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5-027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 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5年5月12日上午在公司科研大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6日以电话、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降低运营成本,公司计划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具体如下:
中文名称:华西能源(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Western Power(HONGKONG)International Holdings., Ltd.
注册地址:香港特别行政区
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经营范围(以最终注册登记为准):电站项目及清洁能源项目投融资、咨询及管理,电力设备成套销售与供货,工程总包服务及咨询,进出口贸易。
公司委派副总裁黎洪先生担任香港子公司负责人。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自贡华西能源工业有限公司、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四川鼎慧商贸有限公司、华西能源张掖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四川易迪泰网络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为华西能源于2014年实施专业化分工管理投资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分别负责承接公司装备制造、工程总包等板块业务。
由于子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尚处于业务起步阶段。为推动子公司尽快适应市场环境、支持子公司成长,公司计划为上述5家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期限一年的连带责任担保,专项用于各子公司开立保函、办理承兑汇票、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
公司本次为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的担保如下:自贡华西能源工业有限公司不超过5亿元,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不超过8.4亿元,四川鼎慧商贸有限公司不超过2亿元,华西能源张掖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不超过2.5亿元,四川易迪泰网络有限公司不超过0.1亿元。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浙江华西铂瑞重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浙江华西铂瑞重工有限公司(下称“浙江华西铂瑞”)为公司合营企业,公司持有浙江华西铂瑞50%的股权。为促进业务发展,浙江华西铂瑞拟向中国银行杭州庆春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用于开具保函、承兑汇票等业务。
为支持合营企业做大做强、协助浙江华西铂瑞解决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计划向浙江华西铂瑞提供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的连带责任担保,专项用于浙江华西铂瑞办理上述银行综合授信。
浙江华西铂瑞重工有限公司、浙江铂瑞能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分别各向华西能源提供3,000万元、合计6,000万元人民币的反担保。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黎仁超先生、毛继红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成都华西阀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成都华西阀门有限公司(下称“成都华西阀门”)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成都华西阀门51%的股权。因业务发展需要,成都华西阀门拟向招商银行成都锦官城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用于开具保函、承兑汇票等业务。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做大做强、协助成都华西阀门解决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计划向成都华西阀门提供总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的连带责任担保,专项用于成都华西阀门办理上述银行综合授信。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毛继红先生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下称“广东博海昕能”)为公司合营企业,公司持有广东博海昕能50%的股权。为促进业务发展,广东博海昕能拟向兴业银行东莞厚街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用于广东博海昕能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
为支持合营企业做大做强、协助广东博海昕能解决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计划向广东博海昕能提供总额不超过2,5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的连带责任担保,专项用于广东博海昕能办理上述银行综合授信。
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向华西能源提供2,500万元人民币的反担保。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黎仁超先生、毛继红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二)、议案(三)、议案(五),会议时间另行确定,会议详见公司将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5-028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或“公司”)于2015年5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自贡华西能源工业有限公司、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四川鼎慧商贸有限公司、华西能源张掖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四川易迪泰网络有限公司5家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总额合计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期限一年的连带责任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5.65%。
自贡华西能源工业有限公司、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四川鼎慧商贸有限公司、华西能源张掖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四川易迪泰网络有限公司5家公司为华西能源于2014年实施专业化分工管理投资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分别负责承接公司装备制造、工程总包等板块业务。
由于子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尚处于业务起步阶段。为推动子公司尽快适应市场环境、支持子公司成长,公司计划为上述5家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期限一年的连带责任担保,专项用于各子公司开立保函、办理承兑汇票、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
公司本次为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的担保如下:自贡华西能源工业有限公司不超过5亿元,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不超过8.4亿元,四川鼎慧商贸有限公司不超过2亿元,华西能源张掖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不超过2.5亿元,四川易迪泰网络有限公司不超过0.1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自贡华西能源工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
2、法定代表人:杨军
3、成立时间:2014年5月18日
4、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锅炉及配件、压力容器及配件、电站辅机、电站系统受压部件、化工容器设备、燃烧器、钢结构以及节能及环保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与服务;锅炉与压力容器的安装、改造、维修服务;动力管道制造、销售与服务;技术咨询服务。
6、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4年12月31日,自贡华西能源工业有限公司总尚未开展实质经营,未实现收入和利润。
(二) 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
2、法定代表人:毛继红
3、成立时间:2014年3月26日
4、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电厂工程项目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总承包,节能减排项目总承包,环境工程总承包以及工程设计咨询,电站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和服务,对外承包工程。
6、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4年12月31日,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24,781.72万元,净资产18,051.40万元;201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2,562.90万元、净利润-1,948.5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 四川鼎慧商贸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东七路356号
