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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5-063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5月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召开通知,会议于2015年5月13日在北京召开。公司董事李亦明先生、董事刘洪伟先生、独立董事汤谷良先生因公务原因无法出席会议,已分别书面委托董事韩晓生先生、董事刘国升先生、独立董事严法善先生出席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公司独立董事刘玉平先生于2015年5月9日因病医治无效而不幸去世;公司其他董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晓生先生主持。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制订《公司董事会执行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拟修订的《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拟设置董事会执行委员会。为明确公司董事会执行委员会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执行委员会的议事程序和范围,强化董事会决议决定的执行力,公司制订了《公司董事会执行委员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考虑到对拟修订的《公司章程》中公司董事会执行委员会的设置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执行委员会议事规则》应在拟修订的《公司章程》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开始施行。

      四、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随着公司向金融产业拓展步伐加速,公司需要对现有的组织架构、管理架构进行调整以适应企业高速发展节奏。为此,建议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规模及组成人员进行调整,以更好地契合企业产业布局、引导各产业均衡协调发展。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提名人的资格以及被提名的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确认提名有效,被提名人选适合作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李亦明先生、陈贤胜先生、王辉先生、刘洪伟先生、王彤女士、陈昌国先生、刘国升先生、石悦宏先生因公司转型需要及内部工作调动而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相关职务,并同意推举卢志强先生、李明海先生、余政先生、秦定国先生、赵品璋先生、邱晓华先生、齐子鑫先生、赵英伟先生、张博先生、赵晓夏先生等10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提名的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各位候选人的条件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满足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考虑到对拟修订的《公司章程》中公司董事会规模调整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本次董事会组成人员调整应在拟修订的《公司章程》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拟修订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中应包括独立董事6名。2015年5月9日,公司独立董事刘玉平先生因病医治无效不幸去世,公司董事会对此表示沉痛哀悼。目前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低于有关规定的最低要求。鉴于此,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按相关程序增补2名新的独立董事。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李亦明先生、陈贤胜先生、王辉先生、刘洪伟先生、王彤女士、陈昌国先生、刘国升先生、石悦宏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以来尽职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壮大作出了重大贡献,公司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5年5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4层第5会议室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会议将审议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二)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三)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组成人员的议案(累积投票);

      ① 选举卢志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② 选举李明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③ 选举余 政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④ 选举秦定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⑤ 选举赵品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⑥ 选举邱晓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⑦ 选举齐子鑫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⑧ 选举赵英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⑨ 选举张 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⑩ 选举赵晓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四)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组成人员的议案(累积投票)。

      ① 选举黄翼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② 选举刘 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③ 选举徐建兵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④ 选举王 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⑤ 选举李 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⑥ 选举李亦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⑦ 选举刘洪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⑧ 选举陈基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21日。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卢志强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职称。现任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泛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民生银行副董事长,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复旦大学校董,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副理事长。

      卢志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75.98万股股份,通过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泛海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76.39%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志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卢志壮先生胞兄。卢志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明海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副研究员职称。历任泛海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执行副总裁,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李明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0万股股份。除持有以上股份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明海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余政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职称。历任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执行副总裁,泛海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余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秦定国先生,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历任西南电力设计院副院长,北京国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执行副总裁,泛海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秦定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品璋先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职称。历任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辽源市中心支行科长,交通银行辽源支行副行长,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辽源支公司总经理,中国民生银行北京管理部副总经理、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授信评审部总经理、首席信贷执行官、监事、行长助理、副行长、党委委员、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主席。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赵品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邱晓华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兼新闻发言人、局长,安徽省人民政府省长助理,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能源经济研究院(政策研究室)首席经济学家,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学术委员、高级研究员。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

      邱晓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齐子鑫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职称。历任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裁。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泛海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北京经观信成广告有限公司董事长,陕西九州映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泛海文化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齐子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英伟先生,工程硕士,高级会计师职称。历任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管部审计主管,处长,资产财务部总经理,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财务总监助理,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第八届监事会副主席。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赵英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博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职称。历任中国银行临汾分行信贷业务科信贷员,中国银行侯马市支行副行长,中国民生银行太原分行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公司银行营销委员会秘书长兼公司银行部总经理,中国民生银行总行公司业务集中经营改革小组成员、公司银行部融资理财处负责人,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筹备组副组长,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风险总监、副总裁兼飞机租赁事业部总裁。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张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晓夏先生,法学学士学位,经济师职称。历任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国际业务部襄理,驻伦敦联络处代表,华泰保险代理和咨询服务公司董事、总经理,金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执行副总裁,美国纽约人寿(国际)保险公司高级副总裁,海尔纽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总裁、首席执行官,亚洲资本控股集团公司高级副总裁、ACR再保险集团北亚区执行副总裁、中国区负责人。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赵晓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5-064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5月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召开通知,会议于2015年5月13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志壮先生主持,公司5名监事均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随着公司转型的不断深入,公司现有的组织架构、管理架构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企业的高速发展节奏。为实现企业实质转型、推动企业产业持续升级,充分发挥监事会监督职能,为企业转型发展保驾护航,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规模及组成人员将进行调整。

