盛同庆(LOF)份额,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场外的长盛同庆(LOF)份额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内后,方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基金份额到期后的份额转换
1.转换基准日确定
同庆800A份额和同庆800B份额转换基准日为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到期日,即2015年5月21日。
2、转换方式及份额计算
转换基准日日终,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同庆800A份额和同庆800B份额的基金份额转换比例对基金份额持有人转换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实施转换。转换后,同庆800A份额和同庆800B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数按照转换规则将相应增加或减少。
同庆800A份额和同庆800B份额转换公式为:
同庆800A份额转换为长盛同庆(LOF)份额的份额数=转换前同庆800A份额的份额数×转换基准日同庆800A份额参考净值/转换基准日长盛同庆份额净值
同庆800B份额转换为长盛同庆(LOF)份额的份额数=转换前同庆800B份额的份额数×转换基准日同庆800B份额参考净值/转换基准日长盛同庆份额净值
其中,转换基准日长盛同庆份额净值、同庆800A份额和同庆800B份额的参考净值保留到小数点后8位,小数点后第9位四舍五入;转换后得到的长盛同庆(LOF)份额的份额数,场外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场内保留到整数位,采用循环进位的方法分配因小数点运算引起的剩余份额。
3、基金份额转换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为保证基金份额转换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于2015年5月21日起暂停办理同庆800A份额、同庆800B份额的系统内转托管业务,于2015年5月21日至5月22日暂停办理长盛同庆份额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等相关业务,并于2015年5月21日起终止办理长盛同庆份额、同庆800A份额、同庆800B份额的配对转换业务。自2015年5月25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长盛同庆(LOF)份额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等相关业务。
三、分级期届满基金上市交易
同庆800A份额和同庆800B份额将于分级运作期到期日(即2015年5月21日)终止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基金份额转换日后3个月内,长盛同庆(LOF)份额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届时请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分级运作期到期后基金的投资管理
分级运作期到期转为长盛同庆中证8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后,基金的投资管理程序、投资策略、投资理念、投资范围不变,有关投资限制继续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重要提示
1、同庆800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转换完成后,原同庆800A份额持有人将面临风险收益特征变化的风险,由持有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同庆800A份额转变为持有高风险收益特征的长盛同庆(LOF)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中证800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因此,原同庆800A份额持有人的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并还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托管在不具有基金申购赎回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的同庆800A、同庆800B份额,转换完成后,须将转换得到的长盛同庆(LOF)份额转托管至场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或者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外销售机构,方可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
3、基金份额转换完成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基金的上市交易。届时请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4、在长盛同庆(LOF)份额上市交易之前,投资人将无法进行基金份额的交易,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2666、010-62350088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4日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民生银行为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
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一、根据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15年5月14日起,民生银行将代理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为502013)的销售业务。
二、自2015年5月14日起,投资者可在民生银行的各指定网点进行本基金的开户、认购及其他业务。
三、投资者可通过民生银行或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客服热线或网站咨询:
1、民生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公司网址:www.cmbc.com.cn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
公司网址:www.cs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本基金以1元初始面值开展基金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