2、法定代表人:毛继红
3、成立时间:2014年5月19日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经营范围:销售:金属及金属矿、煤炭、其他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五金产品、建材、纺织品、针纺织品及原料、百货、文具用品、电子计算机及配件;信息咨询及技术服务;金属及非金属制品生产加工;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除外)。
6、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4年12月31日,四川鼎慧商贸有限公司总资产1,240.88万元,净资产994.43万元;201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779.27万元、净利润-5.5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四) 华西能源张掖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工业园区创业大厦605号
2、法定代表人:罗灿
3、成立时间:2014年5月15日
4、注册资本:28,560万元
5、经营范围:生物质能发电项目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筹建。
6、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4年12月31日,华西能源张掖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总资产28,610.69万元,净资产28,526.20万元;201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33.7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五) 四川易迪泰网络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东七路356号
2、法定代表人:廖义
3、成立时间:2014年9月18日
4、注册资本:500万元
5、经营范围:互联网接入、信息及相关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网站开发,电子商务;销售、租赁计算机软硬件设备、网络设备等;工程设计和施工、计算机网络工程,系统集成,建筑智能化,安防、监控系统,管道、通信工程;自动化系统的设计、生产、销售,维修、调试等。
6、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4年12月31日,四川易迪泰网络有限公司总资产630.12元,净资产-299.88元;201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299.88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一年
3、担保金额:自贡华西能源工业有限公司不超过5亿元,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不超过8.4亿元,四川鼎慧商贸有限公司不超过2亿元,华西能源张掖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不超过2.5亿元,四川易迪泰网络有限公司不超过0.1亿元。
四、董事会及相关各方意见
1、公司董事会认为:(1)自贡华西能源工业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为华西能源实施专业化分工管理投资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分别负责承接公司装备制造、工程总包等板块业务。由于子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尚处于业务起步阶段,对资金需求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推动子公司尽快适应市场环境,扶持子公司成长,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2)子公司的快速成长有利于公司整体实力的提高,并将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3)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控股股东和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2、监事会认为:(1)公司为5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支持子公司尽快成长;有利于子公司市场开拓、促进子公司适应市场环境和稳步发展。(2)上述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5家子公司提供担保。
3、反担保情况
上述5家公司均为华西能源全资子公司,本次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之日,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对自贡华西能源工业有限公司等5家全资子公司担保18亿元、对控股子公司成都华西阀门有限公司担保500万元、对合营企业浙江华西铂瑞重工有限公司担保6,000万元、对合营企业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担保2,500万元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0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0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5-029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或“公司”)于2015年5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浙江华西铂瑞重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浙江华西铂瑞重工有限公司为办理银行授信申请提供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9%。关联董事黎仁超先生、毛继红先生回避表决。
浙江华西铂瑞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西铂瑞”)为公司合营企业,为拓展业务需要,浙江华西铂瑞拟向中国银行杭州庆春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用于开具保函、承兑汇票和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
为支持合营企业发展壮大、协助合营企业解决经营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向浙江华西铂瑞提供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的连带责任担保,专项用于浙江华西铂瑞办理上述银行综合授信申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华西铂瑞重工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656号7楼
3、法定代表人:黎仁超
4、成立时间:2013年6月19日
5、注册资本:3,000万元
6、经营范围:锅炉及配件、金属结构件、压力容器、环保成套设备的销售、环保能源工程设计、锅炉制造技术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
7、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浙江华西铂瑞50%的股权;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先生兼任浙江华西铂瑞董事长;董事副总裁毛继红先生、副总裁董秘李伟先生兼任浙江华西铂瑞董事;公司监事刘洪芬女士兼任浙江华西铂瑞监事。
浙江华西铂瑞重工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浙江华西铂瑞重工有限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下的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8、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4年12月31日,浙江华西铂瑞总资产46,760,015.23元,净资产20,839,628.98元;2014年1-12月,浙江华西铂瑞实现营业收入23,272,210.04元、净利润-6,272,202.78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一年
3、担保金额:人民币6,000万元
四、董事会及相关各方意见
1、公司董事会认为:(1)浙江华西铂瑞为公司合营企业,致力于余热余能利用装备、煤气化设备等环保产业,其发展战略及市场定位清晰、产品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市场前景较为广阔。(2)浙江华西铂瑞处于发展阶段,已在燃机余热锅炉、干熄焦余热锅炉、煤气锅炉等节能环保装备领域取得突破,已签订市场订单超过1亿元,公司发展迅速,对资金的需求增大。(3)公司持有浙江华西铂瑞50%的股权,合营企业的快速成长有利于公司整体实力的提升;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认为:(1)浙江华西铂瑞申请银行授信是为满足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合营企业做大做强,有利于合营企业开拓新的市场。(2)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3)上述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对公司为浙江华西铂瑞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3、公司监事会认为:(1)公司为浙江华西铂瑞提供担保有利于合营企业解决经营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合营企业做大做强和开拓新的市场。(2)公司持有浙江华西铂瑞50%的股权,合营企业的快速成长有利于公司整体实力的增长,公司为浙江华西铂瑞提供银行授信担保有利浙江华西铂瑞更加快速的发展。(3)上述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向浙江华西铂瑞提供担保。