      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监事会同意赵英伟先生因公司转型需要及内部工作调动而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本次会议审核了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交的《关于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函》,同意黄翼云先生、刘冰先生、徐建兵先生、王宏先生、李能先生、李亦明先生、刘洪伟先生、陈基建先生等8人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考虑到对拟修订的《公司章程》中公司监事会规模调整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本次监事会组成人员调整应在拟修订的《公司章程》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具有法律效力。

      公司于2015年5月1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组成人员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列席了此次会议并对此次会议审议过程进行了监督。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赵英伟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以来尽职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壮大作出了重大贡献,公司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黄翼云先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职称。历任泛海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执行副总裁。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副主席,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翼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7万股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志强先生内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冰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泛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总稽核、风险控制总监,泛海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总监,中国泛海美国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刘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徐建兵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职称。历任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徐建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宏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民生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能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历任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兼董事会秘书,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助理总裁。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

      李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亦明先生,美国福坦莫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国际商务师职业资格。历任泛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兼公共关系管理总部总裁,公益事业管理总部总裁,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民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经观信成广告有限公司董事长,泛海公益基金会副秘书长,陕西九州映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泛海文化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泛海美国控股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

      李亦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洪伟先生,新西兰梅西大学管理学硕士。历任潍坊泛海发展大厦总经理,青岛泛海名人酒店总监,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投资管理总部副总经理,助理总裁,副总裁,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中国泛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刘洪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万股股份。除持有以上股份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洪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基建先生,大学本科学历,副教授职称。历任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民生证券股份公司总裁助理、董事、执行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助理总裁。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民生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基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5-065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5年5月2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8日15:00至2015年5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21日。

      6、再次通知:公司将在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后三日内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7、出席会议对象

      (1)凡于2015年5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授权委托书及网络投票操作程序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4层第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的合法性和完备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3)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组成人员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① 选举卢志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② 选举李明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③ 选举余 政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④ 选举秦定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⑤ 选举赵品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⑥ 选举邱晓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⑦ 选举齐子鑫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⑧ 选举赵英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⑨ 选举张 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⑩ 选举赵晓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组成人员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① 选举黄翼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② 选举刘 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③ 选举徐建兵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④ 选举王 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⑤ 选举李 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⑥ 选举李亦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⑦ 选举刘洪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⑧ 选举陈基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1)、(2)、(3)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3)、(4)须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累积投票制即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份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把所有的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以议案(3)为例,股东拥有100万股本公司股份,本次选举应选董事人数10人,则该股东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00万股(即100万股×10=1000万股)。该股东可将1000万股全部给予其中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将1000万股中的每100万股平均给予10位董事候选人,又或者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董事候选人。

      上述议案(1)为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现场股东大会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如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提供股东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还须另外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股东代理人出席,须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5月29日14:00-14:20。

      3、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4层第5会议室。

      四、其他

      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公司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22层

      联 系 人:陆 洋、薛志惠

      联系电话:010-85259601、85259616

      指定传真:010-85259797

      特此通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2.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

      备注:

      1、议案1、2采用常规投票,常规投票制表决票填写方法:在所列每一项表决事项下方的“同意”、“反对”或“弃权”中任选一项,以打“√”为准,不必在该项表决的股数栏中填写投票股数。

      2、议案3、4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累积投票制表决票填写方法:累积投票制即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份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把所有的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以议案(3)为例,股东拥有100万股公司股份,本次选举应选董事人数10人,则该股东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00万股(即100万股×10=1000万股)。该股东可将1000万股全部给予其中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将1000万股中的每100万股平均给予10位董事候选人,又或者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董事候选人。

      3、如果委托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权未做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29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046;投票简称:泛海投票

      3、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 输入买入指令;

      ② 输入证券代码360046;

      ③ 输入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1.01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02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2),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

      ■

      ③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1、议案2,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3、议案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注:当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或监事时,“委托数量”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选举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议案个数相等的投票总数。以议案3为例,股东拥有100万股公司股票,本次选举应选董事人数10人,则该股东对董事会选举议案组的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00万股(即100万股×10=1000万股)。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可将1000万股全部给予其中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将1000万股中的每100万股平均给予10位董事候选人,又或者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董事候选人。

      ④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⑤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流程

      股东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8日15:00至2015年5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