4、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认为:(1)公司为浙江华西铂瑞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合营企业解决经营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合营企业开拓余热余能利用装备、煤气化设备等产品市场;(2)公司持有浙江华西铂瑞50%的股权,合营企业的快速成长有利于公司整体实力的增长,上述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3)浙江华西铂瑞重工有限公司、浙江铂瑞能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双方各向华西能源提供3,000万元反担保保证,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并将提请华西能源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则制度以及华西能源《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信达证券对华西能源此次向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5、反担保情况
浙江华西铂瑞重工有限公司、浙江铂瑞能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双方分别各向华西能源提供3,000万元(合计6,000万元)的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之日,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对自贡华西能源工业有限公司等5家全资子公司担保18亿元、对控股子公司成都华西阀门有限公司担保500万元、对合营企业浙江华西铂瑞重工有限公司担保6,000万元、对合营企业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担保2,500万元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0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0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信达证券关于华西能源向关联方提供担保之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5-030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或“公司”)于2015年5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成都华西阀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成都华西阀门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8%。关联董事毛继红先生回避表决。
成都华西阀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华西阀门”)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成都华西阀门拟向招商银行成都锦官城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用于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发展、解决子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向成都华西阀门提供总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的连带责任担保,专项用于成都华西阀门办理上述银行综合授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华西阀门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国学巷2 号
3、法定代表人:毛继红
4、成立时间:2006年9月6日
5、注册资本:20,408,164元
6、经营范围:阀门、机械设备开发、设计、制造、销售、阀门管道控制技术服务。
7、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成都华西阀门51%的股权;公司董事毛继红兼任成都华西阀门董事长;公司副总裁罗军兼任成都华西阀门副董事长;公司副总裁林雨兼任成都华西阀门董事。
成都华西阀门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8、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4年12月31日,成都华西阀门总资产6,440.31万元,净资产1,299.69万元;2014年1-12月,成都华西阀门实现营业收入5,424.36万元、净利润24.7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2、担保期限:一年
3、担保金额:人民币500万元
四、董事会及相关各方意见
1、公司董事会认为:(1)成都华西阀门是公司电站锅炉阀门配件主要供应商之一,在电站阀门设备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公司为其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成都华西阀门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供应商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供应渠道的稳定。(2)成都华西阀门正处于业务发展阶段,对资金的需求持续增长,上述担保有利于成都华西阀门的顺利融资,满足其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要。(3)成都华西阀门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成都华西阀门51%的股权,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2、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成都华西阀门提供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顺利开展,有利于成都华西阀门开拓新的市场。子公司的发展有利于公司整体实力的提升,上述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向成都华西阀门提供担保。
3、反担保情况:成都华西阀门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之日,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对自贡华西能源工业有限公司等5家全资子公司担保18亿元、对控股子公司成都华西阀门有限公司担保500万元、对合营企业浙江华西铂瑞重工有限公司担保6,000万元、对合营企业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担保2,500万元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0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0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5-031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或“公司”)于2015年5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为办理银行授信申请提供总额不超过2,5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91%。关联董事黎仁超先生、毛继红先生回避表决。
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博海昕能”)为公司合营企业,为拓展业务需要,广东博海昕能拟向兴业银行东莞厚街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用于开具保函、承兑汇票和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
为支持合营企业发展、协助合营企业解决经营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向广东博海昕能提供总额不超过2,5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的连带责任担保,专项用于广东博海昕能办理上述银行综合授信申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106号南峰中心大厦1101室
3、法定代表人:谭炜樑
4、成立时间:2009年8月14日
5、注册资本:20,600万元
6、经营范围:环保行业及新能源投资,提供能源效率审计,节能改造方案,节能工程施工及运行维护服务;污水处理、清洁服务、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维护;采购及销售:环保设备、节能设备、环保材料、节能材料、工程材料。
7、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广东博海昕能50%的股权;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兼任广东博海昕能董事;董事、副总裁毛继红兼任广东博海昕能董事长。
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下的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8、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4年12月31日,广东博海昕能总资产48,230.62万元,净资产17,547.71万元;2014年1-12月,广东博海昕能实现营业收入3025.44万元、净利润169.2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一年
3、担保金额:人民币2,500万元
四、董事会及相关各方意见
1、公司董事会认为:(1)广东博海昕能为公司合营企业,主营清洁能源、新能源环保业务,其市场定位清晰、产品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市场前景较为广阔。(2)广东博海昕能已中标和签订多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项目全部建设运营后,预计可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投资回报,项目执行对资金的需求增大。(3)公司持有广东博海昕能50%的股权,合营企业的快速成长有利于公司整体实力的提升;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认为:(1)广东博海昕能申请银行授信是为满足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合营企业做大做强,有利于合营企业开拓新的市场。(2)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3)上述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对公司为广东博海昕能提供担保无异议。
3、公司监事会认为:(1)公司为广东博海昕能提供担保有利于合营企业解决经营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合营企业做大做强和开拓新的市场。(2)公司持有广东博海昕能50%的股权,合营企业的快速成长有利于公司整体实力的增长,公司为广东博海昕能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广东博海昕能更加快速的发展。(3)上述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向广东博海昕能提供担保。
4、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认为:(1)公司为广东博海昕能提供银行授信担保有利于合营企业解决经营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项目执行和开拓新的市场;(2)公司持有广东博海昕能50%的股权,合营企业的快速成长有利于公司整体实力的增长;上述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3)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向华西能源提供2,500万元的反担保保证,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并将提请华西能源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华西能源《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信达证券对华西能源此次向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5、反担保情况
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向华西能源提供2,500万元的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之日,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对自贡华西能源工业有限公司等5家全资子公司担保18亿元、对控股子公司成都华西阀门有限公司担保500万元、对合营企业浙江华西铂瑞重工有限公司担保6,000万元、对合营企业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担保2,500万元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0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0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信达证券关于华西能源向关联方提供担保之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5-032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拟出资1,000万美元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华西能源(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2、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降低运营成本,公司拟出资1,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6,115.5万元)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华西能源(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最终注册登记为准),专业承接和负责公司海外电站项目及清洁能源项目投融资、咨询及管理,电力设备成套销售与供货,工程总包服务及咨询,进出口贸易等业务。
2、公司于2015年5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本次投资约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23%,截至公告之日,公司已实施完成的对外投资总额累计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1.6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章节条款的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投资设立子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华西能源(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Western Power(HONGKONG)International Holdings., Ltd.
注册地址:香港特别行政区
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经营范围(以最终注册登记为准):电站项目及清洁能源项目投融资、咨询及管理,电力设备成套销售与供货,工程总包服务及咨询,进出口贸易。
公司委派副总裁黎洪先生担任香港子公司负责人。
三、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目的
(1)通过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可以充分利用香港金融市场资金成本优势和税收优惠政策,打造华西能源海外融资平台,为后续EPC+F、BOT等项目融资奠定坚实的基础。
(2)本次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是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构想,响应电力装备走出去的号召,是实施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公司全球重点销售服务网点的布局,有利于加快公司国际化经营进程。
(3)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可以提升公司海外项目运作效率,促进公司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带动公司产品、服务出口,推动公司海外市场持续发展。
(4)公司本次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以电力装备及其配套产品的销售及服务为重点,与公司国内主营业务总体一致,其目的在于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提升公司产品海外市场品牌影响力。
2、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公司将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登记注册,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本次投入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投资金额较小,对公司当期及后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由于香港法律法规、政策经济环境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可能存在因对当地政治经济、社会环境不熟悉,由此对香港子公司运营产生影响的风险。
设立香港子公司尚需经过国家外汇、商务等主管机关以及香港当地行政管理机构的审批许可,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未能如期通过审批的风险。
新公司在未来经营过程中还可能面临内部经营管理能力、风险管控能力、成本费用控制能力等因素影响的风险,其未来经营业绩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5-033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5月12日上午在公司科研大楼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5月6日以书面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灿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1)公司为5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支持子公司尽快成长;有利于子公司市场开拓、促进子公司适应市场环境和稳步发展。(2)上述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5家子公司提供担保。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浙江华西铂瑞重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为浙江华西铂瑞提供担保有利于合营企业解决经营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合营企业做大做强和开拓新的市场。(2)公司持有浙江华西铂瑞50%的股权,合营企业的快速成长有利于公司整体实力的增长,公司为浙江华西铂瑞提供银行授信担保有利浙江华西铂瑞更加快速的发展。(3)上述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向浙江华西铂瑞提供担保。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成都华西阀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成都华西阀门提供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顺利开展,有利于成都华西阀门开拓新的市场。子公司的发展有利于公司整体实力的提升,上述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向成都华西阀门提供担保。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为广东博海昕能提供担保有利于合营企业解决经营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合营企业做大做强和开拓新的市场。(2)公司持有广东博海昕能50%的股权,合营企业的快速成长有利于公司整体实力的增长,公司为广东博海昕能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广东博海昕能更加快速的发展。(3)上述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向广东博海昕能提供担保。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五年五月十三日